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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止犯的性质及其对成立要件的制约 被引量:16
1
作者 王昭武 《清华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71-85,共15页
对中止犯性质的理解不同,对中止犯成立要件的解释也会有所不同。以政策说为基础的"新综合说"认为,中止犯之所以得以必要性地减免其刑,首先是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而且,与未遂犯乃至预备犯相比,减少了违法性与责任。为此,作为... 对中止犯性质的理解不同,对中止犯成立要件的解释也会有所不同。以政策说为基础的"新综合说"认为,中止犯之所以得以必要性地减免其刑,首先是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而且,与未遂犯乃至预备犯相比,减少了违法性与责任。为此,作为客观要件的中止行为,必须是足以防止既遂结果的行为;对于作为主观要件的任意性,首先应从行为人的主观考察是否存在继续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能体现行为人"规范意思的觉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止犯 法律性质 中止行为 任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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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中侵占盗窃赃物或销赃所获价款的行为与侵占罪 被引量:2
2
作者 王昭武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5年第4期32-35,共4页
行为人受盗窃犯人之托保管或牙保赃物,而行为人却侵占该赃物或销赃获取价款,对此,一般认为属于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物、委托保管物的情况,但判例与学说对此的评价并不一致,既有单纯侵占罪说,也有赃物罪说,更有占有脱离物侵占罪说。其实... 行为人受盗窃犯人之托保管或牙保赃物,而行为人却侵占该赃物或销赃获取价款,对此,一般认为属于刑法中的不法原因给付物、委托保管物的情况,但判例与学说对此的评价并不一致,既有单纯侵占罪说,也有赃物罪说,更有占有脱离物侵占罪说。其实,该赃物或赃款属于并不移转所有权的委托保管物的特殊情形,理应构成单纯侵占罪,并与赃物罪处于并合罪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占 盗赃 销赃价款 单纯侵占罪 赃物罪 占有脱离物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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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科毕业生如何确定毕业论文选题——以刑法学论文选题为例 被引量:1
3
作者 王昭武 钱叶六 《海峡法学》 2014年第3期104-109,共6页
毕业论文选题是否合适,往往直接决定毕业论文写作的成功与否。法科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选题,主要存在选题陈旧、选题过大、选题过难以及论题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在决定具体选题时,就需要结合自身能力,以自主选题、基于问题意识选题... 毕业论文选题是否合适,往往直接决定毕业论文写作的成功与否。法科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论文选题,主要存在选题陈旧、选题过大、选题过难以及论题不够规范等问题。为此,在决定具体选题时,就需要结合自身能力,以自主选题、基于问题意识选题、选题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选题宜小不宜大、选题要切实可行等几点作为决定选题的基本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科毕业生 论文选题 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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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止犯的减免处罚根据 被引量:1
4
作者 王昭武 《河北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64-69,共6页
中止犯的减免处罚根据是中止犯研究的首要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理解必然会影响到对中止犯的成立要件、适用范围,甚至减免标准的看法。之所以出现理论上的分歧,主要源于对违法性与责任事后是否可能发生变化、中止未遂与障碍未遂在违法性... 中止犯的减免处罚根据是中止犯研究的首要问题,对此问题的不同理解必然会影响到对中止犯的成立要件、适用范围,甚至减免标准的看法。之所以出现理论上的分歧,主要源于对违法性与责任事后是否可能发生变化、中止未遂与障碍未遂在违法性上有无差异等前提性问题的认识不一。事实上,之所以必要性地减免中止犯之刑,首先是出于刑事政策的考虑,同时也因为减少了违法性与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止犯 减免处罚根据 刑事政策 违法性减少 责任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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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犯罪中股权的占有及转移
5
作者 王昭武 杨晶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92-107,共16页
股权属于财产性利益,股权并不是抽象的公司财产,股权的财产属性体现为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及股权转让权。财产性利益的占有方式体现为对权力的实际行使和支配,股权的占有方式体现为实际行使具有财产属性的股东权利,股东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 股权属于财产性利益,股权并不是抽象的公司财产,股权的财产属性体现为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及股权转让权。财产性利益的占有方式体现为对权力的实际行使和支配,股权的占有方式体现为实际行使具有财产属性的股东权利,股东凭借股东名册的记载和登记机关登记行使股东权利并排他性地实现股权的占有。变更股东工商登记的行为是股权的转移占有行为,但只有在公司内部完全排除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才是股权占有转移的完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权 财产性利益 占有 占有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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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之困惑(一) 被引量:21
