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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科学技术基金法(送审稿)的始末──兼论立法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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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楼兆美
计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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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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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与法律》
1997年第4期55-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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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学技术
基金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科学基金会
送审稿
科学基金制
基金立法
法律的制订
科技基金
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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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7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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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基础研究在科技进步法中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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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楼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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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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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技与法律》
1992年第2期8-11,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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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制定是我国科技活动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正如“法国研究与技术发展方针和规划法”制定后有人评价说:有了这一法律,政府就能直接控制和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使其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发展服务;科技人员就有了从事科研活动的各方面的必要的法律保证。无疑,我国科技进步法的制定,同样具有上述重要作用,它的贯彻、执行必将促进和推动我国的科学繁荣和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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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技进步法
基础研究
法律保证
技术进步
科学技术研究
科技体制改革
“八五”计划
实力地位
必要性问题
基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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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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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德科学技术基金立法双边研讨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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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楼兆美
计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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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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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科学基金》
CSCD
1998年第1期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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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1997年12月15—16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与德国德意志研究联合会共同发起、组织了中德科学技术基金立法双边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共有近30人,其中德方7名。双方专家根据会议组委会的决定,集中就8个专题开展了科学技术基金立法的研究讨论。本次会议以介绍情况、提出问题、回答问题、展开讨论和不作结论的方式进行,会议既不是审核法律的具体条款,也不组织宣读个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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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
德国
科学技术基金法
立法
制定
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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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7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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