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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对我国文化娱乐行业的影响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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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承韪
梁泽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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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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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第6期29-37,53,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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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第三次《著作权法》修订对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进行了较大规模的修订和完善,其必将会对我国文化娱乐行业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一是对著作权的权利客体及内容进行了扩张,新增作品法律定义,修改作品类型,扩大财产性权利内容,满足了新技术发展的要求;二是对著作权及相关权利的归属和利用的规则进行了完善,修改著作权管理制度,引入著作权登记制度,新增关于职务表演的规定,革新合作作品的行使规则,保障了著作权的交易安全,提高了著作权权利利用效率,促进了文化娱乐产品的传播;三是对著作权的司法保护进行了强化,扩大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权利范围,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新增权利使用费作为赔偿数额计算方式,大力提高法定赔偿的数额,使文化娱乐行业有了更好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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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作品类型开放
著作权集体管理
作品登记
合理使用
惩罚性赔偿
文化娱乐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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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openness of types of works
copyright collective administration
works registration
fair use
punitive damages
culture and entertainmen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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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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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版权侵权损害法定赔偿的学理阐释与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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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承韪
梁泽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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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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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版权》
2023年第3期47-55,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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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通过对中国法律检索系统“北大法宝”公布的2023年版权侵权损害赔偿案件进行实证研究,探讨我国版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理论依据和立法模式问题。对当前我国版权法定赔偿提出一些质疑,即法定赔偿方式准入门槛过低、应用过多,导致其他赔偿方式应用过少,以及版权损害赔偿数额偏低,赔偿标准不明确的现象。这些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依据填平原则确定损害赔偿数额存在困境,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及许可使用费难以证明等。对于这些问题,可以采取运用证据制度解决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及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问题,建立法定赔偿量化标准体系解决法定赔偿标准不明确的现象,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增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及第三方评估机制提高赔偿计算的科学性等方式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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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侵权损害赔偿
法定赔偿
侵权人违法所得
证据妨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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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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