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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恐立法中“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的界定——以中韩两国比较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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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国哲 《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6期103-109,共7页
"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界定是反恐政策研究的基础理论范畴。中韩两国的反恐法(特指反恐专门法)都是在2016年施行。中韩两国反恐立法中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恐怖活动"和"恐怖活动组织"的界定。... "恐怖活动""恐怖活动组织"界定是反恐政策研究的基础理论范畴。中韩两国的反恐法(特指反恐专门法)都是在2016年施行。中韩两国反恐立法中最显著的区别在于"恐怖活动"和"恐怖活动组织"的界定。虽然两国都采取了内涵描述和外延列举并用的方式定义"恐怖活动",但是侧重点不同。我国反恐法中"恐怖活动"的界定以"恐怖主义"为核心,具有较强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而韩国对"恐怖活动"的界定,偏重于国家机关权力行使和义务履行的正常秩序。在界定"恐怖活动组织"方面,我国从刑事惩治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本国反恐形势,采用司法认定、行政认定的双重模式;而韩国则更多立足于国际反恐形势,兼顾了国内外双重打击恐怖活动的需要,考虑参与国际反恐协作,仅将联合国指定的恐怖组织定为本国的恐怖活动组织,这为我国将来的立法完善,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 韩国 反恐立法 “恐怖活动” “恐怖活动组织” 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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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法中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责任界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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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国哲 《刑法论丛》 2022年第2期324-357,共34页
在大陆法系刑法中,违法性认识错误不是必然地阻却责任,往往设置阻却责任的界限,即符合界限条件时,才赋予阻却责任的法律效果。在韩国,“正当的理由”作为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责任的界限,在早期与法律过失相关,后来德国的责任说被接受后,... 在大陆法系刑法中,违法性认识错误不是必然地阻却责任,往往设置阻却责任的界限,即符合界限条件时,才赋予阻却责任的法律效果。在韩国,“正当的理由”作为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责任的界限,在早期与法律过失相关,后来德国的责任说被接受后,用避免可能性替代正当的理由,并被司法实践接受。正当的理由以期待可能性的规范责任论为基础,避免可能性以纯粹规范责任论为基础,在犯罪论体系中地位和功能不同。因此,用避免可能性判断正当的理由,其理由不充分。我国多数观点也将避免可能性作为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责任的界限,这种观点应当被重新审视。界限应当立足于本国刑法的责任理论,将事实判断与规范判断相结合,用预防的观点限缩判断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韩国刑法 违法性认识错误 阻却责任界限 正当的理由 避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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