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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刑法适用的体系解释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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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经海 张梓昂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1期59-70,共12页
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将实践中“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猥亵犯罪定性予以证成,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性自主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因网络空间个罪关联的尚未厘清和网络性侵害事实情节分类讨论的不足而导致法律适用的机械... 指导性案例与司法解释将实践中“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猥亵犯罪定性予以证成,对网络时代未成年人性自主权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因网络空间个罪关联的尚未厘清和网络性侵害事实情节分类讨论的不足而导致法律适用的机械性。基于刑法总则分则体系、刑法与前置法体系、国家与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机统一性以及个案裁判实质合理的并合主义刑法立场,对于“隔屏猥亵”未成年人行为的刑法适用,应通过对犯罪目的和犯罪情节的全面综合考察,得出体系化的法律适用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犯罪 隔屏猥亵 体系解释 并合主义 犯罪目的 未成年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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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毒品罪的扩张适用与理性回归
2
作者 石经海 邱胜帆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277-289,共13页
随着全球毒品情势的变化,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在立法及司法上都呈现出扩张适用的现象与趋势,虽然《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纠正了走私毒品罪中药毒不分的问题,但并未突破走私毒品罪“跨境即构罪”的机械认定标准,实践中仍存在... 随着全球毒品情势的变化,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在立法及司法上都呈现出扩张适用的现象与趋势,虽然《全国法院毒品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纠正了走私毒品罪中药毒不分的问题,但并未突破走私毒品罪“跨境即构罪”的机械认定标准,实践中仍存在将吸毒行为的准备行为、吸毒行为的衍生行为认定为走私毒品罪等问题,引发了类推解释、客观归罪等诸多悖论。究其原因,既源于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刑事政策下,对国内外市场逐渐融合的客观事实、毒源差异淡化的现实情况及毒品认识鸿沟日益加深等毒情变化的忽略;也来自于罪名理解上将不同语境中的走私内涵相混淆,即将行政法语境、走私犯罪语境、毒品犯罪语境中的“走私”概念相混同;还源自毒品走私目的认定难等现实困境。实际上,刑法对于毒品管控的目的不在于消灭,而在于防范毒品流入社会可能带来的危害。因此,回归到刑法语境、毒品犯罪语境之下,从犯罪概念的三性统一、毒品犯罪客体的融贯性、选择性罪名的同质性及流通经济学的要求上出发,不难发现,走私毒品实际上是毒品交易链条从生产(供应)端到消费(使用)端的流通环节,其实质作用在于消除地域鸿沟、拓宽或制造毒品交易市场、提高毒品交易效率,需以是否具有“毒品流通风险”为其构罪与否的实质判断标准,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发生跨境的客观位移为认定依据。由此,在司法实践中,对走私毒品罪的适用,应以行为是否具有“毒品流通风险”为依据,在立法或司法上对走私毒品罪处罚范围予以理性限缩,即对于主观上不具有希望或放任毒品外溢目的、客观上不具有毒品外溢风险的行为,不宜以走私毒品罪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毒品罪 毒品犯罪 走私 流通经济学 医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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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罪司法认定的扩张化及限缩路径
3
作者 林需需 石经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65-76,共12页
高空抛物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欠缺刑罚处罚必要性以及构成其他更严重犯罪的高空抛物行为认定为本罪的扩张化倾向。其原因是,忽视了刑法中报应目的对预防目的的限制功能、泛化了本罪的保... 高空抛物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欠缺刑罚处罚必要性以及构成其他更严重犯罪的高空抛物行为认定为本罪的扩张化倾向。其原因是,忽视了刑法中报应目的对预防目的的限制功能、泛化了本罪的保护法益、忽视了《刑法》第13条“但书”的入罪限制功能和对刑罚处罚必要性的考量。理论上,应明确本罪预防目的的发挥要以报应目的的存在为前提,厘清本罪的保护法益是个体轻伤以上的身体健康危险,同时发挥但书的出罪功能、充分利用刑诉法不起诉制度与缺乏刑罚处罚必要性的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对接。司法实践具体认定时,应构建以下限缩路径:首先判断特定行为是否符合高空抛物罪的构成要件,其次分析符合本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是否侵害到本罪的保护法益,得出肯定结论后再判断是否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得出否定结论的最后再分析是否具有刑罚处罚必要性,若缺乏刑罚处罚必要性则可酌定不起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空抛物罪 扩张化倾向 法益 限缩路径 刑罚处罚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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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贩毒共犯行为认定的难题与化解