6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AS 2015年第1期102-124,共23页
日本东京大学桥爪隆(HASHIZUME Takashi)教授自2014年4月开始,以《刑法总论之困惑》为题,在日本《法学教室》(月刊)连载相关论文,对日本刑法总论中的部分难点,作了颇具个人色彩且具有相当理论深度的详尽论述。该连载每月一期,预计共十... 日本东京大学桥爪隆(HASHIZUME Takashi)教授自2014年4月开始,以《刑法总论之困惑》为题,在日本《法学教室》(月刊)连载相关论文,对日本刑法总论中的部分难点,作了颇具个人色彩且具有相当理论深度的详尽论述。该连载每月一期,预计共十二期。蒙日本有斐阁出版社以及桥爪隆教授无偿转让版权,由苏州大学王昭武副教授翻译以飨读者,冀望能有助于我国刑法学界最快把握日本刑法学研究的当下动向与最新成果。鉴于本刊暂为季刊,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时效性,计划每期译载桥爪隆教授的两期连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总论 日本东京大学 刑法学研究 副教授 个人色彩 苏州大学 最新成果 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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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之困惑(二) 被引量:12
7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2期118-140,共23页
正当防卫状况的判断***一、引言根据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1针对"紧迫的非法侵害"而"不得已实施"的防卫行为,可以被正当化。但一般认为,即便是针对时间上非常紧迫的侵害而实施的对抗行为,考虑到那些使得侵害得以... 正当防卫状况的判断***一、引言根据刑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1针对"紧迫的非法侵害"而"不得已实施"的防卫行为,可以被正当化。但一般认为,即便是针对时间上非常紧迫的侵害而实施的对抗行为,考虑到那些使得侵害得以成为现实的先行情况,有时候也不能认定成立正当防卫。所谓"斗殴与正当防卫"的问题,还有"自招侵害"的问题,就是其适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对抗行为 最高裁判所 防卫行为 防卫过当 非法侵害 正当化 整体性评价 违法性 事实关系 侵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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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谋的射程与共犯的错误 被引量:3
8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CAS 2014年第2期33-38,共6页
一、前言 基于共谋而实施犯罪之时,实行行为人实际实施的行为有时会与共谋的内容不一致。例如,甲与乙就用刀伤害丙达成共谋,由乙分担实行行为,由于遭到丙的抵抗,乙一怒之下产生杀人犯意,杀害了丙[案例1]。在此情形下,对于仅就伤害进行... 一、前言 基于共谋而实施犯罪之时,实行行为人实际实施的行为有时会与共谋的内容不一致。例如,甲与乙就用刀伤害丙达成共谋,由乙分担实行行为,由于遭到丙的抵抗,乙一怒之下产生杀人犯意,杀害了丙[案例1]。在此情形下,对于仅就伤害进行了共谋的甲,判例的立场是不成立杀人罪的共同正犯,仅成立伤害致死罪[最决昭和54年(1979年)4月13日刑集33卷3号179页],学界对此亦无异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 射程 实行行为 共同正犯 行为人 杀人罪 伤害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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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 被引量:8
9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4期131-142,共12页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尤其是作为义务的产生根据,是学界争论焦点。首先,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存在作为可能性与结果避免可能性,就不必再重复探讨"构成要件上的等价性"。其次,要认定作为义务,必须存在结果的避免实质性地取...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尤其是作为义务的产生根据,是学界争论焦点。首先,作为成立要件,如果存在作为可能性与结果避免可能性,就不必再重复探讨"构成要件上的等价性"。其次,要认定作为义务,必须存在结果的避免实质性地取决于行为人这一状况,即存在对结果原因的支配;而且,另外还有必要考虑那些应该将制约行为人的自由、赋予其一定的作为义务予以正当化的因素,例如,先行行为等危险创造行为、同居在一起的亲子关系、行为人的地位或者职责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作为犯 不真正不作为犯 先行行为 作为义务 结果避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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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的着手 被引量:7
10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6年第2期129-142,共14页
"实行的着手"的判断标准应采取实质的客观说,只要从实质的角度来看存在法益侵害之具体危险性,该阶段即成立未遂犯。而且,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也是这种具体危险性的判断材料之一。具体而言,在间接正犯与隔离犯的场合,主张在出现... "实行的着手"的判断标准应采取实质的客观说,只要从实质的角度来看存在法益侵害之具体危险性,该阶段即成立未遂犯。而且,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也是这种具体危险性的判断材料之一。具体而言,在间接正犯与隔离犯的场合,主张在出现了结果发生之具体危险性的阶段始成立未遂犯的"结果说"更为妥当;对于构成要件上要求必须是通过特定手段而引起既遂结果的结合犯而言,不以实际开始实施构成要件所要求的手段、方法为必要,只要存在实际实施这种手段、方法的危险性即可肯定实行的着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行为 着手 未遂犯 间接正犯 隔离犯 结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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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包括的一罪 被引量:6
