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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工程司法鉴定 平息化解社会矛盾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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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玲英 周柯生 《中国司法鉴定》 2007年第2期67-69,共3页
随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把各类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纳入到法治的轨道来解决。社会矛盾中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关系,不仅数量剧增而且所涉内容日益专业化、复杂化和综合化。本文通过对三个案例的具体... 随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越来越重视把各类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纳入到法治的轨道来解决。社会矛盾中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关系,不仅数量剧增而且所涉内容日益专业化、复杂化和综合化。本文通过对三个案例的具体剖析,论证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我国司法证明的一种科学证据,因其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在对社会纠纷和矛盾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审查和判断中具有特殊的功能和作用,往往能对平息化解社会矛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设工程 司法鉴定 化解平息 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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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贫困发起攻坚战——衢州市农村扶贫攻坚的制约因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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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玲英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 1998年第2期90-93,共4页
摆脱贫困是人类亘古的梦想,消除贫困让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是共产党人为之流血牺牲、为之弹精竭虑的奋斗目标。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到本世纪末要基本解决... 摆脱贫困是人类亘古的梦想,消除贫困让人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是共产党人为之流血牺牲、为之弹精竭虑的奋斗目标。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到本世纪末要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帮助贫困群众脱贫是党和政府制定的战略目标,也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扶贫既是神圣的使命,又是项艰难的工作。“八五”期间,衢州市经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艰苦努力,全市农村的贫困问题已明显得到缓解。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目前部分农村的贫困问题依然十分严重。据调查,到1996年,全市还有264个村的农民人均收入在500元(90年价)以下,占全市总村数的10.2%,共有贫困户44416户,贫困人口达14.2万人,占全市人口的7%。可见,要在本世纪有限的时间内实现基本解决14余万人的贫困问题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艰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制约因素 扶贫攻坚 贫困村 农村贫困人口 衢州市 贫困农民 攻坚战 贫困问题 主观性因素 学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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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有效处理民生问题,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基于衢州市司法鉴定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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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玲英 《新农村(黑龙江)》 2010年第11期15-17,共3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需要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基础。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套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纷繁的民生纠纷促进农村和谐,司法鉴定制度就是其中一种较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科学有效处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需要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基础。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套良好的纠纷解决机制来化解纷繁的民生纠纷促进农村和谐,司法鉴定制度就是其中一种较为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科学有效处理民生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是司法鉴定工作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农村建设 司法鉴定 民生 和谐 科学 社会主义新农村 衢州市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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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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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玲英 《新农村(黑龙江)》 2009年第12期46-48,共3页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推动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是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制约了农民生活综合质量的提高,成为影响农村社...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推动城乡统筹和谐发展,是党中央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农村公共服务严重不足是农村发展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制约了农民生活综合质量的提高,成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实践。满足城乡全体公民公共需求,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农村发展 公共服务 城乡统筹 农民生活 和谐发展 综合质量 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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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统一司法鉴定体制 加强其他类别鉴定管理——以建设工程司法鉴定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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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柯生 毛玲英 +4 位作者 李洁芳 许志军 张小玲 周子义 任丽丽 《中国司法鉴定》 2013年第1期115-119,共5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对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三大类")以及其他类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由司法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的登记和管理,这是《决定》赋予司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对从事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三大类")以及其他类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由司法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的登记和管理,这是《决定》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当前,一些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司法审判亟需的有关其他类鉴定事项,如建设工程、司法会计、计算机技术、知识产权、产品质量、机动车辆、海洋事务、文物等司法鉴定尚未纳入统一管理的范围。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部门权力和利益分配纷争、对改革和法规的理解片面、畏难情绪和管理机关不敢作为是主因。在司法鉴定制度改革与完善的过程中,法院系统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只要对司法鉴定事业发展有利,对维护司法公正有利,就应当扫除狭隘的部门利益观念和封闭的权力归属观念,讲沟通,讲合作,讲公益,建设更加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依法治国方略,科学、完备、独立、规范、高效、公正的司法鉴定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 管理体制 《决定》精神 其他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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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阶段的建设工程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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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柯生 毛玲英 《中国司法鉴定》 2006年第6期47-49,共3页
司法鉴定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定,与质量竣工验收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般不宜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鉴定结论。鉴定应针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特点,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作出客观的结论:对工... 司法鉴定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定,与质量竣工验收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一般不宜做出合格与不合格的鉴定结论。鉴定应针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特点,根据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作出客观的结论:对工程项目出现的质量问题,通过验算和技术分析,找出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提出修补方案,能达到安全和使用功能,还是能正常使用的;对不能继续承载的工程结构,应及时出具鉴定报告,要求业主立即采取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鉴定 建设工程 质量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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