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证明力规则的形成、功能及面临的深层挑战
1
作者 查尔斯·L.巴赞 李文军()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2年第4期174-200,共27页
现代证据法的一个核心假设是,它的规则仅有可采性规则。也就是说,它们告诉法官是否可让案件事实认定者接触某一特定的证据,但它们并不打算告诉案件事实认定者如何去评价具备可采性的证据。然而,我们可以假设有这样一种规则制度,可以通... 现代证据法的一个核心假设是,它的规则仅有可采性规则。也就是说,它们告诉法官是否可让案件事实认定者接触某一特定的证据,但它们并不打算告诉案件事实认定者如何去评价具备可采性的证据。然而,我们可以假设有这样一种规则制度,可以通过指示适用法律来帮助案件事实认定者衡量证据价值,例如,法律认为一类证据(如传闻证据)的“证据价值不高”。事实上,这种证据的证明力规则是一种源于罗马法的古老观念。但它们长期以来一直被研究证据的学者所忽视,或者在考虑时被认为是过时的,并与陪审团审判制度极不融洽。本文认为,这种对证明力规则的敌意是不合理的,应认真对待证明力规则并将其作为证据改革的可能方向。鉴于陪审团审判的案件数量现在越来越少,并且在使用陪审团时其裁量权已受到多方面的限制,因此针对证明力规则的正统观念现在看来已经过时了。另外,有理由认为这些规则可能有助于利用法庭科学来查明案件事实。法院过去对证明力规则的运用,当前其在行政裁决中发挥的作用,以及最近认知心理学方面的研究都表明证明力规则可以促使更公平、更有效且最重要的是更准确地查明案件事实。这些优点使联邦最高法院近期对行政裁决使用证明力规则的谴责更加难以得到认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证明力规则 审判制度 潜在价值 深层挑战
下载PDF
美国儿童虐待强制报告法的演变历程——兼评宾夕法尼亚州的相关规定 被引量:2
2
作者 凯文·加拉格尔 李文军() 《刑法论丛》 2020年第4期357-412,共56页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受虐儿童的报告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虐待儿童强制报告法的演变历程来看,所有的改变似乎都发生在令人心痛、引人注目的虐待事件发生之后,或坚定的倡导者要求改变的时候。美国第一部关于虐待儿童的州强制报告法是...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受虐儿童的报告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从虐待儿童强制报告法的演变历程来看,所有的改变似乎都发生在令人心痛、引人注目的虐待事件发生之后,或坚定的倡导者要求改变的时候。美国第一部关于虐待儿童的州强制报告法是对媒体和利益团体要求采取行动的直接回应。随着国会和州立法机构制定和修订法律以防止出现儿童虐待行为,这一趋势依然明显。为了保护本州的儿童,各州都分别制定了自己的强制报告法。一些州的强制报告法要求范围较广的职业群体报告虐童行为,并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人施以严格的惩罚措施,而其他州只要求特定的职业群体报告虐待行为,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人仅规定了较为宽松的惩罚措施或没有任何法定的惩罚措施。和其他州一样,宾夕法尼亚州的立法机构为了回应媒体和利益团体的压力,制定并修改了其最初的强制报告法。与其他州强制报告法的全面性相比,宾夕法尼亚州的强制报告法的规定一直处于中间地带。随着保护儿童的新挑战浮出水面,市民们应当铭记美国各州强制报告法是如何产生并随着时间而改变的演变历程。这样的回溯梳理有助于避免立法时出现跌入意外陷阱的后果,以及面对发生可怕的虐童行为时的仓促立法回应。它也可以帮助国家更深入地思考社会应如何保护儿童,以及如何更好地让执法人员获得可能的虐童信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儿童虐待 强制报告法 报告主体 处罚规定 演变历程
原文传递
法律实证研究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司法裁判与新实证主义
3
作者 李文军() 《刑事法评论》 2022年第2期317-346,共30页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法律实证研究已经融入法学界的主流。在本文中,海斯教授回顾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发展历程,并论述了它在法学界日益重要的地位。本文首先回顾了从20世纪早期的法律实证主义运动,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复兴法律实证主义所...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法律实证研究已经融入法学界的主流。在本文中,海斯教授回顾了法律实证主义的发展历程,并论述了它在法学界日益重要的地位。本文首先回顾了从20世纪早期的法律实证主义运动,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为复兴法律实证主义所做的努力,追溯了美国20世纪法律实证主义的发展,包括芝加哥陪审团项目和对法律实证研究大规模的基础支持,以及法学院和其他研究中心对法律实证研究的支持。随后论述了影响法律实证研究发展的几个最新因素,包括整体上法学研究广度和成熟度的提高,法学教授之间合作研究的增加,可用数据集和用于统计分析的复杂计算工具的增多,以及越来越多的裁判者要求进行实证研究。接下来利用实证司法裁判文献资料阐述了当前法律实证研究的趋势,包括行为主义和态度主义两种主要理论类型,并利用法律类型、公共选择和制度主义领域的理论类型来解释司法裁判。最后论述了当前法律实证研究方法和可用数据库的一些固有的局限,并认为除了结构性局限,法律实证研究已成为一种研究流派并将继续蓬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实证研究 司法裁判 新实证主义
原文传递
阿拉斯加州公共卫生改革:迈向模范公共卫生法
4
作者 小詹姆斯·G.霍祺 李文军() 《民间法》 2021年第2期431-464,共34页
公共卫生的使命是通过确保人们的健康来实现社会利益,因此维护公共卫生是政府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对于帮助实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各州现有的法规无法有效应对疾病对公众健康威胁,原因在于这些法规通常早于现代科学和宪法的发展;没... 公共卫生的使命是通过确保人们的健康来实现社会利益,因此维护公共卫生是政府最重要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对于帮助实现这一目标至关重要。各州现有的法规无法有效应对疾病对公众健康威胁,原因在于这些法规通常早于现代科学和宪法的发展;没有赋予公共卫生官员控制传染病所需的一系列灵活权力;缺乏足够的隐私标准、正当程序和风险评估;基于与现代疾病威胁或流行病学感染控制方法无关的任意疾病分类方案。阿拉斯加州的法律改革应该表达对公共卫生的清晰愿景,以促进公共卫生的最佳理论与实践。公共卫生法规应以适用于所有健康威胁的统一规定为基础。这将消除根据需要防控的疾病类型或条件而对法律进行不必要的分割。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应根据风险程度、应对措施的成本和效果以及对保障人权的责任而定。通过改革公共卫生可以实现许多社会效益,包括更新过时的法律;结合现代科学对疾病和不健康状况的认识;使当前的标准现代化;以及也许最重要的是明确各个州、地方和部落参与者之间的法律权力、法律职责和法律关系。具体来看,阿拉斯加州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促进公共卫生的改革:确定公共卫生的宗旨和目标;在当地可容许的灵活范围内授权和限制公共卫生行动;创造更健康的条件作为预防手段;促进政府和非政府卫生活动的规划和协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阿拉斯加州 公共卫生改革 公共卫生法 改革准则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