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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视角下义愤杀人犯罪的认定标准与量刑规范——以217份刑事判决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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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巍 班耿齐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88-99,共12页
义愤杀人案件因其情与法、人伦孝义与犯罪事实的复杂交织而频频引发社会关注。当前司法实务中对义愤杀人犯罪存在认定标准不一、义愤情节易被忽视、量刑畸轻畸重甚至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定罪方面,引起义愤杀人的“不义”行为应严格限定... 义愤杀人案件因其情与法、人伦孝义与犯罪事实的复杂交织而频频引发社会关注。当前司法实务中对义愤杀人犯罪存在认定标准不一、义愤情节易被忽视、量刑畸轻畸重甚至同案不同判等问题。定罪方面,引起义愤杀人的“不义”行为应严格限定为严重悖德行为,只有“不义”行为的实施对象及与实施对象有特殊关系者才能够被认定为义愤杀人者,为终结长期迫害的“非当场性”杀人行为也可以被认定为义愤杀人。量刑方面,应当将“义愤”动机(原因)作为确定义愤杀人犯罪量刑起点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普通故意杀人罪的量刑规范确定基准刑,并综合案件实际,依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险程度,谨慎、严格地把控义愤杀人犯罪中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义愤杀人 故意杀人 宽严相济 量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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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超大城市网络安全的四维审视与治理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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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耿齐 黄今秀 《北京城市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10-17,共8页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国超大城市网络安全治理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与方法论依据,即以系统治理、宽严相济作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衍生黑产的应对之道;以压实责任、全程防控作为整治网络暴力的破局之策;以严格规范、多元共治作为维护公...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国超大城市网络安全治理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与方法论依据,即以系统治理、宽严相济作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衍生黑产的应对之道;以压实责任、全程防控作为整治网络暴力的破局之策;以严格规范、多元共治作为维护公民信息安全的治理之方;以弘扬主流、引正纠偏作为遏制网络负面思潮的止乱之法。推进超大城市网络安全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当坚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擘画的壮阔法治图景下,统筹发挥政府依法治网、企业依法办网、人民依法用网的战略合力,为民众支撑和打造一方安全、有序、文明、健康的网络净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习近平法治思想 超大城市 网络安全 网络犯罪 城市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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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类案不同判”的失语和破局——以理性行为人的需求动机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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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淑萍 班耿齐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75-85,共11页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类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基于我国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审级监督关系,上级法院的裁判尺度对下级法院案件的审判工作具有直接影响,上级法院“类案不同判”会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极大侵蚀力。现有的制...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之间“类案不同判”现象时有发生。基于我国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的审级监督关系,上级法院的裁判尺度对下级法院案件的审判工作具有直接影响,上级法院“类案不同判”会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极大侵蚀力。现有的制度设计更多依赖于上级法院主动监督发现自身“类案不同判”问题,下级法院对该问题并不具备实质话语权。实践中,上级法院缺乏主动纠正问题的内生动力,导致“类案不同判”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通过借鉴防错机制,建立联通四级法院的“类案不同判”监督机制,可以为对上级法院“类案不同判”问题最具痛感的下级法院畅通监督规制的通道,有利于督促上级法院及时纠正“类案不同判”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类案不同判 类案检索 四级法院 法律适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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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施暴类家庭暴力犯罪的实证检视与规制优化——以161份刑事判决书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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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畅 班耿齐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100-108,共9页
