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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暴力抢走债权人借条并销毁的行为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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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新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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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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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司法》
2012年第2期44-4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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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正案号一审:(2011)金刑初字第0075号【案情】2009年8月25日晚,被害人冀益春持被告人茆玉林所写,载明借款21500元并已过还款期限的借条,到茆玉林家中讨要借款时双方发生争吵、纠缠,茆玉林持啤酒瓶砸冀益春。当冀益春挣脱欲离开时,茆玉林对其妻女徐秀华和茆晶晶喊道:"不能让他走了,借条还在他身上。"三人随即一拥而上,将冀益春按倒在地,捉住其手脚,从其衣服口袋中掏出借条并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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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被告人
债权人
被害人
抢劫罪
社会危害性
玉林
暴力
财产性利益
数额巨大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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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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