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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有效辩护的实现——以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试点为契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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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作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62-172,共11页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试点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将有效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但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双重视角出发,刑事辩护率提高的同时应当同步关注刑事辩护质量的提升。囿于律师资源分配不均、统...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改革试点由审判阶段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将有效提高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但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与有效辩护的双重视角出发,刑事辩护率提高的同时应当同步关注刑事辩护质量的提升。囿于律师资源分配不均、统计口径不区分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法律援助经费不足、辩护质量评估体系阙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质量与有效辩护的标准仍存在距离。下一步,在量上,应当借助律师人数不断增长的契机,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向侦查阶段覆盖;在质上,则应当通过提高法律援助辩护律师的经费保障、推动值班律师辩护人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质量评估体系,以实现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从“有”辩护向“有效”辩护的目标迈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法律援助 指派辩护 有效辩护 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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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应在二审程序中确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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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作 《河北学刊》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6-22,共7页
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在“余金平交通肇事案”中,二审法院改判加重被告人刑罚并无错误。该案件之所以引发热烈讨论,其根源在于中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确立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在立法上并不周延,其在适用上存在依主体确定、“刑”所指涉范围过窄、... 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在“余金平交通肇事案”中,二审法院改判加重被告人刑罚并无错误。该案件之所以引发热烈讨论,其根源在于中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确立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在立法上并不周延,其在适用上存在依主体确定、“刑”所指涉范围过窄、上诉后存在程序转换易滋生变相加刑的缺陷。着眼于化解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固有问题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新问题,在《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应当在二审程序中确立禁止不利变更原则,增加为被告人利益的上诉和抗诉,二审法院不得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裁判变更的规定,并可以设置例外情形。与此同时,需要强化对“不利”的判断,并将二审法院发回重审、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纳入禁止不利变更的适用范围,从而消除“上诉不加刑”原则所面临的守正和创新之间的冲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 上诉不加刑 禁止不利变更 刑事二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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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关系之正本清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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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作 李静 《深圳社会科学》 2023年第2期120-128,共9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对立冲突。相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制度价值、审前阶段和审判阶段的运行均契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当前,司法实践与理论所关注的两者在诉讼价值存在冲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对立冲突。相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制度价值、审前阶段和审判阶段的运行均契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当前,司法实践与理论所关注的两者在诉讼价值存在冲突、检察主导架空以审判为中心原则、量刑建议改革侵犯法官独立裁判权问题,系司法实践中产生的异化现象及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庭审实质化三者关系的误读。合理定位两者的关系应当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所具有的外部视角和内部视角出发。从外部视角看,其指的是侦控机关应当全面、客观、合法地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材料,为公诉案件的审理程序做准备,这有利于理顺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从内部视角看,以审判为中心应当发挥庭审在定罪量刑中的决定性地位,不因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抑或普通程序审理差异而异化庭审在定罪量刑中的作用,而应当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庭审实质化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不同的视角转换,重新阐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关系,廓清制度之间的认识误区,有利于真正实现刑事司法改革实践不断优化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检察中心主义 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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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中的过敏反应
