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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刑罚目的的再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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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天虹 李凌骅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6期35-37,共3页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的核心,对刑罚目的的选择直接影响刑罚的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目的所体现的法的价值理念应与国家所追求的法的价值理念相适应。预防论的刑罚目的理论因其固有缺陷并不符合我国国情,而报应论的刑罚目的理论体现了对...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的核心,对刑罚目的的选择直接影响刑罚的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目的所体现的法的价值理念应与国家所追求的法的价值理念相适应。预防论的刑罚目的理论因其固有缺陷并不符合我国国情,而报应论的刑罚目的理论体现了对正义、公平、保障人权的价值理念的追求,符合我国的法的价值追求,适合我国国情,应当作为我国的刑罚目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目的 法的价值 预防论 报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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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普通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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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凌骅 刘天虹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2期49-51,共3页
合伙理论经历了千百年的洗礼,已经日臻完善趋同;具体的合伙制度设计,则因为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健全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如何实现理论与现实经济需求的良性互动,并且吸收借鉴优秀的外国(地区)立法经验,就... 合伙理论经历了千百年的洗礼,已经日臻完善趋同;具体的合伙制度设计,则因为各国历史文化背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法制健全程度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因此,如何实现理论与现实经济需求的良性互动,并且吸收借鉴优秀的外国(地区)立法经验,就成了合伙制度继续发展的关键问题。以此视角来衡量我国相关立法中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的普通合伙人的资格问题,就会形成客观中肯的评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通合伙 合伙人资格 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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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集团若干法律问题及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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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凌骅 《商场现代化》 北大核心 2005年第05X期170-171,共2页
随着我国企业集团的建立和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健全的法制作为保障.本文通过对企业集团基本法律特征的界定,在借鉴相关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对企业集团发展中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并针对我国企业集团的... 随着我国企业集团的建立和迅速发展,迫切需要健全的法制作为保障.本文通过对企业集团基本法律特征的界定,在借鉴相关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对企业集团发展中所涉及的基本法律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并针对我国企业集团的立法问题提出了新的立法构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集团 立法 集团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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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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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凌骅 董春燕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1期56-58,共3页
一人公司是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的新制度,自其诞生以来,便存在正反两方面的社会效应。其反面效应主要表现为一人股东对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一旦发生此种情形,就应否定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将股东与公司视为一个整体,由股东与公司承... 一人公司是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的新制度,自其诞生以来,便存在正反两方面的社会效应。其反面效应主要表现为一人股东对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一旦发生此种情形,就应否定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将股东与公司视为一个整体,由股东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实际上是对有限责任的一种反向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人公司 一人股东 法人人格 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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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中区分所有之共有权的性质及实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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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凌骅 《江苏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32-36,共5页
区分所有是现代社会建筑物的主要所有形式。其中,专有部分权属的性质相对单纯,不易产生纠纷。相反,对于共有部分的共有性质则存在多种学术观点,而观点的不同直接影响到对于共有部分权利义务的分担。伴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对于共有部... 区分所有是现代社会建筑物的主要所有形式。其中,专有部分权属的性质相对单纯,不易产生纠纷。相反,对于共有部分的共有性质则存在多种学术观点,而观点的不同直接影响到对于共有部分权利义务的分担。伴随着《物权法》的出台,对于共有部分性质的规定吸收了优秀的理论成果,并且也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和操作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筑物区分所有 共有部分 物权法 费用分担 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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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建筑物共有部分所生费用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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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凌骅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3期46-48,共3页
对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性质,历来是多种学说并存。相较而言,按份共有说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合理性,立法上有可借鉴性,实践上也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新近颁布的《物权法》中间接获得了认可。相应的,对于共有部分所生费用,《物权法》也根据... 对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性质,历来是多种学说并存。相较而言,按份共有说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合理性,立法上有可借鉴性,实践上也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新近颁布的《物权法》中间接获得了认可。相应的,对于共有部分所生费用,《物权法》也根据按份共有的基本原理规定了应按专有面积比例进行分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筑物区分所有 物权法 费用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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