4
作者 梁选点 石经海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2期120-132,共13页
在网络背景下,贩卖毒品共同犯罪在行为、交易方式等客观构成要件上呈现与传统共同犯罪形式迥异的新特点,如共同行为环节的复杂、方式的变化、人员的增多等。共同行为网络化、链条化、片段化的特征更为明显,从而使共同贩毒在行为的认定... 在网络背景下,贩卖毒品共同犯罪在行为、交易方式等客观构成要件上呈现与传统共同犯罪形式迥异的新特点,如共同行为环节的复杂、方式的变化、人员的增多等。共同行为网络化、链条化、片段化的特征更为明显,从而使共同贩毒在行为的认定上出现了行为时空节点、行为关联程度、行为责任承担等方面的判定困难。面对网络时代的新问题,承认共同行为的非同时同地性,优化扩展承继共犯理论势在必行。在承继的时空方面,既延长承继的时间,把先后行为的时间对接性拉长,又扩大承继的空间,将行为的空间性扩大。在行为关联方面,承认前行为人和后行为人在意思联络和先后行为关联方面的中断性和非直接关联性。在行为责任承担方面,按照实际行为性质和所涉罪名定罪量刑。发掘共同行为新的意义,抓住其“参与性”的本质和“因果性”的核心而认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贩毒 共同犯罪 共同行为 承继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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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规范化”解读 被引量:59
5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104-112,共9页
何谓"量刑规范化"是研究和探索量刑规范化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可理论上尚无明确或有价值之界定。基于对刑法现代化及量刑的实质和规律的考量,量刑规范化应是对"量刑",即把抽象的法律规则与具体的案件事实相结合并上... 何谓"量刑规范化"是研究和探索量刑规范化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可理论上尚无明确或有价值之界定。基于对刑法现代化及量刑的实质和规律的考量,量刑规范化应是对"量刑",即把抽象的法律规则与具体的案件事实相结合并上升为理性与具体的过程的规范化。它表现为量刑统一化与量刑个别化的有机统一,是在尊重量刑实质和遵循量刑规律的前提下,通过设置和适用完备的程序制度,使量刑生产出公正有效及符合刑罚目的的量刑判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规范化 量刑统一化 量刑个别化 量刑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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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重复评价问题研究 被引量:37
6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91-107,共17页
若可以把刑法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理解为"对同一事实的同一属性或侧面进行定性处罚上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法律评价"的话,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定性和处罚上均存在较严重的数罪并罚型、酌定从重型和实质累加型重复评价问题... 若可以把刑法上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理解为"对同一事实的同一属性或侧面进行定性处罚上的二次或二次以上的法律评价"的话,则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在定性和处罚上均存在较严重的数罪并罚型、酌定从重型和实质累加型重复评价问题。这不仅表现在行为人实施的所有具体犯罪都需要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罚,而且表现为在数罪并罚等处罚基础上还要对其酌定从重处罚,以及在前述处罚基础上还要适用诸多贯彻从重处罚精神的处罚制度。如此等等之重复评价问题,既源于重刑主义观念下对刑事政策的片面理解和适用,也缘于立法技术问题造就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规定的冲突。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之对策,在立法上需基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刑法相关规定进行系统性改造,在司法上要避免做出罪责刑不相适应的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重复评价 重刑主义 立法技术 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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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与《刑法》衔接实施的基点、问题与路径 被引量:24
7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43-157,共15页
基于《监察法》的宪法性法律地位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等理论基点,《监察法》的有效实施需《刑法》与之有机衔接。然而,《刑法》在相应职务犯罪主体及相关犯罪对象、罪名体系、刑罚配置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等方面,存在与《监察法》不相对... 基于《监察法》的宪法性法律地位和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等理论基点,《监察法》的有效实施需《刑法》与之有机衔接。然而,《刑法》在相应职务犯罪主体及相关犯罪对象、罪名体系、刑罚配置和认罪认罚从宽规定等方面,存在与《监察法》不相对接的诸多问题,使得依《监察法》意图实现的监察全覆盖等目标难以实现,并会滋生新的权力滥用风险。《监察法》与《刑法》衔接实施以上问题的有效解决,应是基于以上理论基点,通过法律解释和刑法修正的路径,完善《刑法》相应规定的司法适用规则和立法规范设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法 刑法 理论基点 监察全覆盖 法律解释 刑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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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刑法规制的困境分析与出路探究 被引量:66
8
作者 石经海 黄亚瑞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78-89,共12页
