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优先保护的规范体系与适用要求
- 1
-
-
作者
李博苋
-
机构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出处
《人民检察》
2023年第22期55-58,共4页
-
文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这不仅对房地产市场保交楼、保民生政策的实施具有指导意义,而且对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优先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优先保护源于司法解释的机制创新和完善,可以有效促进“居有所屋”民生目标的实现。司法实践中,首先应认定购房者为“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房,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对其价款返还请求权进行优先保护,以服务和保障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国家工作大局。
-
关键词
商品房消费者
优先权
以居住为目的
正当性
-
分类号
D916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的实现路径
被引量:1
- 2
-
-
作者
李博苋
-
机构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8期147-154,共8页
-
文摘
交强险领域存在"先赔后追",即交强险保险人在向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后,在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下,拥有向违法驾驶人追偿的权利。我国目前法律规定对于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的行使尚有待完善,对保险人利益的保护尚不充足。本文结合实践中的案例,重点围绕交强险保险人追偿对象、追偿费用范围、追偿比例三个争议较大的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希望通过完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特殊情形下保险人的追偿对象、统一追偿费用范围、统一追偿比例以更好地实现交强险立法宗旨、保护保险人利益。
-
关键词
交强险
保险
保险人追偿权
-
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
-
题名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行使的构成要件
- 3
-
-
作者
李博苋
-
机构
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
出处
《人民司法》
2021年第22期86-89,共4页
-
文摘
结合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笔者认为交强险保险人追偿权的构成要件有4个方面:违法驾驶行为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范围、保险人已在限额内向受害人赔偿、保险人已对相应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义务、追偿对象明确。具体阐释如下.
-
关键词
追偿权
交强险保险
提示义务
构成要件
保险人
免责条款
司法实践
交强险责任
-
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