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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的宪法变迁、规范依据与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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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一之 杨遂全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11-17,共7页
《宪法》婚姻家庭的国家保护条款中,明确夫妻的生育权行使受计划生育义务限制。回顾宪法中生育权相关条款的变迁,生育权应作为未列举基本权利,纳入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体系。宪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并不影响生育权作为基本权利的认定,而是在... 《宪法》婚姻家庭的国家保护条款中,明确夫妻的生育权行使受计划生育义务限制。回顾宪法中生育权相关条款的变迁,生育权应作为未列举基本权利,纳入基本权利国家保护体系。宪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并不影响生育权作为基本权利的认定,而是在肯定国家负有婚姻家庭保护义务的基础上,强化计划生育的功能发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应围绕生育权保护展开,明确生育权基本性质、保护范围,为构建科学有效的生育制度提供法制支撑。优化生育政策,应强调失独家庭的再生育保障,回应因恪守国家人口规划义务而陷入生育困境的家庭需求;还应有限放开生育权主体限制,保障公民生育意愿的充分实现。公权力对生育权的干预应以理念转型为先,在实现国家人口目标路径选择上从强调权利限制转向权利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育权 计划生育 婚姻家庭 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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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特殊群体生育权看代孕部分合法化 被引量:43
2
作者 杨遂全 钟凯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77-83,共7页
独生子女的父母都为血缘延续风险担忧。代孕可使其获得保险。但卫生部禁止代孕又使他们绝望。换位思考,我国理当建立理性的代孕伦理和人工辅助生殖法;重罚非补充缺陷的代孕;扶助自然灾害灾民、错误司法行政受害者和独生子女父母补救性代... 独生子女的父母都为血缘延续风险担忧。代孕可使其获得保险。但卫生部禁止代孕又使他们绝望。换位思考,我国理当建立理性的代孕伦理和人工辅助生殖法;重罚非补充缺陷的代孕;扶助自然灾害灾民、错误司法行政受害者和独生子女父母补救性代孕;严控普通患不孕症夫妇代孕;应当实行对婚姻家庭关系无任何伤害的亲属代孕、对等互助代孕和志愿者无偿代孕为主的政策,使双方尊严和利益在人伦中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代孕 独生生殖保险 基本人权 制度供给多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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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范围探讨 被引量:9
3
作者 杨遂全 孙阿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6,共6页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系到城乡一体化资源配置与利益共享格局的构建,是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的突破点。作为未来可设计为部分取代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采用概括法与列举排除法,构建起以用途规划及管制为核心、以经...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关系到城乡一体化资源配置与利益共享格局的构建,是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改革的突破点。作为未来可设计为部分取代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采用概括法与列举排除法,构建起以用途规划及管制为核心、以经营性为衡量指标,与农村宅基地、公共公益用地相行并列的流转范围体系极其重要。现实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事实混同严重,应以落实宅基地与公益用地确地、确权为保障,在遵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实现有效入市与降低风险的双重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流转范围 用途规划 确地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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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灾受损住房处置法律难题探究 被引量:4
4
作者 杨遂全 钟凯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5期71-76,共6页
因震灾引起房屋倒塌,房屋虽倒地权仍在;未办过户的,由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承担风险损失,购房合同继续履行;按揭抵押贷款购房,以不可抗力致抵押物灭失免除或变更余债;拆迁补偿和政府救助未过户的危塌房屋,以合法、合理并公平保障居住人生... 因震灾引起房屋倒塌,房屋虽倒地权仍在;未办过户的,由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承担风险损失,购房合同继续履行;按揭抵押贷款购房,以不可抗力致抵押物灭失免除或变更余债;拆迁补偿和政府救助未过户的危塌房屋,以合法、合理并公平保障居住人生活为前提;长租房塌重修,应保护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对实证未达约定或法定抗震标准的,追究违约或侵权责任;财产无人继承的,可扩大继承范围;以倒塌房屋作为遗赠扶养协议标的,协议可继续有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震 房屋 保障生存权 依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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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资格权确权及其法理依据——以财产属性为视角 被引量:26
5
作者 杨遂全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35-40,共6页
研究目的:以集体成员在土地改革时确权的宅基地所有权无偿转移给集体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为依据,确定宅基地资格权,阐明此权的财产属性,对其产权市场交易改革实践进行理论总结,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公正立法和保障农民带财产进城。... 研究目的:以集体成员在土地改革时确权的宅基地所有权无偿转移给集体对集体积累的贡献为依据,确定宅基地资格权,阐明此权的财产属性,对其产权市场交易改革实践进行理论总结,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条例》公正立法和保障农民带财产进城。研究方法:历史和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当前学界多偏于宅基地资格权的身份属性和无偿取得的特性,而漠视有偿退出和复耕换地票式资格权入市及产权置换。未来,宅基地使用条例应确认:宅基地资格权的身份属性为其物权属性所吸纳;可登记;可转让,转让期满可收回;可继承;转让使用可约定共享、出典和续期。研究结论:剔除了身份和保障功能的宅基地资格权,才能最终真正成为可自由交易、市场化的财产权,建立城乡一体、产权平等的房地产市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宅基地资格权 财产性 有偿退出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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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集体成员身份和土地产权相对分离--以成员土地资格权的收回或转让及继承为视角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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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遂全 耿敬杰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22年第7期10-18,共9页