网络暴力行为因具有群体性、煽动性、欺凌性等特征而与传统暴力行为有着根本的不同,且会带来相对更大的人身财产危害。为了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现象,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国家网信办在2019年12月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强调对... 网络暴力行为因具有群体性、煽动性、欺凌性等特征而与传统暴力行为有着根本的不同,且会带来相对更大的人身财产危害。为了有效遏制网络暴力现象,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国家网信办在2019年12月颁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中,强调对网络暴力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刑法中有侮辱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寻衅滋事罪等规定,但是这些规定因是以传统暴力行为方式为规制对象而与网络暴力的行为特征并不兼容,在实践中难以用来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为有效治理网络暴力现象和实现对网络犯罪治理的“科学立法”,应将网络暴力现象纳入相关法律治理体系中予以立体化的现代化治理,包括在刑法上将那些难以归入现有犯罪规定中的网络暴力行为,增设为网络暴力罪,以解决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刑事违法性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暴力 群体性欺凌 刑法规制失位 网络暴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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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取公开数据行为的刑法规制误区与匡正--从全国首例“爬虫”入刑案切入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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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经海 苏桑妮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54-164,172,共12页
全国首例"爬虫"入刑案表现出司法实践过度规制爬取公开数据行为的现象。司法实践以技术判断为主导,扩张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立法规定以数据控制者的技术授权为依据认定爬取行为形式违法性的情况下,以数据的... 全国首例"爬虫"入刑案表现出司法实践过度规制爬取公开数据行为的现象。司法实践以技术判断为主导,扩张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立法规定以数据控制者的技术授权为依据认定爬取行为形式违法性的情况下,以数据的技术属性取代法律属性判断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从而扩大本罪的适用范围。从法秩序统一原理和安全与发展并重的数据安全观来看,技术判断主导下的罪名扩张适用,不应成为刑法规制数据爬取行为的立场。相反,规制数据爬取行为应当坚守刑法谦抑性精神,将刑法规制手段的行使,限定在保护刑法已类型化规定的重要数据和维护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的范围内。其中,对于爬取刑法已类型化保护的公开作品数据行为,基于个案全部事实应受刑罚处罚的,应认定为侵犯著作权罪;对于爬取刑法未类型化规定的其他公开数据行为,不能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但在爬取公开数据行为扰乱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且应受刑罚处罚时,可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爬虫 爬取 公开数据 数据安全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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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思维规律下的量刑方法构建 被引量:17
10
作者 石经海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37-46,共10页
量刑在本质上不是"刑之量化",而是"刑之裁量"。这决定了量刑思维不只是形式逻辑思维或辩证逻辑思维,而是二者的有机统一。量刑方法作为量刑思维的表现手段,需遵循量刑思维的以上逻辑规律。传统的经验量刑法虽然是... 量刑在本质上不是"刑之量化",而是"刑之裁量"。这决定了量刑思维不只是形式逻辑思维或辩证逻辑思维,而是二者的有机统一。量刑方法作为量刑思维的表现手段,需遵循量刑思维的以上逻辑规律。传统的经验量刑法虽然是辩证逻辑思维的充分展现,但没有融入现代形式逻辑的现代科技手段;而所谓现代量刑方法虽然使用了现代科技手段,但又只是遵循现代形式逻辑规律,规避了辩证逻辑规律。刑法现代化下的量刑方法构建,应是基于量刑思维的逻辑规律,把传统经验量刑法与各所谓现代量刑方法进行整合,以形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量刑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方法 量刑思维规律 形式逻辑 辩证逻辑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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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轻伤与否”定性共识的刑法质疑——以刑法总分则关系下的完整法律适用为视角 被引量:14
11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3期112-121,共10页
故意伤害需"轻伤"才以故意伤害罪定性,是理论上和实践中几乎不受质疑的"共识"。然而,实践中相关案件的定性尴尬情形表明,如此"共识"实际上是片面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这主要在于没有真正认清刑法总分... 故意伤害需"轻伤"才以故意伤害罪定性,是理论上和实践中几乎不受质疑的"共识"。然而,实践中相关案件的定性尴尬情形表明,如此"共识"实际上是片面和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这主要在于没有真正认清刑法总分则的系统关系及其所决定的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规范实质,继而造成对个案适用法律的不完整和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反。由此,故意伤害罪是否以"轻伤与否"作为定性标准,不能一概而论,需基于刑法总分则关系的系统化理解,将其置于个案完整法律评价体系进行具体考察,其中,对故意伤害"轻微伤"案并非都不以故意伤害罪定性,对故意伤害"轻伤"案并非都成立犯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故意伤害 轻伤 总分则关系 规范实质 完整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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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折抵的理论定位 被引量:14
