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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启示——基于2020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某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调研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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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彩云 张白玉 +1 位作者 毛诗雅 王瀚珠 《甘肃高师学报》 2020年第3期133-137,共5页
国家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这既关系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急保障,也关系着国家教育脱贫攻坚的成效。以某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相关调研为依据,分析疫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产生的影响,提出突发公... 国家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这既关系着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急保障,也关系着国家教育脱贫攻坚的成效。以某高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相关调研为依据,分析疫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产生的影响,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高校学生资助精准施策的重要依据。高校在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做好经济帮扶的同时,要协同开展学业帮扶、就业帮扶、心理帮扶等,从而构建学生资助的长效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高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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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重新协商制度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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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瀚珠 《法学(汉斯)》 2024年第6期3913-3919,共7页
我国《民法典》第533条首次对情势变更时的重新协商制度进行规定,但目前我国对重新协商制度的法律性质规定并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方式也值得商榷。本文在对重新协商制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相关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 我国《民法典》第533条首次对情势变更时的重新协商制度进行规定,但目前我国对重新协商制度的法律性质规定并不明确,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操作方式也值得商榷。本文在对重新协商制度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相关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民法基本原则进行论述,对重新协商制度的法律性质进行定义。重新协商过程包含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提出重新协商意愿和合同相对方即被请求方对重新协商进行响应两方面内容。结合重新协商制度的具体程序,重新协商制度的法律性质应为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享有提出重新协商的请求权,合同相对方应当履行响应重新协商的不真正义务,被请求方违反该义务并不产生损害赔偿责任,仅承担因未及时响应造成权利丧失或利益减损后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情势变更 重新协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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