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检察权能维度之类型化办案机制建构
1
作者 王翠霞 杨茂宏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2022年第7期117-125,共9页
检察权兼有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之义,检察机关的办案机制与检察权能配置相适应,可基于刑事追诉、诉讼监督、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等检察权能展开探讨。履行检察追诉权能,可依托检察专业化理念构建专业化办案机制,结合检察办案实务,从法学... 检察权兼有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之义,检察机关的办案机制与检察权能配置相适应,可基于刑事追诉、诉讼监督、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等检察权能展开探讨。履行检察追诉权能,可依托检察专业化理念构建专业化办案机制,结合检察办案实务,从法学理论知识的专业化、法律逻辑推理的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契合、法律内部证成与外部证成的有机统一、检察文书释法说理等层面加以阐释。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领域,探索结构化办案机制,彰显检察监督的程序理性,构建监督案件的结构化模型,包括案件来源的模式化提取、监督过程的模块化设置、监督效果的多元评价等。基于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共性,提出协同式办案机制,合理界定检察权与行政权的范围,通过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执法与监督协同推进以及第三方平台的介入等路径,体现检察、行政和社会协同治理的监督理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检察机关 检察权能 检察监督 办案机制 专业化办案机制 结构化办案机制 协同式办案机制
下载PDF
论两种特殊证据的刑事证据资格 被引量:4
2
作者 陈瑞华 杨茂宏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3期5-9,共5页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收集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和侦查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都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理由在于:这些行政证据材料一般都是不可重新收集的,且其收集方式与侦查机关的收集方... 修改后刑诉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收集的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和侦查机关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都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理由在于:这些行政证据材料一般都是不可重新收集的,且其收集方式与侦查机关的收集方式并无实质区别;在侦查特定刑事案件过程中,侦查机关不仅难以获得实物证据,而且无法获取有益侦查线索,而技术侦查和特殊侦查措施的使用,可以使侦查人员获取大量常规侦查措施无法获取的事实和信息。当然,两种证据材料作为刑事证据使用,都需要遵循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证据 技术侦查材料 证据资格 证据能力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