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3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个做法
被引量:
3
1
作者
王德虹
罗丹
罗文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9期69-,共1页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建立富有特色的"检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其主要做法是:一、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该院制定了《纳溪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罚人...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建立富有特色的"检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其主要做法是:一、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该院制定了《纳溪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罚人员定期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开展。该院在对个案提出社区矫正建议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监督
矫正对象
社会管理创新
原文传递
纳溪加强案件管理的做法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德虹
胡跃先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19期23-24,共2页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案件管理是深入贯r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I二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举措。从2010年底,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了一项独立于办...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案件管理是深入贯r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I二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举措。从2010年底,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了一项独立于办案部门之外的案件管理制度.以此来促进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下面是这一机制的主要做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件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
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检察工作
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
执法水平
管理制度
原文传递
不设置账簿也不申报是否为偷税
3
作者
王德虹
席建平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5期67-67,共1页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58岁,住泸州市泸县兆雅镇龙华路10号1幢5单元5号。陈某在2005年至2006年以四川省泸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承包承建甲方泸州至纳溪高等级公路L段(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他本人为项目部经理,工...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58岁,住泸州市泸县兆雅镇龙华路10号1幢5单元5号。陈某在2005年至2006年以四川省泸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承包承建甲方泸州至纳溪高等级公路L段(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他本人为项目部经理,工程实现应税收入4152760.76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建筑工程公司
偷税
申报
账簿
设置
犯罪嫌疑人
高等级公路
应税收入
原文传递
题名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个做法
被引量:
3
1
作者
王德虹
罗丹
罗文
机构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9期69-,共1页
文摘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建立富有特色的"检调对接"机制,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其主要做法是:一、探索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该院制定了《纳溪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和《对被判处非监禁刑罚人员定期回访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依法开展。该院在对个案提出社区矫正建议前。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监督
矫正对象
社会管理创新
分类号
D926.32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纳溪加强案件管理的做法
被引量:
1
2
作者
王德虹
胡跃先
机构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1年第19期23-24,共2页
文摘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加强案件管理是深入贯r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I二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具体体现.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举措。从2010年底,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创新了一项独立于办案部门之外的案件管理制度.以此来促进案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下面是这一机制的主要做法。
关键词
案件管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
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检察工作
办案质量
案件质量
执法水平
管理制度
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不设置账簿也不申报是否为偷税
3
作者
王德虹
席建平
机构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检察院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5期67-67,共1页
文摘
犯罪嫌疑人陈某,男,58岁,住泸州市泸县兆雅镇龙华路10号1幢5单元5号。陈某在2005年至2006年以四川省泸县第六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名义。承包承建甲方泸州至纳溪高等级公路L段(以下简称甲方)工程,他本人为项目部经理,工程实现应税收入4152760.76元。
关键词
建筑工程公司
偷税
申报
账簿
设置
犯罪嫌疑人
高等级公路
应税收入
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22.2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个做法
王德虹
罗丹
罗文
《中国检察官》
2010
3
原文传递
2
纳溪加强案件管理的做法
王德虹
胡跃先
《中国检察官》
2011
1
原文传递
3
不设置账簿也不申报是否为偷税
王德虹
席建平
《中国检察官》
2009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