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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互联网演出票务平台退票之解决与制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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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庄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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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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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京印刷学院学报》
2020年第3期114-118,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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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演出票务市场迅速发展,作为演出和消费者之间的纽带,其直接与消费者接触,操作制度和行业发展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针对时下热议的互联网演出票务平台退票问题,一方面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角度,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并不适用于演出票退票,但可以从反悔权出发对此类服务合同另行规定;另一方面从民法出发,不允许退票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应当认定无效,同时可以建立允许“退票+阶梯制手续费”的退票制度,以加快票务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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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互联网票务平台
无理由退货
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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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724.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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