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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典化与市民社会——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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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国明 《兰州学刊》 2004年第6期191-192,160,共3页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直接影响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制定。改革开放使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制定民法典应尽量防止公法色彩;积极促成民法典制定的广泛参与;正确认识改革的渐进性与民法典的开放性;认... 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直接影响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制定。改革开放使中国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制定民法典应尽量防止公法色彩;积极促成民法典制定的广泛参与;正确认识改革的渐进性与民法典的开放性;认真思考民法典制定的本土化与本土资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市民社会 国家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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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巴拉哈图金矿床地质特征及成因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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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甘国明 梁向红 《四川地质学报》 2015年第A01期11-18,共8页
巴拉哈图金矿赋存于北东一南西向构造破碎蚀变带之黑云母花岗岩、细粒石英闪长岩体内,矿床成因类型为与重熔的中酸性侵入岩相关的岩浆热液型金矿床。掌握了该矿床地质特征、矿床成因,对寻找类似金矿床起指导作用。
关键词 巴拉哈图金矿 地质特征 矿床成因 岩浆热液型金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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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情事变更原则的理论基础与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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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溢 甘国明 《沈阳教育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96-99,共4页
论述了情事变更的理论依据、构成要件及该原则的效力;分析了其原则与相似观念的区别;指出了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 论述了情事变更的理论依据、构成要件及该原则的效力;分析了其原则与相似观念的区别;指出了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这是我国司法解释规定了的情事变更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合同客观基础 情事变更 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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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程序的新开展——寻求诉讼效率与程序保障的平衡点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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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 甘国明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142-147,共6页
迅速、经济裁判的基本要求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权利之间存在冲突、对抗的紧张关系,我国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程序就充分反映了此两项基本要求的冲突与调和。因此,在肯定不开庭审理程序效率性价值的同时,应注意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 迅速、经济裁判的基本要求与保障当事人的基本程序权利之间存在冲突、对抗的紧张关系,我国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程序就充分反映了此两项基本要求的冲突与调和。因此,在肯定不开庭审理程序效率性价值的同时,应注意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重点应加强不开庭审理程序的公开性,合理发挥合议庭作用,保障当事人听审请求权以及当事人适用不开庭审理程序的选择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开庭审理 效率 程序保障 程序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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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的正当性及规范化研究——以C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案件为样本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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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晓 甘国明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75-79,共5页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存在滥用的现象,暴露出发回重审在立法设计和制度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应在肯定民事再审发回重审正当性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对于再审案件应当以自为裁判...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存在滥用的现象,暴露出发回重审在立法设计和制度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应在肯定民事再审发回重审正当性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对于再审案件应当以自为裁判为原则,发回重审为例外,规范因事实问题发回重审;以保护当事人审级利益为要求,规范因程序违法问题发回重审;以发回重审裁定为中心,确立裁定书的拘束力;以审判公开为目标,强化发回重审裁定的说理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事再审 发回重审 自为裁判 审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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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二审不开庭审理:适用要件与程序保障——兼评新《民事诉讼法》第169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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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跃敏 甘国明 《京师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111-124,共14页
迅速、经济裁判的要求与保障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我国民事诉讼二审不开庭审理程序就充分反映了此二项基本要求的冲突与调和。在肯定不开庭审理程序效率性价值的同时,应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包... 迅速、经济裁判的要求与保障当事人程序基本权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关系,我国民事诉讼二审不开庭审理程序就充分反映了此二项基本要求的冲突与调和。在肯定不开庭审理程序效率性价值的同时,应注意为当事人提供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包括强调程序对当事人的公开,合理发挥合议庭作用,保障当事人听审请求权以及赋予当事人对不开庭审理程序的选择权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开庭审理 程序保障 听审请求权 程序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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