研究目的:从土地产权收回、转让和继承,探究集体成员身份与产权相对分离理论及制定面向未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社会保障在城乡一体,集体成员身份保障功能在弱化,让农民工带财产进城需产... 研究目的:从土地产权收回、转让和继承,探究集体成员身份与产权相对分离理论及制定面向未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实地调查法。研究结果:社会保障在城乡一体,集体成员身份保障功能在弱化,让农民工带财产进城需产权和身份分离,新型利益冲突需立法调控。研究结论:新型身份和产权关系应以农为本,逐步分离产权和身份绝对的绑定关系;土地经营权人可成为新社员和有偿使用宅基地;因入公职而离社,个人的由家庭共享,全家离社的承包地收回,宅基地保留与否视住房保障;宅基地资格权可为市民继承和转让,避免为占地新建闲置房;有农技的可优先继承股份和承包地;全家出国的,收回其土地产权;退休或恢复国籍回乡,可有偿使用宅基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身份权 土地产权 相对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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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置”下农地经营权主体成员权身份探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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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遂全 韩作轩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CSCD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21-26,共6页
研究目的:分析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继承面临的法理障碍,提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立法建议。研究方法:田野调查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人身性的社员权;农地经营权流转面临受让主体的... 研究目的:分析农地经营权流转和继承面临的法理障碍,提出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立法建议。研究方法:田野调查法、规范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是人身性的社员权;农地经营权流转面临受让主体的身份障碍,制约了农地财产功能发挥。研究结论:"三权分置"后农地经营权主体身份呈复合性;无承包权的农地经营权受让人可设置为新型成员权;参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构建不同种类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农用地的共有权和专有权,且保障新成员与原社员在用益物权上平等;在条件具备时完全以物权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取代人身性的社员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三权分置 身份转换 农地经营权 社员权 成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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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方式及效力评价 被引量:1
8
作者 杨遂全 祁全明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1-7,共7页
我国农村土地主要有农户享有使用权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目前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承包地经营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允许买卖,因为农户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承包地和宅基地。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目前在农村存在着大量的承包... 我国农村土地主要有农户享有使用权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就目前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承包地经营权还是宅基地使用权都不允许买卖,因为农户只享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承包地和宅基地。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目前在农村存在着大量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流转,其中包括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将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一起流转、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将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和承包地经营权一起打包流转等情形。这些流转方式在农村现实中已经广泛存在并被接受和履行,但在法律层面还有许多问题,尤其是这些流转方式的效力问题。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形予以考虑,从而做出不同的效力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包地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土地流转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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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权益城乡分配问题研究 被引量:1
9
作者 杨遂全 周奥杰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24-28,共5页
我国房地制度的现状具有非均衡、不成熟的特点。房地权益分配存在城乡差异,主要体现在房地权益性质的差异、房地权益取得的差异、房地权益处分的差异三个方面。房地权益的城乡分配存在"大产权"与"小产权"之间的不... 我国房地制度的现状具有非均衡、不成熟的特点。房地权益分配存在城乡差异,主要体现在房地权益性质的差异、房地权益取得的差异、房地权益处分的差异三个方面。房地权益的城乡分配存在"大产权"与"小产权"之间的不平等。目前我国的城乡房地制度政策化程度高,具有以政策调整为主、法律调整为辅的特点。未来统一城乡房地产市场,必须利用法律规定中预留的改革空间,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基础、以放松对农村房地管制为关键、以倾斜性地保护农民权益为核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房地权益 城乡差异 农村房地流转 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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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人才流动体制改革若干问题探究 被引量:2
10
