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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解与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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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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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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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115-11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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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和执行情况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诉讼进程、司法处理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较为全面地规定了刑事证明标准,但法律术语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只有加强司法解释,细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加强公检法三机关的沟通协商和判例指导,健全考核机制,才能确保刑事证明标准得到有效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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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证明
刑事诉讼
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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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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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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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闫秀锁
许斯文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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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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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法学》
2012年第2期95-10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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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的监督者,其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但根据权力的监督与制衡理论,"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必须强化检察权的内部监督,以减少或杜绝检察机关内部的执法腐败现象。文章欲通过对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实践问题的深入分析,总结问题产生的原因,探求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合理样态,以进一步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加强人员队伍廉政建设,从根本上惩治和预防内部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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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机关
内部监督
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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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ocuratorate
internal supervision
restriction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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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6.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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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公诉案件考核评估机制的现存问题及改革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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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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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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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司法改革论评》
2011年第1期302-312,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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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建立科学的检察管理体制,运用现代管理科学改善检察机关的管理,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建设所不可少的。检察业务管理机制属于检察管理的范畴,是为实现检察业务管理目标而构建的,是有关检察业务管理活动的内在机理及其过程的总和。公诉部门是检察工作的一扇"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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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诉部门
公诉案件
公诉工作
考评机制
法律监督
现代管理科学
提起公诉
无罪判决
管理目标
考核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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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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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在刑事证明中巧妙运用概括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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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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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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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检察》
2006年第3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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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就是我国目前起诉标准的法律依据。但究竞证明到何种程度算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并未作出明确界定。运用证据进行证明的过程不是千篇一律的,它总要根据个案的特点来决定证明的程度,一刀切地适用同一标准是证据制度不尽成熟的体现。那么,是不是一个案件中,必须所有的证据都达到绝对确切的程度,才可以对该案提起公诉呢?笔者认为,这样的要求是不现实的。刑事证明活动中,该准确的必须要准确(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而可以概括之处亦应大胆予以概括认定,以分清主次,提高诉讼效率,现举例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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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证明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证据制度
起诉标准
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犯罪事实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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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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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交通肇事后逃逸若干问题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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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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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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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检察》
2009年第1期13-1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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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刑法并未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罪,而是将其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一个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交通肇事逃逸比一般交通肇事行为具有更严重的法益侵害性,所以刑法在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基本量刑幅度后又重点规定了“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两个与逃逸相关的量刑档次。尽管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对“逃逸”的内容和表现进行了相应规定,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些许疑问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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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交通肇事逃逸罪
因逃逸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
交通肇事行为
有期徒刑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量刑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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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4.32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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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感悟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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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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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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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检察》
2007年第6期60-6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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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成为检察人转眼已经三个年头了。三年的时间或许不能算长,但正是这三年实实在在检察工作的磨砺,把自己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转变成一个代表国家进行公诉的检察官。记得大学毕业刚来院时,一切对我来说还很陌生,是前辈们的关心与帮助使我很快融入到公诉科大家庭中,较为顺利地实现了角色的转变。我从接手的每一件事做起。了解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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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感悟
检察工作
学生转变
大学毕业
工作流程
检察官
大家庭
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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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G623.23
[文化科学—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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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玩笑与犯罪之间的较量——一起敲诈勒索案的出庭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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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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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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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检察》
2007年第2期60-60,6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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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公诉案件的出庭是检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和亮点工程。我们欣赏那些优秀的公诉人在法庭上张弛有度、收放自如的飒爽英姿,却不知所有这些要倚赖于庭前的细致准备,恰似“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我就曾亲历过这样一起案件,由于庭前工作扎实到位,开庭时虽有惊、却无险,干净利落地完成了出庭公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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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出庭公诉
敲诈勒索案
较量
犯罪
玩笑
公诉案件
检察工作
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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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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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一案件浅谈记笔录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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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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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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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检察》
2006年第6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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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记好笔录是每一名检察人员的必修课,是必备的基本素质之一。笔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办理案件必需的组成部分。一份笔录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案件能否顺利地审查起诉。特别是对某些重大复杂案件.或当事人供述不稳的案件.笔录就更能起到很好的固定证据的作用。在此.笔者结合亲历的一个具体案件,简要谈谈记讯问笔录过程中的几点体会.与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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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讯问笔录
案件
检察人员
审查起诉
固定证据
必修课
当事人
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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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7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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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议刑事证明标准的理解与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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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羽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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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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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天津检察》
2013年第4期38-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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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刑事证明标准,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定证明责任主体运用证据证明案件待证事实所需达到的程度要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有罪判决等诉讼程序的刑事证明标准进行了完善。对这一完善要正确理解.同时采取细化执法标准.统一执法尺度.健全考核机制等措施.确保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证明标准得到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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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事证明
标准
理解
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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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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