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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推行当面陈述申辩制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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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永鸣 陆泗强 《行政法制》 2005年第2期42-42,共1页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处罚之前要履行告知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陈述、申辩是当事人的权利。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履行告知程序不敢有丝毫马虎,但是,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时却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够重视;听取意见流于形式走过场,听取意见细致程度不够,听取意见后听之任之,我行我素。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行政处罚法》 行政机关 行当 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 陈述申辩权 告知程序 主要表现 应当 证据 理由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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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注销登记诉讼案引发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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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永鸣 《行政法制》 2003年第1期33-34,共2页
房县军店镇军马铺预制构件厂(以下简称构件厂),是一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的集体企业。1998年6月16日,根据构件厂企业法定代表人赵宏祥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核准注销了该厂的集体《企业... 房县军店镇军马铺预制构件厂(以下简称构件厂),是一个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的集体企业。1998年6月16日,根据构件厂企业法定代表人赵宏祥签署的注销申请报告,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核准注销了该厂的集体《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于1998年6月24日,核准登记构件厂为私营企业,核发私营企业《营业执照》,组成形式:个人独资企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 房县 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 集体企业 工商局 企业法定代表人 诉讼案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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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制”完善打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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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永鸣 陆泗强 《行政法制》 2004年第2期47-48,共2页
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表现出覆盖面广、种类多、规模大、组织严密等特点。承担打假治劣任务的相关部门虽然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方面,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打假信息不畅通,打假资源不能... 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表现出覆盖面广、种类多、规模大、组织严密等特点。承担打假治劣任务的相关部门虽然执法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是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方面,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打假信息不畅通,打假资源不能合理配置,是制约打假工作的一大瓶颈。部门与部门之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过错责任追究范围 假源通报制 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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