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重庆市调整木制家具作价办法
1
作者 田际陶 《价格月刊》 1987年第3期33-33,共1页
重庆市物价局于1986年12月10日起,执行新调整的木制家具作价办法。新调整的作价办法如下: 一、木材计价标准: 1.原木:每M^3调前234元,调后310元(包括市内运杂费、卸工费及废材回收)。 2.原木利用率:仍按原核定标准。即:一类45%(棕木,... 重庆市物价局于1986年12月10日起,执行新调整的木制家具作价办法。新调整的作价办法如下: 一、木材计价标准: 1.原木:每M^3调前234元,调后310元(包括市内运杂费、卸工费及废材回收)。 2.原木利用率:仍按原核定标准。即:一类45%(棕木,条丝椅,双层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作价办法 计价标准 新调整 家具 市物价局 双层床 利用率 原木 运杂费 重庆市
下载PDF
重庆对超计划交售的废金属材料实行浮动价
2
作者 田际陶 《价格月刊》 1986年第8期33-33,共1页
为了鼓励企业多回收利用废金属材料的积极性,为轻工市场和冶炼多提供原材料,重庆市物价局决定对超计划交售的废金属材料,从五月一日起其购销价格实行浮动。即:有色金属可在15%范围内上下浮动、黑色利用材上浮不超过20%。
关键词 废金属 回收利用 金属材料 重庆 交售 市物价局 有色金属 原材料 计划 积极性
下载PDF
重庆市调整猪皮革内部调拨价格
3
作者 田际陶 《价格月刊》 1986年第1期42-42,共1页
1985年10月16日,重庆市物价局以轻价字(85)第247号文发出通知,决定在猪皮制品现行出厂价格不动的基础上,训整部份猪皮革的内部调拔价格(在市皮革公司系统内部)执行日期:自1985年7月1日起。各县属皮革厂生产的,由各县物价局参照安排。
关键词 猪皮革 市物价局 内部调拨价格 出厂价格 皮革厂 重庆市 价格调整 调拔 通知 制品
下载PDF
重庆市调整焦炭、生铁、铸铁锅价格
4
作者 田际陶 《价格月刊》 1985年第8期29-29,共1页
重庆市物价局5月9日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年41号《关于扩大统配煤地区差价和调整品种比价的通知》,决定对以统配矿洗精煤为原料生产的焦炭临时价格进行调整:1.大于25毫米(部颁标准)的重钢公司、江津钢铁厂生产的机焦,每吨由120... 重庆市物价局5月9日发出通知:根据国务院国发1985年41号《关于扩大统配煤地区差价和调整品种比价的通知》,决定对以统配矿洗精煤为原料生产的焦炭临时价格进行调整:1.大于25毫米(部颁标准)的重钢公司、江津钢铁厂生产的机焦,每吨由120元调为158元。重钢公司销售时不再实行计划外加价。2.其他规格的焦炭,则照冶金部定的规格之间差价金额,按市订基价增加或减少。以上自3月25日起执行,并按此退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重庆市 铸铁锅 焦炭 市物价局 生铁 行调整 临时价格 地区差价 洗精煤 部颁标准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