4
作者 李作 左明章 《麻醉与监护论坛》 2009年第3期96-99,共4页
过敏反应是一种严重的,能危及生命的全身高敏反应。近年来麻醉相关的过敏反应发生率正在逐渐增加。这些反应大部分是免疫介导的过敏反应(IgE介导的)或者是直接刺激组胺释放导致的类过敏反应。本文综述了麻醉相关过敏反应的机制及其... 过敏反应是一种严重的,能危及生命的全身高敏反应。近年来麻醉相关的过敏反应发生率正在逐渐增加。这些反应大部分是免疫介导的过敏反应(IgE介导的)或者是直接刺激组胺释放导致的类过敏反应。本文综述了麻醉相关过敏反应的机制及其危险因素、临床特点,诊断治疗及预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敏反应 麻醉 肌松药 抗生素 肾上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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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对原物返还请求权的意义
5
作者 李作 《铜仁学院学报》 2015年第1期70-74,共5页
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制定与实施,人们物权的保护意识明显加强。但为了寻求社会经济的平衡,需要把每个人的权利限制在恰当的范围内;在此范围内权利人得以享有自己的自由权利,而一旦越过此范围则需受到相应的限制。法律设置了诸多制度来对权... 随着我国物权法的制定与实施,人们物权的保护意识明显加强。但为了寻求社会经济的平衡,需要把每个人的权利限制在恰当的范围内;在此范围内权利人得以享有自己的自由权利,而一旦越过此范围则需受到相应的限制。法律设置了诸多制度来对权利进行限制,以平衡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我国在债权法上规定了诉讼时效这一制度,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在物权领域有除斥期间的限制,但对于包含原物返还请求权在内的物上请求权我国法律主张是不受期限限制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对整个社会秩序构成一种威胁。因为当今社会财产交易频繁,权利转移与转化迅速,若一个人行使某种财产权利是无期限限制的,肯定会扰乱整个社会经济的秩序。因此,原物返还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是必要的,它是基于平衡每个权利人权利的考虑,是维持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稳定和谐之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时效 物权效力 物上请求权 返还原物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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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值班律师程序参与模式研究--在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间平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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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作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33-41,95,共10页
以诉讼权利、参与程度、责任轻重为指标对域外值班律师和我国值班律师、辩护律师制度进行考察,可以将域外值班律师程序参与方式归为弱参与模式、我国辩护律师归为强参与模式,而作为借鉴域外经验衍生出的本土化产品的值班律师,由于被赋... 以诉讼权利、参与程度、责任轻重为指标对域外值班律师和我国值班律师、辩护律师制度进行考察,可以将域外值班律师程序参与方式归为弱参与模式、我国辩护律师归为强参与模式,而作为借鉴域外经验衍生出的本土化产品的值班律师,由于被赋予了法律帮助和辩护双重职能,其程序参与模式逐渐演变成区别于域外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之外的第三种模式。在诉讼效率为主导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背景下,基于寻求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动态平衡的角度,应当将我国值班律师程序参与模式界定为审前程序辩护律师化、庭审程序监督人化,并且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中角色可以转换的模式。在此模式下建构一套与该模式相匹配、畅通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发挥值班律师有效辩护和程序推动的双重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值班律师 模式 程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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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证据刑事司法化问题研究——以《监察法》第33条为切入点 被引量:1
7
作者 李作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5期122-128,共7页
《监察法》第33条作为监察证据制度的基础条款,分别就监察证据的证据种类、证据资格、取证和证据运用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等作出了规定,赋予监察证据刑事证据资格,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监察证据和刑事证据两者的衔接亦从此展开。《监察... 《监察法》第33条作为监察证据制度的基础条款,分别就监察证据的证据种类、证据资格、取证和证据运用规范、非法证据排除等作出了规定,赋予监察证据刑事证据资格,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监察证据和刑事证据两者的衔接亦从此展开。《监察法》第33条原则性的立法规定未能做到与《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范相契合,产生了监察证据与刑事证据种类不一一对应如何使用、监察言词证据直接使用是否会导致口供中心主义“复苏”、非法监察证据如何排除等疑问。鉴于此,笔者引入“监察证据刑事司法化”概念,立足于法规范分析的角度,从法律条文出发,探讨监察证据的生成逻辑、监察证据如何对接诉审机关对于刑事证据要求及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张力,完成监察证据向刑事审判证据的跨越,实现法法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法 监察证据 刑事证据 刑事司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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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合理主义:对检察院确定刑量刑建议改革的思考 被引量:1
8
作者 李作 《甘肃理论学刊》 2020年第1期94-102,共9页