12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2期46-52,共7页
在现代刑法中,刑期折抵不只是一个法律规定,而且是一种现代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相对于所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有不同的理论定位。其中,从羁押折抵刑期的本质来看,其立法设置旨在救济未决羁押之正当性瑕疵,是刑事实体救济制度;从罪刑... 在现代刑法中,刑期折抵不只是一个法律规定,而且是一种现代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相对于所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有不同的理论定位。其中,从羁押折抵刑期的本质来看,其立法设置旨在救济未决羁押之正当性瑕疵,是刑事实体救济制度;从罪刑关系运行所处时间阶段来看,其司法适用需要审判裁量,是刑罚裁量制度;从适用的法律后果来看,其司法适用导致刑罚执行权的部分甚至全部消灭,是刑罚消灭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期折抵 刑罚裁量制度 刑事实体救济制度 刑罚消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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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下“醉驾”定性困境之破解 被引量:5
13
作者 石经海 刘兆阳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4期149-159,共11页
"醉驾"行为应否一律定罪,成为"醉驾"入刑后自始广受争议的问题。然而,司法实践中具体个案的定性尴尬表明,"醉驾"一律定罪事实上是违反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基本原则的错误做法。如此错误,缘于过分强调... "醉驾"行为应否一律定罪,成为"醉驾"入刑后自始广受争议的问题。然而,司法实践中具体个案的定性尴尬表明,"醉驾"一律定罪事实上是违反罪刑法定和罪责刑相适应基本原则的错误做法。如此错误,缘于过分强调分则个罪条款之适用同时,忽视了总则之地位及其与分则之内在联系,继而使得"醉驾"定性适用法律并不完整。完整的法律适用,需基于法教义学而认清刑法分则罪名条文规定的规范实质及其与刑法总则的内在关系,对具体个案予以体系化的法律适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驾” 定性 法教义学 刑法典 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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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量刑合法 被引量:9
14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70-78,共9页
量刑合法是罪刑法定原则在量刑上的要求和表现,意即量刑符合刑法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只符合刑法分则的规定,而应是综合地符合刑法总则与分则的所有相关规定。就法定刑而言,量刑合法并不只是静态地符合法定刑的规定,而是还动态地符合法... 量刑合法是罪刑法定原则在量刑上的要求和表现,意即量刑符合刑法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只符合刑法分则的规定,而应是综合地符合刑法总则与分则的所有相关规定。就法定刑而言,量刑合法并不只是静态地符合法定刑的规定,而是还动态地符合法定刑的司法变型即处断刑、宣告刑、执行刑或免刑的要求。量刑合法与量刑合理并不是彼此分离的两个独立之物,而是同时实现和互为表里的有机统一体,其中,量刑合法以量刑合理为实质内容,并表现为形式合理与实质合理的有机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合法 司法变型 量刑合理 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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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折抵制度的刑法精神 被引量:5
15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66-71,共6页
不仅要预防犯罪,还要保障人权、关怀人性、崇尚公正,这是当代刑法的基本精神所在。而刑期折抵制度因其彰显了当代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实践了当代刑法的人性关怀,体现了当代刑法的公平公正而弘扬了刑法的精神,是刑法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表... 不仅要预防犯罪,还要保障人权、关怀人性、崇尚公正,这是当代刑法的基本精神所在。而刑期折抵制度因其彰显了当代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实践了当代刑法的人性关怀,体现了当代刑法的公平公正而弘扬了刑法的精神,是刑法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和必然要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 刑期 法的精神 保障人权 预防犯罪 人权保障 公平公正 抵制 走向 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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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期折抵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12
16
作者 石经海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6期87-93,共7页
