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语学院英语系编的English Book 4(1983年版)第148页上附了一首Limerick,时常有毕了业的同学来信询问:什么叫Limerick?这篇短文就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我国唐朝有个民间诗人,叫张打油,写了一首咏雪诗: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笼.黄狗身上...北京外语学院英语系编的English Book 4(1983年版)第148页上附了一首Limerick,时常有毕了业的同学来信询问:什么叫Limerick?这篇短文就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我国唐朝有个民间诗人,叫张打油,写了一首咏雪诗: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笼.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他用俚语写诗,虽然粗俗,不能登大雅之堂,但明白如话,即使没有文化的人,也能听懂.因而雅俗共赏,脍炙人口.从此这类的诗称为打油诗.英国也有这类的打油诗,叫Limerick,其来源已不可考.据说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喜剧家阿里斯多芬尼斯(Aristophanes)的喜剧结尾就有类似Limerick的诗句;展开更多
Veni Vidi Vici是古拉丁文,译成英语是“I came,I saw,I conquered”。有人用古汉语译为“来、观、胜”,历史学家称之为“三V文书”。这是古今中外最简洁最明快的捷报。据史书记载:公元前55年罗马共和国“前三巨头”(The first triumvir...Veni Vidi Vici是古拉丁文,译成英语是“I came,I saw,I conquered”。有人用古汉语译为“来、观、胜”,历史学家称之为“三V文书”。这是古今中外最简洁最明快的捷报。据史书记载:公元前55年罗马共和国“前三巨头”(The first triumvirs;trium=three,vir=men)之一的克拉苏(Crassus)战死之后,三头政治失去了平衡。当时恺撒(Caesar)任高卢(Gaul)总督。展开更多
请先看下面两个例句,然后再言归正题: He beats himself. He beats him.第一句中的He与himself是一个人,第二句中的He与him则并非一人。he是第三人称,因此有的语法家称此处的him为第四人称。第三人称的代词是容易混淆的,各种语言,莫不皆...请先看下面两个例句,然后再言归正题: He beats himself. He beats him.第一句中的He与himself是一个人,第二句中的He与him则并非一人。he是第三人称,因此有的语法家称此处的him为第四人称。第三人称的代词是容易混淆的,各种语言,莫不皆然: When Renneth(1)warned him(2)that his(1)medicines were useless at that stage of the malady,and he(1) needn’t put him(2)to further expense by attending her,he(2)retorted.当任乃斯(医生)告诚他说。展开更多
18世纪英国文豪哥德斯密(Oliver Gold- smith)的小说《维克裴牧师传》(The VicarOf Wakefield)第16章中有这么一个句子: As for our neighbour’s family,there were seven ofthem,and they were drawn with seven oranges,…伍光建译...18世纪英国文豪哥德斯密(Oliver Gold- smith)的小说《维克裴牧师传》(The VicarOf Wakefield)第16章中有这么一个句子: As for our neighbour’s family,there were seven ofthem,and they were drawn with seven oranges,…伍光建译为: 我们邻居家里共有七口,画了七张,每人手上都拿了一个桔,……[注]说的是牧师与邻居斗富,请一个行脚画师来家画象(当时尚无摄影,画象就等于现在的照相)。牧师家贫,为了省钱,画了一幅“全家福”。邻居富有,家中七人每人单独画一张肖象,共有七张。展开更多
故事还得从英语前置词说起。从前英语语法上有一条规律:Never end asentence with a preposition(前置词不能置于句尾)。按prepositlon=pre+position,来自拉丁文,意思是beforeplacing。按照词义,应该放在它所支配的词的前面,不能置于句...故事还得从英语前置词说起。从前英语语法上有一条规律:Never end asentence with a preposition(前置词不能置于句尾)。按prepositlon=pre+position,来自拉丁文,意思是beforeplacing。按照词义,应该放在它所支配的词的前面,不能置于句尾,这是拉丁语法的规律。早期的英语语法一味抄袭拉丁语法用削足适履的办法,强把英语纳入拉丁文的语法框架。其实古今的英语从来就不是这样的。历代作家的诗文中,末尾前置词是屡见不鲜的,当代英语中更是随处可见。如:展开更多
说话时,我们可以在字词之间稍加停顿,或用语调的升降、面部的表情、手势作为语言之外的辅助手段来表达我们的感情,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使之加深理解。如果写成文字,这些辅助手段就是标点符号。没有标点的文字,读者是不易理解的。请看下面...说话时,我们可以在字词之间稍加停顿,或用语调的升降、面部的表情、手势作为语言之外的辅助手段来表达我们的感情,吸引听众的注意力,使之加深理解。如果写成文字,这些辅助手段就是标点符号。没有标点的文字,读者是不易理解的。请看下面这支儿歌: Every lady in this展开更多
文摘北京外语学院英语系编的English Book 4(1983年版)第148页上附了一首Limerick,时常有毕了业的同学来信询问:什么叫Limerick?这篇短文就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我国唐朝有个民间诗人,叫张打油,写了一首咏雪诗: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笼.黄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他用俚语写诗,虽然粗俗,不能登大雅之堂,但明白如话,即使没有文化的人,也能听懂.因而雅俗共赏,脍炙人口.从此这类的诗称为打油诗.英国也有这类的打油诗,叫Limerick,其来源已不可考.据说公元前五世纪的雅典喜剧家阿里斯多芬尼斯(Aristophanes)的喜剧结尾就有类似Limerick的诗句;
文摘Veni Vidi Vici是古拉丁文,译成英语是“I came,I saw,I conquered”。有人用古汉语译为“来、观、胜”,历史学家称之为“三V文书”。这是古今中外最简洁最明快的捷报。据史书记载:公元前55年罗马共和国“前三巨头”(The first triumvirs;trium=three,vir=men)之一的克拉苏(Crassus)战死之后,三头政治失去了平衡。当时恺撒(Caesar)任高卢(Gaul)总督。
文摘请先看下面两个例句,然后再言归正题: He beats himself. He beats him.第一句中的He与himself是一个人,第二句中的He与him则并非一人。he是第三人称,因此有的语法家称此处的him为第四人称。第三人称的代词是容易混淆的,各种语言,莫不皆然: When Renneth(1)warned him(2)that his(1)medicines were useless at that stage of the malady,and he(1) needn’t put him(2)to further expense by attending her,he(2)retorted.当任乃斯(医生)告诚他说。
文摘18世纪英国文豪哥德斯密(Oliver Gold- smith)的小说《维克裴牧师传》(The VicarOf Wakefield)第16章中有这么一个句子: As for our neighbour’s family,there were seven ofthem,and they were drawn with seven oranges,…伍光建译为: 我们邻居家里共有七口,画了七张,每人手上都拿了一个桔,……[注]说的是牧师与邻居斗富,请一个行脚画师来家画象(当时尚无摄影,画象就等于现在的照相)。牧师家贫,为了省钱,画了一幅“全家福”。邻居富有,家中七人每人单独画一张肖象,共有七张。
文摘故事还得从英语前置词说起。从前英语语法上有一条规律:Never end asentence with a preposition(前置词不能置于句尾)。按prepositlon=pre+position,来自拉丁文,意思是beforeplacing。按照词义,应该放在它所支配的词的前面,不能置于句尾,这是拉丁语法的规律。早期的英语语法一味抄袭拉丁语法用削足适履的办法,强把英语纳入拉丁文的语法框架。其实古今的英语从来就不是这样的。历代作家的诗文中,末尾前置词是屡见不鲜的,当代英语中更是随处可见。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