检察院享有提出量刑建议权制度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共生基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规定。然而为更好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实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①所规定的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被限缩成提... 检察院享有提出量刑建议权制度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的共生基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对这一制度进行了规定。然而为更好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实施,《刑事诉讼法》第176条①所规定的检察院应当提出量刑建议被限缩成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与201条②法院一般应当采纳确定刑量刑建议,此种立法表达范式一定程度上造成检察院行使"求刑权"与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裁判权"的冲突。本文通过对试点法院判决文书的实证研究,采用一种相对合理主义的视角审视确定刑量刑建议改革制度,即从法理基础、法律规范基础和司法改革实践需要层面对检察院进行确定刑量刑建议改革的正当性进行确认的前提下,应然探讨确定刑量刑建议成就的主体参与、制度配套和效力保障条件,并对确定刑量刑建议改革可能产生的"疑罪从轻重新抬头""司法裁判提前形成""法庭审理变成法庭说服"制度异化进行检讨,以希望实现制度实施的不断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对合理主义 认罪认罚从宽 确定刑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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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犯罪无罪化处理问题探讨 被引量:7
9
作者 陈光中 李作 《法律适用》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53-64,共12页
在积极刑法观思潮的影响下,我国犯罪结构呈现出法定犯、轻罪化扩张现象,催生了以“犯罪总量不断增加、轻重罪比例逐渐分化”为特征的轻罪时代到来。与之相对,以惩罚矫治与强制规范为目的的传统刑事法律在应对轻微犯罪增多的挑战时,存在... 在积极刑法观思潮的影响下,我国犯罪结构呈现出法定犯、轻罪化扩张现象,催生了以“犯罪总量不断增加、轻重罪比例逐渐分化”为特征的轻罪时代到来。与之相对,以惩罚矫治与强制规范为目的的传统刑事法律在应对轻微犯罪增多的挑战时,存在犯罪治理方式固化、出罪路径局限及犯罪附随后果溢出效应严重等问题,探讨轻微犯罪案件适度无罪化处理具有相当的必要性。轻微犯罪案件适度无罪化处理可以从实体法和程序法两方面展开,具体包括:实体法上,应当秉持“原则上不再继续增设轻罪罪名,例外情形谨慎增设轻罪罪名”,同时激活“但书”条款的出罪功能。程序法上,则应当逐步扩大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从而在出罪端完善轻微犯罪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效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时代 轻罪犯罪案件 无罪化 不起诉 “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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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审判为中心与刑事第一审程序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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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中 李作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47-60,共14页
我国刑事第一审程序存在审判程序被审前程序“绑架”、庭审空洞化及法院无法独立行使裁判权等问题。借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契机,可以将“以审判为中心”作为完善刑事第一审程序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并以原则的方式予以确立。以审... 我国刑事第一审程序存在审判程序被审前程序“绑架”、庭审空洞化及法院无法独立行使裁判权等问题。借助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契机,可以将“以审判为中心”作为完善刑事第一审程序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并以原则的方式予以确立。以审判为中心应当解读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以审判阶段为中心、在审级中以第一审程序为重心、在第一审程序中以庭审为核心、在庭审中以法官独立定罪量刑为保障。要想在第一审程序中实现以审判为中心,需要调整庭前会议制度、完善辩护制度、探索贯彻直接言词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和推进当庭宣判制度。同时,针对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对以审判为中心造成的消解,应当发挥庭审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功能、坚守法定证明标准、改变检察机关提出量刑建议和法院采纳量刑建议的方式予以应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审判为中心 第一审程序 庭审实质化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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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启动刑事再审的证据类型区分与审理方式优化
11
作者 李作 《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9期141-155,共15页
通过申诉启动刑事再审程序难是导致冤假错案不易被纠正的直接原因。从证据维度考察,再审程序启动难既归因于申诉人随意套用证据理由提起申诉,亦与法院和检察院过度拔高再审程序启动的证据要求密切相关。从程序维度考察,同质化的审理方... 通过申诉启动刑事再审程序难是导致冤假错案不易被纠正的直接原因。从证据维度考察,再审程序启动难既归因于申诉人随意套用证据理由提起申诉,亦与法院和检察院过度拔高再审程序启动的证据要求密切相关。从程序维度考察,同质化的审理方式无法满足不同的申诉证据类型纠错指向,导致原判决、裁定即使明显错误也难以及时被纠错。审视《刑事诉讼法》第253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及近年来通过申诉启动再审程序改判的典型案件,可以提炼出证据错误型、证据不足型和证据矛盾型三种以申诉启动再审程序的证据理由。证据错误型指向原判决、裁定定罪量刑确有错误,由于这一申诉证据内容往往在再审审查时就能被查清,因此其再审审理的目的在于快速纠错,法院可以在“调查讯问”后尽快改判。而证据不足型和证据矛盾型指向原判决、裁定定罪量刑存疑,再审审查只是动摇了法官的心证,案件事实需要通过再审审理进一步查明,法院应当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申诉 刑事再审 证据类型 审理方式 无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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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改革试点推动立法”模式——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视角 被引量:1
12
