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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检察权能维度之类型化办案机制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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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翠霞
杨茂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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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山东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
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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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2年第7期117-125,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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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和理论研究重点课题“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理念与办案机制研究”(SD2019B02)部分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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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检察权兼有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之义,检察机关的办案机制与检察权能配置相适应,可基于刑事追诉、诉讼监督、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等检察权能展开探讨。履行检察追诉权能,可依托检察专业化理念构建专业化办案机制,结合检察办案实务,从法学理论知识的专业化、法律逻辑推理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契合、法律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有机统一、检察文书释法说理等层面加以阐释。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领域,探索结构化办案机制,彰显检察监督的程序理性,构建监督案件的结构化模型,包括案件来源的模式化提取、监督过程的模块化设置、监督效果的多元评价等。基于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共性,提出协同式办案机制,合理界定检察权与行政权的范围,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执法与监督协同推进以及第三方平台的介入等路径,体现检察、行政和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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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机关
检察权能
检察监督
办案机制
专业化办案机制
结构化办案机制
协同式办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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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8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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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两种特殊证据的刑事证据资格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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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瑞华
杨茂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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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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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3期5-9,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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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收集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和侦查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都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理由在于:这些行政证据材料一般都是不可重新收集的,且其收集方式与侦查机关的收集方式并无实质区别;在侦查特定刑事案件过程中,侦查机关不仅难以获得实物证据,而且无法获取有益侦查线索,而技术侦查和特殊侦查措施的使用,可以使侦查人员获取大量常规侦查措施无法获取的事实和信息。当然,两种证据材料作为刑事证据使用,都需要遵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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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证据
技术侦查材料
证据资格
证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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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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