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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为了国家金融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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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古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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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人民银行绥阳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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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理论与当代》
1994年第Z2期84-8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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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绥阳县人民银行支行,从一九八七年恢复人行县支行以来,实现了八年无大小事故,保证了国家资金和货币的安全,先后受到省,地分行,地县党政部门和政法部门的表彰,被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授予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该县支行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为了确保国家资金、库款的安全,提高对搞好金融部门综合治理的认识,县支行党组首先组织党组成员、支部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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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民银行
国家资金
治安综合治理
政法部门
绥阳县
中央银行
岗位人员
领导小组
小事故
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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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2.1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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