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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法治化路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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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永红 沈书炯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9年第4期117-124,共8页
人民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可激活宪政体制内的协商民主资源。在现行宪制框架内进行法治整合,将政治协商制度与相关政治制度有机衔接,是人民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化的必然之路。但是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与制度衔... 人民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可激活宪政体制内的协商民主资源。在现行宪制框架内进行法治整合,将政治协商制度与相关政治制度有机衔接,是人民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法治化的必然之路。但是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存在着法律地位不明与制度衔接不畅、基层组织不健全和纵向系统不完善、代表性偏低与实效性不足、协商内容不确定与协商程序不规范等法治障碍。应当明确政协参与基层协商民主的法律地位,加强多种制度之间的衔接,并且健全基层政协组织机构,优化政协委员的代表机制以及规范政协参与的程序性机制,以期在人民政协的体制框架内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民政协 基层协商民主 法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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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司法适用的实践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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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书炯 《法学(汉斯)》 2020年第3期466-472,共7页
司法实践孕育着法律规范发展与完善的空间,行政原告资格中关于“利害关系”的司法判断,早在本世纪初就有法官尝试在裁判中运用德日的“保护规范理论”以诠释利害关系,虽然鲜少直接出现“主观公权利”及“保护规范理论”等字样,但不少法... 司法实践孕育着法律规范发展与完善的空间,行政原告资格中关于“利害关系”的司法判断,早在本世纪初就有法官尝试在裁判中运用德日的“保护规范理论”以诠释利害关系,虽然鲜少直接出现“主观公权利”及“保护规范理论”等字样,但不少法院在裁判时已暗含着保护规范理论的判断框架或相关思维逻辑。而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正式引入,当推最高院裁判的“刘广明案”。因刘案的积极示范,各法院普遍性地认可并接受了这一域外学理,将其作为判定原告适格的有益工具,保护规范理论也逐渐脱离具体的个案,逐渐演变为一般性的司法方法论在我国行政原告适格案件中得以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护规范理论 利害关系标准 主观公权利 司法适用 本土续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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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滥诉”之辩:投诉行为异化及其规制——兼论保护规范理论在我国的司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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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书炯 《法学(汉斯)》 2019年第3期75-82,共8页
随着投诉机制在行政管理领域的不断扩展,投诉行为呈现出异化趋向:一般民事纠纷本应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但大量当事人通过投诉机制启用公共行政资源为个人私益服务,甚至利用“迂回式”的诉讼战略对行政机关提起履责之诉,利用司法审查... 随着投诉机制在行政管理领域的不断扩展,投诉行为呈现出异化趋向:一般民事纠纷本应通过民事法律途径解决,但大量当事人通过投诉机制启用公共行政资源为个人私益服务,甚至利用“迂回式”的诉讼战略对行政机关提起履责之诉,利用司法审查对行政机关施压以满足一己之私,致使行政司法资源在维护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严重失衡。行政投诉行为的异化而产生的权利救济不甚合理,背离了投诉机制正当行使的本旨,导致行政诉权的滥用。本文以投诉行为异化为切入点,通过阐述和分析司法实践中援引保护规范理论规制滥诉的利弊,以期对投诉类案件滥诉问题提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法律规制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诉机制 行为异化 滥用诉权 保护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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