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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抵押转让规则对海域使用权抵押的适用逻辑及规范配置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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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文 柴芳玲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5期1-8,共8页
海域使用权已在《民法典》用益物权章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在抵押权一章中,海域使用权也被明确列入可以抵押的财产范畴之内,由此抵押权存续期间,原则上作为抵押财产的海域使用权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则。然而,由于... 海域使用权已在《民法典》用益物权章中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在抵押权一章中,海域使用权也被明确列入可以抵押的财产范畴之内,由此抵押权存续期间,原则上作为抵押财产的海域使用权可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则。然而,由于海域使用权抵押转让的过程包含抵押和转让两种流转方式,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海域使用权的抵押和转让均具有私权属性,且符合抵押财产转让的一般规则;按照《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海域使用权因具有使用和流转上的特殊性,其转让的条件尽显公权属性。为促进海域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的发展,满足现实的抵押融资需求,海域使用权的抵押转让应当在兼顾公权属性的基础上,尽量凸显私权属性,由此适应抵押市场的发展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域使用权 《民法典》 抵押转让规则 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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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下合同对第三人效力规则在船舶优先权制度中的优化适用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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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文 柴芳玲 《中国海商法研究》 CSSCI 2022年第1期60-67,共8页
船舶优先权作为《海商法》特有的一种担保物权类型,其转让与代位规则的行使存在着理论争议。《民法典》下合同对第三人效力规则的完善,尤其是第三人代为清偿法律地位的明确,为船舶优先权的行使开拓了新路径,松动了某些特定的船舶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作为《海商法》特有的一种担保物权类型,其转让与代位规则的行使存在着理论争议。《民法典》下合同对第三人效力规则的完善,尤其是第三人代为清偿法律地位的明确,为船舶优先权的行使开拓了新路径,松动了某些特定的船舶优先权绝对禁止转让模式。然而,当前第三人代为清偿规则在船舶优先权制度中的相关规则运用及法律适用还存在不协调之处,人身属性海事请求权的转让与代位直接牵动着船舶优先权的行使。鉴于此,有必要从规则识别转向制度关联,在遵循《民法典》基本价值理念的同时,注重《海商法》规则的内生动力,从制度、理论及实践层面协调《民法典》和《海商法》之间的适用冲突,以在制度框架内实现二者的优化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第三人代为清偿 船舶优先权转让与代位 规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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