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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教育新模式——校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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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剑兵 王婧堃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17-23,共7页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校园庭审作为一种新型法学教育模式,与传统意义上"模拟法庭"教育的主要区别是从拟态教育模式转向"拟态+现实"教育模式。这一模式使得法律的教育对象从法律的效力对象扩展到法律的...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校园庭审作为一种新型法学教育模式,与传统意义上"模拟法庭"教育的主要区别是从拟态教育模式转向"拟态+现实"教育模式。这一模式使得法律的教育对象从法律的效力对象扩展到法律的非效力对象,实现了法学职业教育从拟态环境教育到现实环境教育的转化,型构出一种新型的法学教育模式。这种新型教育模式的表达式是:S教师(职业教师+职业法官)—O教材(教科书+法典+现实审判)—R学生(课堂听讲者+职业模拟者+庭审旁听者),这一新型教育模式的型构对法学高等教育提出了"重点培养学生法律再发现能力"的客观要求。同时,这种新型法学教育模式促进了司法制度与法学教育制度的深度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学教育 校园庭审 拟态教育 现实环境教育 法律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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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监督与法治建设的关系——以法理学的视角剖析“辽宁贿选案”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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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婧堃 《六盘水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62-67,共6页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体系建设道路上,法律监督体系的探索过程中,存在重大漏洞,使法律监督功能没能充分发挥,在某些情况下,丧失其相应的存在价值。"辽宁贿选案"是典型案例之一,基于此案与建设法治国家...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法治体系建设道路上,法律监督体系的探索过程中,存在重大漏洞,使法律监督功能没能充分发挥,在某些情况下,丧失其相应的存在价值。"辽宁贿选案"是典型案例之一,基于此案与建设法治国家密切相关,运用关联分析法,以法理视角探究"辽宁贿选案"映射出的法治监督与法治建设之间相辅相成的结果关系,目的为使法治监督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辽宁贿选案 选举制度 法治监督 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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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校学术权力的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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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婧堃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7期76-79,共4页
高等教育是教育过程中的高级阶段,高校学术权力如何运行直接决定了教育质量高低以及能否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现阶段,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混杂,行政权力僭越学术权力的状况显著,难以有效解决,致使学术权力有名无实,学术自由、学术平... 高等教育是教育过程中的高级阶段,高校学术权力如何运行直接决定了教育质量高低以及能否充分发挥其各项职能。现阶段,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混杂,行政权力僭越学术权力的状况显著,难以有效解决,致使学术权力有名无实,学术自由、学术平等权利难以实现,其根本的解决方法是通过立法保障学术权力,发挥宪法根本法的作用,将学术权力的保障与限制规定在宪法中,确定宪法对学术权力的救济途径,是实现学术权力有效运行的最直接有效的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等教育 学术权力 行政权力 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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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地方债”的风险防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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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文钊 王婧堃 《人民法治》 2018年第9期6-10,共5页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愈发凸显。在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 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愈发凸显。在2017年7月14日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2017年7月24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8年8月28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指出,要坚决遏制地方政府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府债务风险 风险防范 防范化解 地方债 地方政府债务 中央政治局会议 系统性金融风险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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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习惯法适用的激励性与预防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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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婧堃 孟合 《内蒙古社会科学(蒙文版)》 2021年第1期124-12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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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激励性与预防性研究——以余金平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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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婧堃 《中国监狱学刊》 2021年第2期62-67,共6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诸多方面起到了简化司法程序、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保障人权实现的作用,发挥了推进司法制度改革、适应法治文明社会深入发展的实践效果。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出台不久的"新制度",在司法实践当中,...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诸多方面起到了简化司法程序、尊重当事人意愿、充分保障人权实现的作用,发挥了推进司法制度改革、适应法治文明社会深入发展的实践效果。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一项出台不久的"新制度",在司法实践当中,尚处于摸索适用阶段,不可避免会出现职能冲突及如何正确适用等问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适用过程中体现的激励性与预防性,发挥了激励认罪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为制度适用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现实路径与具体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激励性 预防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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