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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无权代理人侵财行为的刑法定性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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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彦楚
汪红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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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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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宁波开放大学学报》
2023年第4期107-113,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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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认定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应当考察民事法律效果,特别是存在多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侵犯财产案件,根据民事法律效果确定被害人是认定行为性质的重要步骤。因此,刑事定性不仅要看行为还要看民事关系。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应以相对方交付财产时为考察时点,侵犯财产罪中的被害人是因犯罪行为直接导致财产被占有、毁坏而遭受损失的人。狭义无权代理的被害人是相对人,行为人成立诈骗罪;表见代理的被害人是被代理人,犯罪对象是被代理人的财产性利益,行为成立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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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法律效果
处分财产时点
被害人
表见代理
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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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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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不法PUA入罪探析——以“包某自杀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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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彦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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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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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2年第2期30-3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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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法PUA是行为人为建立对他人的精神控制所故意实施的工具性行为以及在精神控制建立后引诱他人进行自我牺牲行为的结合,严重侵害他人法益时,成立犯罪。工具性行为存在构成非法拘禁罪、侮辱罪、强制侮辱罪、消除身份化后的虐待罪、故意杀人罪教唆犯的可能。建立精神控制后,被害人沦为行为人的工具。行为人实则支配被害人自我牺牲过程,存在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强奸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的可能。不应基于“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而阻却不法PUA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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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PUA
精神控制
教唆
犯罪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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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UA
mind control
abet
domination of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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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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