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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中利息的司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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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明焱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76-84,共9页
金融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存在主体、受管制程度等方面的区别,且前者更重合同双方而非借款人一方的利益,委托借款合同不属于金融借款合同。对金融借款合同的利息规制既要考虑到对意思自治、公平原则的维护,也要考虑到金融服务实体经... 金融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存在主体、受管制程度等方面的区别,且前者更重合同双方而非借款人一方的利益,委托借款合同不属于金融借款合同。对金融借款合同的利息规制既要考虑到对意思自治、公平原则的维护,也要考虑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需要。在利息管制方式上,应重视利息总量的控制,而非对利息构成进行调整。具体体现为金融借款合同中可以在利息总量下就罚息计收复利,该利息总量上限仍应参照民间借贷的规定加以确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息规制 罚息 复利 利率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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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误解制度“重大”之认定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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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耀东 沈明焱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43-152,共10页
重大误解制度关乎交易安全与私法自治。限制错误本身是平衡重大误解中各方利益的普遍做法,我国则强调误解需为"重大",但又未设判断基准,使法律概念(制度)较不确定。立足于我国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民通意见》以例示加开放的... 重大误解制度关乎交易安全与私法自治。限制错误本身是平衡重大误解中各方利益的普遍做法,我国则强调误解需为"重大",但又未设判断基准,使法律概念(制度)较不确定。立足于我国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民通意见》以例示加开放的模式对"重大误解"加以阐释,但受到《民法通则》行为内容范畴的限制,由此司法难以应对行为内容范畴之外错误类型的案件,但存在运用因果关系认定的思维倾向。《民法总则》对此无阐释亦无限制,此时的司法实践能否随《民法总则》有所突破亟须探究。援引比较分析,域外的立法实践与学界认知刚好由例示错误类型进入论证因果关系的阶段,恰与我国立法转变相似。故在《民法总则》赋予法院裁量权的契机下,法院可以主客观因果关系的路径认定"重大",即先考察表意人的标准,判断如无此错误是否仍会如此行为,再考察一般理性人的意思标准,最后从意思外的交易观念和习惯进行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总则》 重大误解 因果关系 主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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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买卖合同中违约方的解除权及适用范围 被引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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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耀东 沈明焱 《中国应用法学》 2017年第5期148-162,共15页
对于支持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案例,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反响不同。就制度本身而言,解除合同相较实际履行有其独立的价值。因《合同法》第94条并未对享有解除权的主体进行界分,故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符合法律的正义、自由、秩序和效率价值... 对于支持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的案例,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反响不同。就制度本身而言,解除合同相较实际履行有其独立的价值。因《合同法》第94条并未对享有解除权的主体进行界分,故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符合法律的正义、自由、秩序和效率价值。就法律效果而言,违约方在解约后可以填充守约方的利益,因此,在非蓄意违约且损害赔偿能填补守约方利益的种类物交易中,赋予违约方合同解除权可以有效地解决合同履行的僵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买卖合同 违约方 解除权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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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标价错误的法律规制——兼评《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第19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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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明焱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39-46,共8页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特意将标的物的价格作为重大误解的客体加以规定,意在对实践中消费者“薅羊毛”的情形予以回应,经营者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然而该条规定忽视了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民事合同关注消费者是否诚信... 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特意将标的物的价格作为重大误解的客体加以规定,意在对实践中消费者“薅羊毛”的情形予以回应,经营者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然而该条规定忽视了商事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民事合同关注消费者是否诚信以及经营者有无过失,商事合同则贯彻外观主义以及经营者严格责任,不同合同项下经营者的注意义务和消费者的信赖利益有所不同。网购场景的电子商务合同作为商事合同,按照商事外观主义和经营者的严格责任,不应允许经营者任意撤销该合同。故司法解释的该条规定不应适用于电子商务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标价错误 重大误解 外观主义 严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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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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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明焱 《住宅与房地产》 2018年第2X期68-68,共1页
低压配电系统是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关键内容,对电气的安全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过程中,尤其是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往往会出现一些安全问题,加上高层建筑的电压负荷量和电气应用较高,所以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中... 低压配电系统是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关键内容,对电气的安全稳定运行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建筑工程电气设计过程中,尤其是低压配电系统设计,往往会出现一些安全问题,加上高层建筑的电压负荷量和电气应用较高,所以在高层建筑的电气设计中要高度注重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确保电气设计满足供电安全和稳定要求,实现智能化电气的目的。文章就对高层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系统安全性进行分析和探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层建筑 电气设计 低压配电系统 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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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建筑电气设计与应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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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明焱 《电工技术》 2018年第10期105-106,109,共3页
本文对幼儿园建筑电气设计与应用进行分析和探究。
关键词 幼儿园 建筑电气 设计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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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上代位时担保物权人权利的明晰与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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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明焱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8年第4期64-73,共10页
我国物上代位制度规定较为简约,导致抵押权人在实践中的运用较易受挫,这种境况的出现表面上源于物上代位的权利客体失其特定性,根本或在于抵押权人在此时的权利性质并不明晰。若认为抵押权人以金钱为代位物,则代位物易发生混同,若为一般... 我国物上代位制度规定较为简约,导致抵押权人在实践中的运用较易受挫,这种境况的出现表面上源于物上代位的权利客体失其特定性,根本或在于抵押权人在此时的权利性质并不明晰。若认为抵押权人以金钱为代位物,则代位物易发生混同,若为一般物,在给付义务人给付之前恐难以确定,故物上代位的标的应为请求权。基于权利客体的确定,物上代位时核心权利性质应为法定债权质权。其行使路径为在债权届满之前,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也可重设担保,但需尽到协商义务,第三人应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和妥善给付义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上代位 代位物 法定债权质权 代位权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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