作者 杨遂全 杨玲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91-94,共4页
我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在实施方面还缺少对恶意解雇人才的处罚和限制,使用人单位可捆绑人才;其次,对人才流动不区分有无过错,硬定高处罚,也可能阻碍人才流动。建议今后规定,科技人才受到显失公平待遇或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人才流动... 我国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在实施方面还缺少对恶意解雇人才的处罚和限制,使用人单位可捆绑人才;其次,对人才流动不区分有无过错,硬定高处罚,也可能阻碍人才流动。建议今后规定,科技人才受到显失公平待遇或用人单位违法或违约的,人才流动限制自行终止;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合同的,可免除人才流动赔偿责任,以贯彻同时履行、对价限制以及比例性原则,从预防违约入手,综合考虑人才流动各方利益,改革、完善人才流动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才流动 对价限制 违约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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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竞业限制与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被引量:1
11
作者 杨遂全 吕静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7年第1期109-112,共4页
劳动合同法草案在竞业限制方面缺少对恶意解雇的处罚和限制,使其可以恶意捆绑人才;对劳动者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也不区分劳动者有无过错,硬性规定高处罚,无法使竞业限制真正发挥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在劳动者受到显失公平待遇或用人... 劳动合同法草案在竞业限制方面缺少对恶意解雇的处罚和限制,使其可以恶意捆绑人才;对劳动者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也不区分劳动者有无过错,硬性规定高处罚,无法使竞业限制真正发挥作用。所以,笔者认为,在劳动者受到显失公平待遇或用人单位违反竞业限制务款时,竞业限制自行终止;用人单位恶意解除合同的,可以减免竞业限制责任,以贯彻同时履行、对价限制以及比例性原则,从预防违约入手,综合考虑竞业限制与双方过错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竞业限制 合理流动 过错责任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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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胚胎的基因遗传权保护问题探析——兼评“江苏无锡冷冻胚胎案” 被引量:3
12
作者 杨遂全 李早早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64-71,共8页
体外胚胎作为现代医疗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在改变人类生殖体系的同时,引发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通过对目前国内相关学者所提出的"主体说""客体说"和"中介说"等学说的批判性思考,揭示其在理... 体外胚胎作为现代医疗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在改变人类生殖体系的同时,引发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相关法律问题。通过对目前国内相关学者所提出的"主体说""客体说"和"中介说"等学说的批判性思考,揭示其在理论层面的局限性,从而得以否定以上三种学说的合理性。而后从伦理学、法理以及比较法等角度对该问题进行系统性的论述,揭示体外胚胎的法律地位,即人格利益属性。在该定性的基础之上,借助于有关学者提出的基因权理论,最终将体外胚胎界定为基因遗传权的客体。因此,有必要对江苏无锡冷冻胚胎案的裁判结果予以重新审视。同时,建议在立法层面建立起体外胚胎基因遗传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完善侵害基因遗传权的救济措施,以实现对体外胚胎基因遗传权的法律保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外胚胎 人类生殖体系 人格利益 基因遗传权保护 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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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拾荒不再“拾慌”——论抛弃物权的效力与废弃物的权属 被引量:4
13
作者 杨遂全 吴雯 《南方论刊》 2008年第2期68-69,共2页
抛弃物与遗失物不同,抛弃物权产生物权终止或消灭的效力,无主的废弃物依习惯由拾荒者和国家取得物权。据物权法定原则,笔者主张物权法明定"抛弃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确认其后果和抛弃物先占原始取得制度;设置错误抛弃物的赎回制... 抛弃物与遗失物不同,抛弃物权产生物权终止或消灭的效力,无主的废弃物依习惯由拾荒者和国家取得物权。据物权法定原则,笔者主张物权法明定"抛弃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确认其后果和抛弃物先占原始取得制度;设置错误抛弃物的赎回制度;反对"以拾得遗失物对待拾得贵重抛弃物";反对笼统的废弃物国有说和丢弃场所说;倡导以物尽其用原则规范废弃物的权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抛弃行为 先占原始取得 错抛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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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住房的权属登记 被引量:5
14
作者 杨遂全 《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7期37-38,共2页
目前,对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办理按揭手续并缴纳首付款,无论婚前还是婚后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也无论双方是否共同还贷或共同还贷的多少,许多人都主张应一概归属于房产登记簿上登记姓名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目前,对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办理按揭手续并缴纳首付款,无论婚前还是婚后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也无论双方是否共同还贷或共同还贷的多少,许多人都主张应一概归属于房产登记簿上登记姓名的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这种主张获得了一些地方法院司法解释的支持。笔者认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没有考虑我国目前夫妻住房普遍是登记一方名下而推定共有的现实状况以及家庭生活需要和实际偿债的情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属登记 还贷 住房 司法解释 家庭生活 夫妻 所有权 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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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个人房地产产权的制度缺陷与补漏 被引量:4
15
