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和处罚 被引量:1
1
作者 毛冠楠 李艳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149-153,共5页
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缩小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范围,应予纠正。“因逃逸致人死亡”不应属于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将其认定为情节加重犯较为合理。“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不仅包括第一次肇事行为的被害人,还包括肇事行为人... 现行司法解释的规定缩小了“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范围,应予纠正。“因逃逸致人死亡”不应属于交通肇事的结果加重犯,将其认定为情节加重犯较为合理。“因逃逸致人死亡”中的“人”不仅包括第一次肇事行为的被害人,还包括肇事行为人逃逸过程中又发生的交通肇事而致死的人。如果肇事行为人因交通肇事行为致人重伤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无论其当时的主观认识如何,只要产生了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结果,他都应当承担逃逸致人死亡的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交通安全 交通肇事 因逃逸致人死亡
下载PDF
论我国刑法中教唆犯性质之界定 被引量:5
2
作者 毛冠楠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6年第6期24-28,共5页
我国教唆犯的性质具有三重性,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可罚程度上的从属性,同时还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其中独立性居于主导地位。但这并不表明我国教唆犯的立法采取了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独立性说。
关键词 教唆犯 性质 从属性 独立性
下载PDF
论我国刑法中教唆犯性质之界定 被引量:1
3
作者 毛冠楠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4期27-31,共5页
我国教唆犯的性质具有三重性,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可罚程度上的从属性,同时还具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其中独立性居于主导地位。但这并不表明我国教唆犯的立法采取了共犯从属性说和共犯独立性说。
关键词 教唆犯 性质 从属性 独立性
下载PDF
传统刑法中“亲亲相隐”原则之嬗变及其对现行刑事法律的若干启示
4
作者 毛冠楠 《新疆社会科学》 2005年第5期87-90,共4页
根据对传统刑法中“亲亲相隐”原则的产生、演变及其特点的考察,探寻其现实意义及对现行刑事法律的启示,为完善现行刑事法律提供借鉴,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
关键词 “亲亲相隐” 原则 嬗变 启示
下载PDF
我国惩治教唆犯立法的反思与重构
5
作者 毛冠楠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6年第2期79-84,共6页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教唆犯实际上具有以独立性为主的三重属性,这引发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与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最大限度地贯彻共犯从属性说,对刑法相关条文进行修订。
关键词 教唆犯 共犯从属性说 共犯独立性说
下载PDF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再反思
6
作者 毛冠楠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18-23,共6页
我国犯罪构成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将犯罪客体驱逐出犯罪构成体系并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解决这一现状的根本途径。
关键词 犯罪构成体系 犯罪客体 犯罪学
下载PDF
“客观的超过要素”相关问题研究——与张明楷教授商榷
7
作者 毛冠楠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120-124,共5页
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的犯罪都是过失犯罪,以行为的程度、次数等要素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可以借鉴客观的处罚条件理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名称也不合理;“双重结果”的划分导致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 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的犯罪都是过失犯罪,以行为的程度、次数等要素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可以借鉴客观的处罚条件理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名称也不合理;“双重结果”的划分导致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双重罪过”的泥潭;提倡者对以危害结果为内容的“客观的超过要素”的罪过形式有误解,使人产生“客观的超过要素”与客观责任相联系的疑问,有必要对相关问题做出说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客观的超过要素 客观的处罚条件 双重结果 客观责任
下载PDF
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
8
作者 毛冠楠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22-27,共6页
传统的刑罚目的理论正在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挑战。刑罚目的可作如下划分,即:以刑罚作为刑法的下位概念为基础,在横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主要目的(惩罚犯罪)和次要目的(预防犯罪)两个层次,此为狭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在纵向层次上... 传统的刑罚目的理论正在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挑战。刑罚目的可作如下划分,即:以刑罚作为刑法的下位概念为基础,在横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主要目的(惩罚犯罪)和次要目的(预防犯罪)两个层次,此为狭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在纵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第一层次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直接目的)——第二层次保护法益(根本目的)两个存在递进深入关系的层次,此为广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 刑罚目的 理性建构
下载PDF
我国刑法中教唆犯的性质引发的矛盾与问题及其出路
9
作者 毛冠楠 《广东法学》 2005年第4期68-73,共6页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我国教唆犯实际上具有以独立性为主的三重属性,这引发了一系列难以解决的矛盾与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最大限度地贯彻共犯从属性说对刑法相关条文进行修订。
关键词 刑法 教唆犯 中国 法律性质 共犯从属性说 共犯独立性说 犯罪认定
下载PDF
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
10
作者 毛冠楠 《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37-40,共4页
传统的刑罚目的理论正在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挑战。刑罚目的可作如下划分,即:以刑罚作为刑法的下位概念为基础,在横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主要目的(惩罚犯罪)和次要目的(预防犯罪)两个层次,此为狭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在纵向层次上... 传统的刑罚目的理论正在面临着愈来愈多的挑战。刑罚目的可作如下划分,即:以刑罚作为刑法的下位概念为基础,在横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主要目的(惩罚犯罪)和次要目的(预防犯罪)两个层次,此为狭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在纵向层次上,将刑罚目的划分为第一层次惩罚犯罪与预防犯罪(直接目的)与第二层次保护法益(根本目的)两个存在递进深入关系的层次,此为广义的刑罚目的之理性建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罚 刑罚目的 理性楚构
下载PDF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模式选择
11
作者 毛冠楠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6年第3期22-26,共5页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的现象。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扭转这一局面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彻底重构。在模式的选择上,引入大陆法系三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是... 我国犯罪构成体系在体系结构上与司法实践存在着严重背离的现象。将独立的违法性判断引入犯罪构成体系,是扭转这一局面的根本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对现行的犯罪构成体系进行彻底重构。在模式的选择上,引入大陆法系三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是向“法治国”迈进的必然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构成体系 犯罪构成模式选择 犯罪认定
下载PDF
论犯罪客体的内容界定
12
作者 毛冠楠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46-50,共5页
我国刑法学界各种学说对犯罪客体内容的界定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实际上各学说的结论通过法律上的“权利”可以获得统一,犯罪客体的内容应是对“双重权利”的侵害。
关键词 犯罪客体 权利 双重权利
下载PDF
影响力受贿罪解读 被引量:7
13
作者 毛冠楠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4期12-14,共3页
《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纳入了受贿犯罪的主体范围,这将对进一步推动我国运用司法手段惩治反腐败产生深远影响。本文从以下两个方面略抒己见。
关键词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 解读 刑法修正案 主体范围 受贿犯罪 第13条 司法手段
原文传递
论刑法中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被引量:1
14
作者 毛冠楠 《中国检察官》 2013年第13期28-30,共3页
一、关于期待可能性判断标准的学说关于刑法中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第一,行为人标准说.该说认为,应以行为时的具体状况下的行为人自身的能力为标准.如在当时的具体状况下,不能期待该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就表明缺乏... 一、关于期待可能性判断标准的学说关于刑法中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第一,行为人标准说.该说认为,应以行为时的具体状况下的行为人自身的能力为标准.如在当时的具体状况下,不能期待该行为人实施合法行为,就表明缺乏期待可能性.因为责任是就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而对行为人进行的人格非难,这就决定了要以行为人为标准.而且期待可能性的理论,本来就是为了针对行为人的人性弱点而给予救济,故有无期待可能性,理当以行为人为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为人 平均人标准 判断标准 刑法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