当前司法实务对涉丈夫施暴类家庭暴力犯罪刑事案件的处理并未完全平衡好维护家庭和谐与个人权利间的关系,存在罪名认定不清晰、规制范围不全面、刑罚尺度不科学等问题。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有效保护受家暴妇女的生命健康权、性自主权等合... 当前司法实务对涉丈夫施暴类家庭暴力犯罪刑事案件的处理并未完全平衡好维护家庭和谐与个人权利间的关系,存在罪名认定不清晰、规制范围不全面、刑罚尺度不科学等问题。运用刑事司法手段有效保护受家暴妇女的生命健康权、性自主权等合法权益,有必要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对虐待罪进行“可推翻的推定”“完整判断”,运用“整体性思维”认定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罪数,以必要“容忍”限度及是否存在刑法上的严重后果判定婚内强奸。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婚内强奸 虐待罪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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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烈士人格利益的刑法保护之维——以《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解释论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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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巍 班耿齐 《南海法学》 2023年第3期46-61,共16页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保护的法益是包含公众情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对英雄烈士的界定没有国籍限制,不区分有名或无名,且不以获得明确带有“英雄”“烈士”字样的荣誉称号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保护的法益是包含公众情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在内的社会公共利益。我国对英雄烈士的界定没有国籍限制,不区分有名或无名,且不以获得明确带有“英雄”“烈士”字样的荣誉称号为必要,但在世的“英雄模范”不属于本罪的保护对象,且相关荣誉和评定机构仅指“国家”一级。“情节严重”是区分本罪与一般民事侵权、行政违法行为的主要标准,实务中应当严格遵从“能民法者不行政,能行政者不刑事”的公权介入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妥善处理好民事、行政、刑事措施间的梯度关系和发动次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人格利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众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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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法治一体化中基层人民法院人才问题的困境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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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耿齐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第2期1-8,共8页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一项重大国家战略,需要三地各级人民法院提供全面司法保障。但三地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河北省欠发达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人员配置不足、法官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始终是影响京津冀法治一体化深入开展的重要现实阻碍,而... 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一项重大国家战略,需要三地各级人民法院提供全面司法保障。但三地基层人民法院,特别是河北省欠发达地区基层人民法院的人员配置不足、法官整体素质偏低等问题,始终是影响京津冀法治一体化深入开展的重要现实阻碍,而经济文化差异、高校资源不均衡、人才交流机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则是导致这一现实阻碍的深层原因。通过开展三地邻近基层人民法院“结对”帮扶、完善法官异地挂职交流制度、实现包含专家学者及法学实习生在内的高校资源跨区域共享等区域内协作模式,能够为提高京津冀司法协作,摆脱基层人民法院人才困境提供有效的破局思路,同时也能为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城市群解决法治一体化过程中的基层人民法院人才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协作 基层人民法院 人才配置 异地挂职 高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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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主义刑法观的弊端剖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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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耿齐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3期60-66,共7页
2021年3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仍旧延续了近年来积极主义刑法观的立法风格,这固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刑法的规制与引导职能,展现立法者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可以预见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 2021年3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仍旧延续了近年来积极主义刑法观的立法风格,这固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刑法的规制与引导职能,展现立法者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但由此产生的一系列可以预见的负面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如因入罪门槛过低导致司法资源过量消耗,给轻罪者带来刑后歧视,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营商环境;“刑法万能主义”作为一种“偷懒式”思想,模糊了刑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区分边界;立法过度精细化容易导致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过窄,部分限制了裁判者的司法能动性,且可能为潜在犯罪者提供规避刑罚的“负面清单”。这些规范和实践层面暴露出的弊端应当引起实务界和理论界必要的警惕与反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十一)》 积极主义刑法观 入罪门槛 刑法万能主义 过度精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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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积极刑事立法背后的规范逻辑与社会需求--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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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班耿齐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41-47,共7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为近年来修改规模较大的一次刑事立法活动,颁布后再次引起了学界和公众对积极刑事立法观的广泛讨论。通过详析我国现有刑法体系的规范逻辑,把握积极刑事立法背后的现实需要和民众诉求,有助于理解积极刑事立法观... 《刑法修正案(十一)》作为近年来修改规模较大的一次刑事立法活动,颁布后再次引起了学界和公众对积极刑事立法观的广泛讨论。通过详析我国现有刑法体系的规范逻辑,把握积极刑事立法背后的现实需要和民众诉求,有助于理解积极刑事立法观在我国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和必要性,对准确理解适用新修刑法,掌握今后一段历史时期内我国刑事立法的发展趋向亦能有所裨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积极刑事立法 民意 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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