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全球气候治理语境下我国碳金融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2
1
作者 肖峰 梁春瑾 《海关与经贸研究》 2019年第4期110-124,共15页
碳金融是在不同主体间分配碳减排利益的制度工具,既可以作为发达国家的灵活履约手段,又可对发展中国家的自愿减排进行定价。京都三机制后,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以国际气候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投资法为内容的国际法格局,分别作为碳金融... 碳金融是在不同主体间分配碳减排利益的制度工具,既可以作为发达国家的灵活履约手段,又可对发展中国家的自愿减排进行定价。京都三机制后,世界范围内形成了以国际气候法、国际金融法、国际贸易投资法为内容的国际法格局,分别作为碳金融发展的基础性、实施性与周边性制度基础。在此之下,各国亦形成了以“顶层引导、低碳信贷、绿色保险”等多样化方式构建的多元化内国法制度格局。我国应认清国际法角色转变带来的制度挑战及“一带一路”倡议、亚投行等新合作机制营造的制度机遇,在明晰公民—国家—排放实体-金融机构间的复杂利益链及由此生成的以排放实体中的领先者与落后者间关系为轴之权利义务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把握气候、金融等多法域的碳金融现象,构建使国内各主体利益交合之制度,推动国内制度与国际碳金融制度相衔接,打造具备中国特色的碳金融法律制度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碳金融 法益逻辑 制度完善
下载PDF
山区高速公路经济效益分析 被引量:1
2
作者 梁春瑾 《经济师》 2009年第11期283-283,285,共2页
近几年,高速公路建设飞快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对建设项目社会贡献率理解,高速公路建设的综合效益得以充分体现。文章以贵州几条高速公路作为浅显分析对象,重点探讨山区高速... 近几年,高速公路建设飞快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对建设项目社会贡献率理解,高速公路建设的综合效益得以充分体现。文章以贵州几条高速公路作为浅显分析对象,重点探讨山区高速公路建设的经济效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速公路 经济效益 社会贡献率
下载PDF
高速公路建设对拉动经济的作用 被引量:1
3
作者 梁春瑾 《当代经济》 2009年第22期76-77,共2页
本文具体分析了高速公路的建设对沿线经济的拉动作用和高速公路经济网的形成对周边区域经济的影响。通过两方面的阐述,分析了高速公路建设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 高速公路 经济建设 拉动作用
下载PDF
宏观调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的作用
4
作者 梁春瑾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8年第3期76-77,共2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健康发展,离不开合理的国家宏观调控。国家运用各种政策和法规手段,对社会生产活动中的市场经济部分进行规划和调整,及时纠正经济体制中远离宏观目标的方向,保证社会主义经济能快速、高效、和谐、健康发展。
关键词 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 宏观调控 持续健康
下载PDF
论高速公路发展对交通运输的影响
5
作者 梁春瑾 《当代经济》 2017年第22期82-83,共2页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运输经济作为物流经济范围的重要一环,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关键性产业之一,在大众生产、生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分析了高速公路在交通运输经济中的影响和重要作用。
关键词 交通经济 高速公路 运输发展 效益研究
下载PDF
高速公路管理体制利弊分析
6
作者 梁春瑾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0年第11期143-144,192,共3页
高速公路管理应采用集中管理的行政隶属体制,企业型的效益核算体制,综合执法的交通管理体制,归口型的行业管理体制,一体型的建设管理体制。概括地讲,高速公路管理宜采用垂直领导、企业经营、综合执法、行业归口,建管一体的管理体制。
关键词 高速公路 管理体制 利弊分析
下载PDF
破产衍生诉讼集中管辖规则的解释论分析 被引量:1
7
作者 徐阳光 梁春瑾 《人民司法》 2023年第7期4-10,27,共8页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该条款中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在学理上被称之为破产衍生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则被称... 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该条款中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在学理上被称之为破产衍生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则被称之为集中管辖。破产衍生诉讼审理的结果可能导致债务人财产总额的变化或者是债权人债权性质、金额及其优先顺位的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破产申请 债务人财产 企业破产法 民事诉讼 集中管辖 破产衍生诉讼 优先顺位 人民法院
原文传递
论企业破产程序前的政府职责
8
作者 《企业破产中政府职责体系研究》课题组 陈键 +3 位作者 徐阳光 梁春瑾 陈炯仰 陈科林 《人民司法》 2023年第19期99-105,共7页
从既有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来看,人们主要关注企业破产程序中及破产程序终结(终止)后的政府职责范围,如税务、职工安置、工商注销等领域,甚少关注已经发生破产原因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或对陷入严重债务危机的企业实施庭外拯救的政府... 从既有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来看,人们主要关注企业破产程序中及破产程序终结(终止)后的政府职责范围,如税务、职工安置、工商注销等领域,甚少关注已经发生破产原因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前,或对陷入严重债务危机的企业实施庭外拯救的政府职责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职工安置 破产原因 破产程序 职责范围 债务危机 政府职责 税务 工商
原文传递
房企破产中的售后回租合同之法律定性与处理路径
9
作者 梁春瑾 《人民司法》 2024年第19期70-76,共7页
售后回租是对资产出售后由卖方租回这一交易现象的描述。以所有权是否实质转移为标准,可分为融资租赁型售后回租与经营租赁型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型售后回租”构成融资租赁交易;“经营租赁型售后回租”是房企售后回租的常见模式,以售... 售后回租是对资产出售后由卖方租回这一交易现象的描述。以所有权是否实质转移为标准,可分为融资租赁型售后回租与经营租赁型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型售后回租”构成融资租赁交易;“经营租赁型售后回租”是房企售后回租的常见模式,以售加租的优化组合成为新型交易,构成合同联立。经营型售后回租盈利依靠标的物所有权的完全转移,与非典型担保交易依靠标的物在法律形式上的所有权实现担保功能有根本区别。房企破产中,合同继续履行的,遵循登记生效主义确定所有权。管理人决定解除合同,买卖合同条款已履行完毕的,该部分不得再解除。管理人决定继续租赁的,债权人不得行使破产取回权。管理人决定仅解除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同时享有解除买卖关系的权利。出租人可得利益的赔偿结合各要素综合计算,协商不成的交由法院裁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租赁关系 可得利益 买卖关系 解除合同 售后回租 融资租赁 经营租赁 非典型担保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