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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工智能船舶对我国《海商法》及相关规定的影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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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文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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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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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水运管理》
2022年第2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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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为使人工智能船舶在海事海商领域的应用与我国《海商法》及相关规定更加平稳衔接,分析现有的国际公约、规则,以及我国国内法的规定,通过类比指出人工智能船舶对现行法律存在的影响,结合当前人工智能船舶的研究阶段与相关规定,提出建议:人工智能船舶符合"船舶"的概念,应受到法律监管;人工智能船舶具有更强的技术性和特殊性,应提出更严格的适航标准,对其信息系统应提供更严密的保护;在人工智能系统需要人为操控时,岸基操作人员在职能上类似于船员或船长,与传统船长法定职能存在差别;人工智能船舶可能不适用《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且碰撞发生后承担责任的主体在不同情况下也会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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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工智能船舶
船员
船舶
适航
船舶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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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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