作者 杨遂全 《中国房地产》 2009年第3期49-51,共3页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农村房屋产权和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对照中央这一改革政策指向的要求,笔者...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确定农村房屋产权和相应的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进行。对照中央这一改革政策指向的要求,笔者在向四川地震灾区重建提供法律援助和参与城乡综合改革试点政策研讨的过程中发现,目前我国农村个人的房地产权利制度还存在明显的法律漏洞,亟需在改革中进一步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改革 产权明晰 房地产 制度缺陷 土地管理制度 补漏 法律援助 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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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税制功能的发掘与我国税改
16
作者 杨遂全 杨玲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3期15-21,共7页
西方税制功能的发掘与我国税改杨遂全杨玲从社会分配层面上比较一下市场经济体制完备的西方国家和其他非完全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人们不难发现,前者的税收制度可谓无孔不入、无人不涉;而后者仅把税收制度用于平衡财政收支,或者最多... 西方税制功能的发掘与我国税改杨遂全杨玲从社会分配层面上比较一下市场经济体制完备的西方国家和其他非完全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人们不难发现,前者的税收制度可谓无孔不入、无人不涉;而后者仅把税收制度用于平衡财政收支,或者最多用来调节部分经济活动。这两种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税收制度 西方国家 社会保障制度 关税制度 社会保险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个人所得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伦理功能 政治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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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登记生效主义下的物权消极变动
17
作者 杨遂全 陈文颖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8年第8期58-62,共5页
法定非法律行为具有直接引起物权消极变动的效力,但出于交易安全考虑,事后进行备案宣示登记是必要的,而且整体结构安排要和积极变动的登记程序相协调。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应考虑对类似于强制执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等情况,作出一... 法定非法律行为具有直接引起物权消极变动的效力,但出于交易安全考虑,事后进行备案宣示登记是必要的,而且整体结构安排要和积极变动的登记程序相协调。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应考虑对类似于强制执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等情况,作出一些例外规定。同时,对物权消极变动的程序应作出一些特殊简便的规定,如考虑是否可以采用实质审查制,或者以公证方式加以补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消极变动 非法律行为 公示对抗主义 公示处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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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运用法律手段抑制贫富过分悬殊
18
作者 杨遂全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73-76,共4页
贫富差别是市场经济高效率发展和竞争机制的必然产物,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段。但贫富过分悬殊则产生诸多社会痼疾。运用法律手段控制贫富过分悬殊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应当用法律建立各类合理的分配机制,预防贫富悬殊。
关键词 过分悬殊 运用法律 贫富差别 个人所得税法 法律制度 遗产税制 实现共同富裕 市场经济体制 高效率 法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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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认知与物权塑造——从既有法制到未来立法 被引量:53
19
作者 陶钟太朗 杨遂全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期73-79,127,共8页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定位和规制,需要从既存法制出发。在当前制度背景下,仅有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能够产生新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与《意见》所提出的土地经营权并不契合。将土地经营权作物权化塑造以使其表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定位和规制,需要从既存法制出发。在当前制度背景下,仅有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能够产生新的权利,而这种权利与《意见》所提出的土地经营权并不契合。将土地经营权作物权化塑造以使其表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成的新权利,具有必要性和现实可能性,应该在《物权法》用益物权章中对土地经营权进行相应的制度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 物权法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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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与地方政府和村集体的博弈 被引量: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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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阿凡 杨遂全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20-27,共8页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必触动既得利益者,特别是地方政府和村集体。通过构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运用逆向归纳法分析两者在上市中可能的决策倾向,有利于解释现存制度不足。研究表明,在现存税收、土地制度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必触动既得利益者,特别是地方政府和村集体。通过构建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运用逆向归纳法分析两者在上市中可能的决策倾向,有利于解释现存制度不足。研究表明,在现存税收、土地制度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会受到地方政府阻碍;要达到政策预期改革效应,须改革税费,提高征地成本,同时修订和补充现行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税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涉及流转及利益分配原则和程序的条款,建立初次流转增值归公和城乡一体土地税制,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和规范博弈利益的分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方政府 村集体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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