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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的五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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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保庸 《中国社会工作》 1998年第3期63-63,共1页
随着我国社会的变革,家庭结构也相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而家庭养老模式便有了不同的表现形式。根据社会调查,按老年人所在家庭的组合形式作标准进行划分,现阶段的家庭养老模式一般有下列五种表现: (一)主干家庭养老型。主要是指直系... 随着我国社会的变革,家庭结构也相应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因而家庭养老模式便有了不同的表现形式。根据社会调查,按老年人所在家庭的组合形式作标准进行划分,现阶段的家庭养老模式一般有下列五种表现: (一)主干家庭养老型。主要是指直系三代同居合灶的养老式。在这样的家庭中,当老人身体尚健,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时,他是这个家庭的辅助劳动者,当他失去劳动能力或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则由子女赡养陪侍。这种家庭养老形式目前在各地广泛存在,约占家庭养老总数的20%左右,农村略高于城市。 (二)核心家庭养老型。主要是指子女都已成婚,独立生活,分居另灶,但又相互联系紧密,相互关怀和照料。其养老方式:当老人身体状况尚好,有一定劳动能力或经济收入时,则老人生活表现为“自养式”;当老人身体尚健、经济收入不能完全满足生活需求时,便产生了“补贴式”;如果老人失去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但生活尚能自理时,随又出现了“供给式”;到了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随又出现了“陪侍式”或“合灶同过式”(后者和主干家庭养老式类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养老 生活自理能力 劳动能力 养老模式 养老方式 残缺家庭 主干家庭 家庭结构 老年人 社会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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