11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2期116-127,共12页
包括的一罪,是指尽管存在数个构成要件该当事实,但不是进行数罪并罚,而是通过适用一个法条作为一个犯罪进行包括性评价的情形。在包括的一罪中,既存在接近于实质的一罪的类型,也存在接近于科刑上的一罪的类型,应就各个类型分别探讨将其... 包括的一罪,是指尽管存在数个构成要件该当事实,但不是进行数罪并罚,而是通过适用一个法条作为一个犯罪进行包括性评价的情形。在包括的一罪中,既存在接近于实质的一罪的类型,也存在接近于科刑上的一罪的类型,应就各个类型分别探讨将其认定为包括的一罪的根据及其要件。意思决定的一体性、法益侵害的一体性是重要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数 连续犯 包括的一罪 单纯的一罪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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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土官的盛衰 被引量:1
12
作者 王昭武 《广西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2期53-64,共12页
土司制度,是研究壮族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由于历史资料局限,致使其中有的问题,至今还不清晰。我们以亲身调查的资料和体会为主,与有关历史文献相印证,试图就安平土官及其封建领主所有制的兴盛衰亡,加以概述,把它作为一个窗口,... 土司制度,是研究壮族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课题之一。由于历史资料局限,致使其中有的问题,至今还不清晰。我们以亲身调查的资料和体会为主,与有关历史文献相印证,试图就安平土官及其封建领主所有制的兴盛衰亡,加以概述,把它作为一个窗口,用以探视左江壮族地区的社会历史状况,剖析土司制度在其各个时期的不同作用,供讨论研究时参考。一、历史的追溯安平土州,在今广西大新县安平乡和宝圩乡一带。其辖地不大,“东西相距六十一里,南北约五十里”。西与越南毗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司制度 封建领主制 壮族地区 农奴 土地所有制 大新县 平土 奴隶制 劳役 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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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邱北壮族的“老人厅” 被引量:1
13
作者 王昭武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0年第5期51-55,共5页
云南省邱北县的九万壮族俗称“沙人”,每个沙人村中皆有头人议事或公众聚会的木楼——“老人厅”,它代表沙人的家族或村社组织。本文介绍了“老人厅”及“抱广”(寨主、头人)、“管事”(公众领袖)的权限、职能、作用及其发展历史。认为... 云南省邱北县的九万壮族俗称“沙人”,每个沙人村中皆有头人议事或公众聚会的木楼——“老人厅”,它代表沙人的家族或村社组织。本文介绍了“老人厅”及“抱广”(寨主、头人)、“管事”(公众领袖)的权限、职能、作用及其发展历史。认为应正确对待“老人厅”及其头人,使其更好地为山区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壮族 头人 村寨 邱北县 氏族 祭龙 习惯法规 家族 各民族 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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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不作为与共犯的几个问题 被引量:5
14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8年第1期125-137,共13页
不作为与共犯的问题中,不作为犯的理论与共犯理论竞合在一起,属于刑法总论中的最大难点之一。该问题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针对作为犯的不作为的加功;(2)针对不作为犯的作为的加功;(3)不作为的共同实行。另外还存在(4)不作为的共犯与... 不作为与共犯的问题中,不作为犯的理论与共犯理论竞合在一起,属于刑法总论中的最大难点之一。该问题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针对作为犯的不作为的加功;(2)针对不作为犯的作为的加功;(3)不作为的共同实行。另外还存在(4)不作为的共犯与作为的共犯的界限问题。首先,针对同一行为样态,完全有可能同时存在作为与不作为这两种评价,因而只要对作为与不作为分别进行构成要件该当性判断即可,就不作为的共犯与作为的共犯的界限问题而言,这一点也不会有什么改变。而且,要认定成立不作为的共犯,也以参与者存在作为义务为必要。另外,对于不作为的共犯的因果性而言,也只要对正犯实现构成要件起到了促进或者强化的作用即可,而不必达到存在结果避免可能性的程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作为犯 共犯 不作为的共犯 作为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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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的推迟实现与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被引量:5
15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4期133-146,共14页
构成要件的推迟实现,是指行为人原本预想的是由自己的第一行为引起结果,但第一行为并未引起结果,而实际上是由其后的第二行为引起了结果的情形;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行为人原本的犯罪计划是,在第一行为之后由第二行为引起结果,但有... 构成要件的推迟实现,是指行为人原本预想的是由自己的第一行为引起结果,但第一行为并未引起结果,而实际上是由其后的第二行为引起了结果的情形;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行为人原本的犯罪计划是,在第一行为之后由第二行为引起结果,但有违其预期,实际上是由第一行为引起了结果的情形。此类问题属于因果关系错误的一种类型,其解决最终仍然需要回归至犯罪论之根本:在客观方面能否认定构成要件该当性、在主观方面能否认定对该构成要件该当事实的认识,对此有必要进行个别研究,且仅此即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因果关系的错误 相当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的推迟实现 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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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符合的界限 被引量:5
16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4期117-132,共16页
