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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需求不确定性的分层网络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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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铭浩 邵荃 于文斐 《科学技术与工程》 北大核心 2023年第4期1766-1771,共6页
为研究在需求不确定影响下的分层航空运输网络优化设计问题,以确定型分层运输网络模型为基础,将优化目标设置为可能的需求场景下期望网络运行成本最小。提出基于需求不确定性的分层网络设计模型,同时给出网络中O/D路由的求解方法。以某... 为研究在需求不确定影响下的分层航空运输网络优化设计问题,以确定型分层运输网络模型为基础,将优化目标设置为可能的需求场景下期望网络运行成本最小。提出基于需求不确定性的分层网络设计模型,同时给出网络中O/D路由的求解方法。以某年中国的实际航空运输数据为例,计算分析确定型和不确定型分层网络设计模型所得到的运输网络在需求不确定影响下的成本鲁棒性。结果表明:所提出的模型具有更好的成本鲁棒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航线网络 分层网络 需求不确定性 鲁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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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警告行为的正当性判断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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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铭浩 《河南科技》 2020年第24期69-74,共6页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抽象性和模糊性,专利侵权警告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存在争议。其争议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专利侵权警告行为的法律性质不明确;另一方面是该行为的正当性判断标准存在分歧。分析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专利侵权警告行为应是行...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抽象性和模糊性,专利侵权警告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存在争议。其争议原因在于:一方面是专利侵权警告行为的法律性质不明确;另一方面是该行为的正当性判断标准存在分歧。分析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专利侵权警告行为应是行为人专有权行使的行为,如果超过必要的限度,有可能构成权利滥用,进而落入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或者第2条的规制范围。专利侵权警告行为的正当性判断标准,应当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分析:客观上判断是否存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的行为事实,主观上认定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需要结合发送内容、发送对象和发送方式进行综合判断,只有符合主客观要件,专利侵权警告行为才能构成商业诋毁。否则,有可能落入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适用范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利侵权警告 商业诋毁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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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的立法价值重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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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铭浩 《电子知识产权》 2023年第1期48-58,共11页
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作为国外移植的产物,其立法价值从未被正确认识。目前我国音乐著作权市场已完全形成和建立,长期被视为促进传播和替代市场的法定许可制度,应当重新明确其作为调和新旧产业主体间利益冲突的制度价值,同时要在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作为国外移植的产物,其立法价值从未被正确认识。目前我国音乐著作权市场已完全形成和建立,长期被视为促进传播和替代市场的法定许可制度,应当重新明确其作为调和新旧产业主体间利益冲突的制度价值,同时要在权利人的利益保护和交易成本的有效降低上作出安排,体现出在我国互联网产业主导著作权产业背景下的本土价值偏好,从而真正实现法定许可制度作为协调新旧产业主体间因著作权利益分配而产生分歧和矛盾的基本价值取向和定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许可 立法价值 著作权市场 产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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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层链接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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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铭浩 《国际人才交流》 2021年第2期26-29,共4页
深层链接作为链接方式的一种,被广泛应用于互联网领域,是指设链网站所提供的链接服务使得用户在未脱离设链网站页面的情况下,即可获得被链接网站上的内容,此时页面地址栏里显示的是设链网站的网址,而非被链接网站的网址。但该内容并非... 深层链接作为链接方式的一种,被广泛应用于互联网领域,是指设链网站所提供的链接服务使得用户在未脱离设链网站页面的情况下,即可获得被链接网站上的内容,此时页面地址栏里显示的是设链网站的网址,而非被链接网站的网址。但该内容并非储存于设链网站,而是储存于被链接网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链接方式 地址栏 网址 网站页面 深层链接 互联网领域 著作权 链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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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权利范畴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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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毛铭浩 《中国版权》 2020年第6期46-52,共7页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规范存在漏洞以及相关解释存在模糊性,使得其权利范畴一直存在争议。梳理适用困境成因以及国外立法例,发现争议的原因在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客体有“作者人格利益”与“作者声誉”的分歧,行为范畴也因客体差异存在...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法律规范存在漏洞以及相关解释存在模糊性,使得其权利范畴一直存在争议。梳理适用困境成因以及国外立法例,发现争议的原因在于保护作品完整权的客体有“作者人格利益”与“作者声誉”的分歧,行为范畴也因客体差异存在不同的界定范围。考察国际公约以及借鉴国外经验,应从保护客体与行为范畴两方面来明确其杈利范畴。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客体是作者在作品中的人格利益,表现为作品同一性,其行为范畴是指禁止破坏作品同一性的行为,包括对作品本身的修改以及其他作品使用行为,并不必然产生损害作者声誉的结果。在具体认定权利范畴时,应以社会公众为判断主体,判断修改行为是否足以使社会公众误解原作内容,进而认定是否侵害了作品同一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护作品完整权 作者声誉 作品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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