作者 顾永忠 李作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8期76-95,共20页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已从主要靠政策调整社会关系、法制并不健全的状态发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伴随这一过程,我国的立法方式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主要由立法机关提出立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已从主要靠政策调整社会关系、法制并不健全的状态发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并不断完善。伴随这一过程,我国的立法方式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从主要由立法机关提出立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主要制定新法为主;逐渐转向由司法机关开展改革试点推动立法,并主要表现为修改、完善既有法律的方式。对后者可称为“改革试点推动立法”模式,其本身也经历了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初期阶段主要呈现为地方司法机关自主进行改革试点,或由专家学者与地方司法机关合作开展相关改革试点,进而间接推动立法修改的情况。近十年来,出现了由最高司法机关主导开展相关改革试点,直接推动立法修改的新情况。其又可分为经立法机关授权开展的改革试点与未经立法机关授权开展的改革试点两种情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重大改革应当于法有据,经立法机关授权开展改革试点成为主流,其他方式逐渐式微。但是,并不能说以往形成的改革试点推动立法模式已经没有价值。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改革试点推动立法模式,一方面应当肯定其历史进步意义,另一方面应当总结其利弊得失,并对该模式进一步完善提出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改革试点 刑事诉讼法 立法机关 立法方式 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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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本位视角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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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梅奎 李作 《人民检察》 2023年第20期37-40,共4页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新时代依法能动履职新格局中,应坚持责任本位理念,以服务型为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本位理念下的法律监督工作具有法治性、回应性、问责性等特征。当前,检察...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新时代依法能动履职新格局中,应坚持责任本位理念,以服务型为导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本位理念下的法律监督工作具有法治性、回应性、问责性等特征。当前,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还需持续优化内外环境,对外,应打破机关之间的职责藩篱,建立机关之间的协同合作、互认机制;对内,应当坚持与时俱进,协调发展,不断提高能动履职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监督 责任本位 以人民为中心 能动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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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的性质、效力及适用程序 被引量:13
14
作者 李作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161-176,共16页
合规考察书面报告作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的集中体现,囿于法律规范的阙如,其法律性质及在诉讼中的效力并不明确。从有利于被追诉人原则和证据特征出发,宜将合规考察书面报告定位为出罪证据,参照鉴定意见适用。区别于一般鉴定意见的证... 合规考察书面报告作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情况的集中体现,囿于法律规范的阙如,其法律性质及在诉讼中的效力并不明确。从有利于被追诉人原则和证据特征出发,宜将合规考察书面报告定位为出罪证据,参照鉴定意见适用。区别于一般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在需要以确定的刑法激励为重要推动力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中,将合规考察书面报告定位为检察机关作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是否变更强制措施等决定以及提出从轻处罚建议、意见的“重要参考”并不合适,而应当将其作为检察机关作出相应处理决定的“决定性根据”,但可以设置明确的例外情形。在此基础上,为规范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的程序适用,应当建立以合规整改合格和合规整改不合格两种不同结论为基础的程序分类处理机制,以实现从法律性质到效力发挥的有效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合规考察书面报告 出罪证据 法律效力 程序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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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智能量刑辅助系统应用与同案同判目标的合理联结 被引量:1
15
作者 李作 《人民司法》 2022年第28期73-78,共6页
法院信息化设施的建设、案多人少压力的疏浚、统一法律适用的司法追求,使得应用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成为选择,并借助其实现与同案同判目标的联结。两者的合理联结将引发量刑思维和裁判方式的变革,并有效地促进量刑规范化。但固于对同案同... 法院信息化设施的建设、案多人少压力的疏浚、统一法律适用的司法追求,使得应用智能量刑辅助系统成为选择,并借助其实现与同案同判目标的联结。两者的合理联结将引发量刑思维和裁判方式的变革,并有效地促进量刑规范化。但固于对同案同判目标内涵理解上的分歧、裁判文书大数据样本有限且格式规范性不够、智能量刑技术不成熟且方式隐等制约因素的存在,目前要想达致效率和公正、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仍存在难。两者未来合理联结的路径应当是持续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协调好法官能动与工具理性、统一法律适用与案件个别正义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形式正义 司法公开 实质正义 裁判文书 公正司法 辅助系统 制约因素 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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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殿试卷(部分)
16
作者 李作 《中国书法》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8期3-4,共2页
关键词 殿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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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罪型”案件证明模式研究——最佳解释推理模型之提倡
17
作者 李作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 2020年第1期92-111,共20页
刑事证明是证成案件事实而非发现案件事实的活动,表现为证据到裁判的过程,这决定刑事证明必须与裁判要求相关联,然而在"乌托邦"式的证明标准影响下,我国当前未能就"不认罪型"案件的证明特征、证明路径和裁判结果等... 刑事证明是证成案件事实而非发现案件事实的活动,表现为证据到裁判的过程,这决定刑事证明必须与裁判要求相关联,然而在"乌托邦"式的证明标准影响下,我国当前未能就"不认罪型"案件的证明特征、证明路径和裁判结果等问题提供明晰的答案,刑事证明似乎成为"不足为外人道"的暗箱操作。取径于最佳解释推理模型,以"接受"为推理起点,控辩双方基于已有的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生成解释推理版本,裁判方在可废止性规则指引下对此进行选择、评估,最终确定最优域值解释推理版本作为裁判结果,并对法官作出裁判的要求进行定义,以实现案件事实在最大可能的理论陈述中进行确证和刑事判决证成的公开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认罪型 证明模式 最佳解释推理 印证证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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