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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生存权之法制保障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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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相蒙 于毅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8期54-59,共6页
研究目的:以保护农民生存权为出发点来探寻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立法和司法保障方式。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农民而言是在不改变农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农民的相对弱势,规... 研究目的:以保护农民生存权为出发点来探寻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立法和司法保障方式。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法。研究结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对农民而言是在不改变农地用途的前提下增加收益的有效途径,但是由于农民的相对弱势,规范和支持农地流转的相应法规没有及时配给,导致在单纯的农地流转市场自发调节下,农民的利益反而可能受到损害。研究结论:应以经济法视角来整合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保障农民生存权的立法和司法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 农地流转 农民生存权 弱势群体 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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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生存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以农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为视角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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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相蒙 于毅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13-117,共5页
由于产业特殊性和历史原因,农民在我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农民生存权保障需要国家以法律机制积极保障。本文从农地入股视角切入,阐明了农地入股中国家从哪些方面需要保护的农民生存权,从市场法律环境、企业决策与风险关联机制和非市场因... 由于产业特殊性和历史原因,农民在我国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农民生存权保障需要国家以法律机制积极保障。本文从农地入股视角切入,阐明了农地入股中国家从哪些方面需要保护的农民生存权,从市场法律环境、企业决策与风险关联机制和非市场因素干涉等方面剖析农地入股在为农民带来收益的同时可能造成的威胁,并从经济法调整角度提供了可行的理论和制度构建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民生存权 弱势群体 承包经营权 农地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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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农地利用规划中农地发展权国家购买制度述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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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相蒙 于毅 《世界农业》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33-37,共5页
本文介绍了美国农地利用规划中的农地发展权国家购买制度的内涵、产生和发展过程以及主要内容,对其作出法律性质、积极方面以及消极方面的评价,以期对中国农地宏观调控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地利用规划 农地发展权 国家购买 宏观调控 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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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赔偿责任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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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相蒙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74-76,共3页
政府和集体组织经常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作出具有一定事实上强制性的引导,在农地流转领域,类似的违法性引导时有发生,但目前的民事和行政诉讼难以将政府和集体组织纳入到被引导方发起的索赔诉讼中,本文建议立法通过建立经济法责任的方... 政府和集体组织经常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作出具有一定事实上强制性的引导,在农地流转领域,类似的违法性引导时有发生,但目前的民事和行政诉讼难以将政府和集体组织纳入到被引导方发起的索赔诉讼中,本文建议立法通过建立经济法责任的方式,在一次诉讼中集中化解各方主体的利益纠纷,不仅保护农民等市场主体的利益,强化了政府等单位的市场引导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而且也降低诉讼成本,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地流转 政府和村集体组织 错误引导 赔偿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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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案外人诈害防止参加之诉制度分析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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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群 相蒙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149-153,共5页
民事诉讼中存在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自认或认诺,以达到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情形,但我国现行的民诉法律制度却很难对此类案件案外受害人保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使本诉的判决书竟成为侵权的凭据。本文通过分析现行制度的缺... 民事诉讼中存在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自认或认诺,以达到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情形,但我国现行的民诉法律制度却很难对此类案件案外受害人保护其合法权益提供有效的救济途径,使本诉的判决书竟成为侵权的凭据。本文通过分析现行制度的缺陷以及借鉴域外学说和立法例,从如何为受害人提供救济的角度入手,提出建立诈害防止参加之诉的主张,将主参加诉讼制度和第三人撤销判决等制度融合为一整套诉的制度,以期为受害人提供更完善的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诈害诉讼 串通自认 独立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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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村集体组织错误引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无效的赔偿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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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相蒙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4期63-66,共4页
【裁判要旨】政府和集体组织经常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作出强制性的引导,在农地流转领域,类似的违法性引导时有发生,目前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又难以将政府和集体组织纳入到被引导方发起的索赔诉讼中。通过经济法责任的方式,在一次诉讼... 【裁判要旨】政府和集体组织经常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作出强制性的引导,在农地流转领域,类似的违法性引导时有发生,目前的民事和行政诉讼又难以将政府和集体组织纳入到被引导方发起的索赔诉讼中。通过经济法责任的方式,在一次诉讼中集中化解各方主体的利益纠纷,不仅有利于保护农民等市场主体的利益,强化政府等单位的市场引导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而且也极易降低诉讼成本,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市场引导 赔偿责任机制 政府 组织错误 村集体 交易行为 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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