 刑期折抵是一项重要的刑法制度,可被折抵的"刑期"只能是宣告刑;从刑期与刑种的关系看,刑期折抵被折抵的刑种只能是有刑期的自由刑或有数额的财产刑或有刑期的资格刑。刑期折抵以"先行羁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即,...  刑期折抵是一项重要的刑法制度,可被折抵的"刑期"只能是宣告刑;从刑期与刑种的关系看,刑期折抵被折抵的刑种只能是有刑期的自由刑或有数额的财产刑或有刑期的资格刑。刑期折抵以"先行羁押"的客观存在为前提,即,在法定判决(或新判决)执行前被告人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此外,适用刑期折抵的条件还有,被强制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的事实理由又被刑事追诉和判处某些法定刑罚,并且,它与刑事追诉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期折抵 适用条件 刑法制度 刑期 审判机关 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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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立案侦查为时效终期之检讨——从《答复》的规定切入 被引量:4
17
作者 石经海 王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50-59,共10页
我国刑法只明确规定了追诉时效始期而未规定终期,这势必给司法上的时效审查带来困惑与混乱。最高人民法院以准司法解释(《答复》)确定以立案侦查为其终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适用的混乱问题,但是在法理上有违追诉权本质,并致相... 我国刑法只明确规定了追诉时效始期而未规定终期,这势必给司法上的时效审查带来困惑与混乱。最高人民法院以准司法解释(《答复》)确定以立案侦查为其终期,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适用的混乱问题,但是在法理上有违追诉权本质,并致相关立法规定间相互矛盾和引发审前超期羁押。基于时效制度设立目的主要在于限制国家求刑权以保障犯罪人正当权益,并为维系法条之间的协调性、实现司法分权、防控超期羁押,追诉时效的终期应以起诉为时间节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追诉时效 时效终期 立案侦查 时效价值 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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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以学生为中心”?--“刑法学总论”国家级线下一流课程的实践探索 被引量:12
18
作者 石经海 张梓昂 《中国大学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8期43-51,共9页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成为近年来高等教育界关注的焦点。在法学领域,“研讨模式”能够在落实该理念的同时有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以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总论”课程探索为例,学生的学习任务被分配至“课前”“课中”与“课...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成为近年来高等教育界关注的焦点。在法学领域,“研讨模式”能够在落实该理念的同时有效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以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总论”课程探索为例,学生的学习任务被分配至“课前”“课中”与“课后”一体化完成:课前,学生对基础知识进行自主学习;课中,师生就疑难问题互动交流;课后,学生总结学习收获与新问题。试点探索成效显著,但也暴露出诸多问题有待解决,最终的破解进路应是着重培养学生对法学的“热爱”精神。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学生为中心 研讨模式 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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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要分子与主犯关系新论 被引量:6
19
作者 石经海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6期122-125,共4页
笔者在考察首要分子与主犯的关系所赖以建立的基础之上 ,认为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并非都是主犯 ,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则一定不是主犯。
关键词 首要分子 主犯 集团犯罪 聚团犯罪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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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犯罪的刑法治理 被引量:7
20
作者 石经海 李阳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6期191-204,共14页
通过对构成串通投标罪的812个样本案例的分析可知,在我国,串通投标犯罪具有行为方式的复杂性、行为实施的隐蔽性、行为手段的腐败性和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等突出特点。究其原因,主要有市场经营中经济利益驱动、招标投标制度不健全、刑法对... 通过对构成串通投标罪的812个样本案例的分析可知,在我国,串通投标犯罪具有行为方式的复杂性、行为实施的隐蔽性、行为手段的腐败性和行为后果的严重性等突出特点。究其原因,主要有市场经营中经济利益驱动、招标投标制度不健全、刑法对串通投标犯罪惩治不力,以及社会管理型治理模式顾此失彼等。为有效预防与惩治串通投标犯罪,应适应正在转型的社会治理型治理模式,针对如此犯罪现象的特点及成因,将刑法相应规制纳入整个社会治理体系和法治体系中,进行串通投标犯罪现象的体系化治理。具体而言,应当在统合和创新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理念、政策、立法、司法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及时完善现行《刑法》有关串通投标犯罪的立法规定,并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完善刑法治理所依赖的司法机制,以优化刑法的内部治理机制;通过推行标底公开制度、取消资格预审程序及完善招标方式、评标机制与监督机制,以强化其他措施的治理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串通投标犯罪 刑法治理 社会治理 法治体系 体系化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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