一般而言,要成立故意犯罪,至少必须对构成要件该当事实存在认识或者预见。而在存在抽象的事实错误的场合,由于对实际实现的构成要件该当事实不存在认识,因而原则上应否定故意犯罪的成立。但在构成要件实质性重合的限度内,亦可承认故意... 一般而言,要成立故意犯罪,至少必须对构成要件该当事实存在认识或者预见。而在存在抽象的事实错误的场合,由于对实际实现的构成要件该当事实不存在认识,因而原则上应否定故意犯罪的成立。但在构成要件实质性重合的限度内,亦可承认故意犯罪的成立。刑法规定构成要件的目的在于保护特定的法益,所以,作为构成要件之符合的标准,应以保护法益的共通性作为绝对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的符合 抽象的事实错误 实质性重合 保护法益的共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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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中结果避免义务的判断——以“明石人行桥踩踏事件”日本最高裁判所决定为例 被引量:1
17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东方法学》 CSSCI 2016年第5期144-151,共8页
判断是否成立过失犯,在确定有无预见可能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结果避免义务的主体及其内容。尤其是存在过失的竞合的场合,具体应由哪些主体承担义务,以及作为刑法上的义务,义务主体具体应采取何种程度的结果避免措施,都需要针对具体案情... 判断是否成立过失犯,在确定有无预见可能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结果避免义务的主体及其内容。尤其是存在过失的竞合的场合,具体应由哪些主体承担义务,以及作为刑法上的义务,义务主体具体应采取何种程度的结果避免措施,都需要针对具体案情进行具体探讨。在此情形下,由于数名义务主体未必成立过失共同正犯,要以过失犯的单独犯论处,就可能会对其科以重叠性的作为义务,为此还需要提出这种义务的正当化根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失犯 过失的竞合 重叠性的作为义务 结果避免义务 明石人行桥踩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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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原因自由行为 被引量:2
18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8年第3期137-149,共13页
对于因饮酒或者吸毒而使自己陷入心神丧失或者心神耗弱状态者,"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用以追究其完全刑事责任的法理。如何符合"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是其最大难点。对此,存在三种思路:一是以原因行为作为实行行为... 对于因饮酒或者吸毒而使自己陷入心神丧失或者心神耗弱状态者,"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是用以追究其完全刑事责任的法理。如何符合"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是其最大难点。对此,存在三种思路:一是以原因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构成要件模式";二是以结果行为作为实行行为的"责任模式";三是将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概括地作为"一系列的行为"而整体认定为实行行为的模式。其中,"构成要件模式"是以责任能力没有问题的原因行为作为处罚对象行为,但同时要求,必须是以结果行为为介,作为结果之引起,原因行为的危险被现实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自由行为 心神丧失状态 心神耗弱状态 构成要件模式 责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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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正犯与正当防卫、防卫过当 被引量:1
19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1期125-136,共12页
如何处理数人参与防卫行为的情形,涉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判断与共犯关系的处理之间的竞合,尤其是在各参与者的主观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下,问题更为复杂。首先,正当防卫的成立与否,在共同正犯之间是可以相对化的;而且,应该以实际实施的... 如何处理数人参与防卫行为的情形,涉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判断与共犯关系的处理之间的竞合,尤其是在各参与者的主观方面不一致的情况下,问题更为复杂。首先,正当防卫的成立与否,在共同正犯之间是可以相对化的;而且,应该以实际实施的防卫行为作为判断标准;再者,无论是实行共同正犯还是共谋共同正犯或者狭义的共犯,违法性阻却的效果也是相对的,并不必然连带作用于其他共犯;最后,在数人共同实施了防卫过当行为的场合,如果对过当性存在认识上的不同,就有必要探讨当初的共谋的射程是否及于该过当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正犯 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 违法评价的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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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气纯度与氢冷发电机的安全运行 被引量:2
20
作者 王昭武 《山西电力》 2012年第3期64-65,共2页
指出氢气的导热系数最大,为空气的7倍,在同一温度和流速下,放热系数为空气的1.4~1.5倍,作为冷却介质,能有效地将发电机产生的热量传导给冷却器,散发到发电机外,起到冷却发电机的作用。阐述了氢气与空气、氧气混合状态的存在是危险的,... 指出氢气的导热系数最大,为空气的7倍,在同一温度和流速下,放热系数为空气的1.4~1.5倍,作为冷却介质,能有效地将发电机产生的热量传导给冷却器,散发到发电机外,起到冷却发电机的作用。阐述了氢气与空气、氧气混合状态的存在是危险的,在生产氢气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氢气纯度为99.5%及以上,发电机运行中一定要保持氢气纯度为96%以上,含氧量不超过2%。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氢气 纯度 着火 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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