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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唐律》对利用图谶进行颠覆犯罪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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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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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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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63-6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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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利用图谶,谎说天命,制造社会动乱的行为自古有之。在唐代,图谶、天文探究权、解释权属于官府专有,他人不允许染指,否则就是犯罪。《唐律》中对此类犯罪行为根据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涉及对象、参与人数、影响范围作了系统的划分和详尽的处罚规定。但在具体司法实际中,此类犯罪案例最终的审判结果与当时的社会环境、司法状况及至司法官个人的素质,都有很大关系,一般而言在政治相对清明时期,此类案件一般还能依法科断,武氏朝以后,此类案件的审理往往有从重过严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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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律》
图谶
利用
犯罪行为
社会动乱
主观故意
处罚规定
影响范围
社会环境
人的素质
司法官
案件
审判
案例
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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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Laws and Decrees of Tang Dynasty
augury
criminal offense
str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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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42
[政治法律—法学]
G212
[文化科学—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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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房遗爱谋反案看封建法律的工具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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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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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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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界》
2005年第5期200-20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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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房遗爱谋反案是发生在唐朝第三位皇帝唐高宗李治朝初期的一起影响深远的案件,在此案中不仅有众多的官僚被牵扯其中,更有诸多李氏皇族成员受到牵连无辜被杀。唐高宗利用“谋反”罪名成功地将其潜在的政治对手清除干净,李氏皇族的诸多精英人物被剪除,法律成为排除政治异己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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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封建法律
谋反
工具性
精英人物
唐高宗
皇族
李氏
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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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8
[历史地理—中国史]
F129.42
[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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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史话中国刑罚——唐代“谋大逆”罪名初探
被引量: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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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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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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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0年第3期160-16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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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谋大逆”之罪,是《唐律·名例律》所载“十恶”之一。所谓“十恶”,即是十种罪名,是对统治者而言最具危害性的犯罪行为,属于要严厉打击的对象。“十恶”之首为“谋反”,其二即为“谋大逆”。从《名例律》如此排列的体例顺序来看,《唐律》的制定者对该罪名的重视程度,将其列为仅次于“谋反”的重罪。对该罪的历史流变、陵寝的含义、史料中所载的有关案例等几方面的梳理和分析,可以探究其在唐代法律中的真实地位及在社会现实中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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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律
十恶
谋大逆
宗庙
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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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7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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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唐代选官“试判”制度与官员法律素质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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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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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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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界》
2005年第2期151-15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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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律》是当今公认的最完善的封建法典。唐王朝不仅重视封建立法,在官吏选拔时也尤其重视官吏的法律水平,如在科举考试中单独开设有选拔司法官吏的明法考试。唐代取吏十分重视其法律知识,“取吏于判”,促使官吏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了官吏整体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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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唐代
选官制度
官员
法律素质
科举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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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2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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