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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摩托车身亡同伴未劝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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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杉西 《农村新技术》 2013年第7期50-50,共1页
[案例]王某与张某系同村村民。2012年4月25日20时,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出游,后购买酒菜返回村中喝酒。酒后,王某又驾车载张某到县城,张某因感觉头晕,遂在县城一旅馆登记住宿。4月26日凌晨3时许,王某独自驾车欲返回村中,途... [案例]王某与张某系同村村民。2012年4月25日20时,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张某出游,后购买酒菜返回村中喝酒。酒后,王某又驾车载张某到县城,张某因感觉头晕,遂在县城一旅馆登记住宿。4月26日凌晨3时许,王某独自驾车欲返回村中,途中撞到路侧水泥杆上,造成王某死亡、车辆受损的事故。后交警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的父母认为其儿子王某与张某一同出玩时,张某未尽到适时的劝阻义务,遂要求张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66446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轮摩托车 精神损害赔偿 车身 醉酒驾驶 上路行驶 被抚养人 喝酒 自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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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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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杉西 《中国社会保障》 2012年第9期48-48,共1页
山西省社保局日前就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做了安排。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2012年7月至12月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以对应月分别计算,缓缴期为1年。困难企业职工在缓缴期内可正常办理退休、社会保险关系... 山西省社保局日前就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做了安排。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参保单位可申请缓缴2012年7月至12月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以对应月分别计算,缓缴期为1年。困难企业职工在缓缴期内可正常办理退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医疗保险就医报销,正常享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保待遇。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社保费不计征滞纳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困难企业职工 社保费 山西省 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关系 参保单位 医疗保险 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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