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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控制外债规模 争取自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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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道林
王熊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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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荆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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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1990年第4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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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1990年起,我国开始进入偿还外债的高峰期,因此国家不可能划拨外汇资金帮助地方还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偿还外债只能依靠自己力量,只能立足两眼向内,挖掘潜力,自求平衡。具体来讲,可采取以下对策: 1.严格审查项目,控制借债规模。借用外资,引进项目要严格把关,特别是用汇而不创汇的项目在当前外汇短缺的情况下更要严格把关,防止借债规模恶性膨胀。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等部门对每个利用外资的项目要从严审查。地方政府对各个时期借债规模要有一个大致的计划,至少应有一个不能突破的限额。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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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外债规模
利用外资
资金帮助
引进项目
恶性膨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引进外资
调整汇率
创汇能力
对外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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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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