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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排除但书出罪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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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适应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4期75-78,共4页
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理论界及实务界关于能否援引《刑法》总则但书的规定予以出罪一直争论不止。事实上,但书出罪的功能仅是提示性的,提示立法者及有解释权的司法机关,在设置或者解释构成要件时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予以出罪... 危险驾驶罪入刑以来,理论界及实务界关于能否援引《刑法》总则但书的规定予以出罪一直争论不止。事实上,但书出罪的功能仅是提示性的,提示立法者及有解释权的司法机关,在设置或者解释构成要件时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予以出罪化。司法实践中绝不能直接援引但书将危险驾驶罪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 但书 风险社会 抽象危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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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非构罪唯一性——以唐某案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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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适应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9年第10期267-268,共2页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刑法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对该罪构成要件的实质性修改。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肇事罪有构罪与否的决定性作用,是认定构... 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细化了刑法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是对该罪构成要件的实质性修改。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交通肇事罪有构罪与否的决定性作用,是认定构成该罪的前置条件。本文将结合唐某案,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其认定的责任与刑法责任的区别、推定责任不能作为定罪唯一依据及其在交通肇事罪中的作用,阐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并非是构成该罪的唯一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刑事责任 非构罪唯一性 危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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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共犯的脱离
3
作者 杨适应 《法制与经济》 2019年第5期113-115,共3页
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从共犯关系中脱离的某些行为人是按照其他共犯实行行为既遂的罪名归责。这种归责的处罚方式,日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质疑,文章认为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应承认共犯的脱离,对其处罚应和其他共犯区别对待。
关键词 单独犯 共犯 中止 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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