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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破产撤销权的实务困境与完善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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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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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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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1期114-1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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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破产撤销权的设立,旨在通过行使财产的归入权,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恢复公平清偿的破产环境、保障破产立法宗旨的实现,在各国的破产法律中具有重要地位,甚至被比喻为破产法律条文的心脏。我国目前关于破产撤销权不仅法律规定分散,而且具体适用解释不足,在实务中对管理人履职、司法审判造成了困扰。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企业破产法》修改列入《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破产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迎来了新的契机,本文将通过分析破产撤销权行使过程中存在的困境,提出完善企业破产法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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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破产撤销权
企业破产法
债权人利益
破产制度
司法审判
破产立法
归入权
适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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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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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法律问题探讨
被引量: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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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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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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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114-1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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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前言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和司法解释均未对关联企业合并破产作出明确系统的规定,立法的空白使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成为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尽管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4日印发的《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8]53号)(以下简称“《纪要》”)规定了合并破产的适用原则、审查程序、管辖、法律后果、权利救济等内容,但根据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司法解释的形式分为“解释”、“规定”、“批复”和“决定”四种,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的其他各种文件均不得作为司法解释使用,《纪要》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不当然具有执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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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企业破产法》
企业合并
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纪要》
司法实践
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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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1.9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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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破产程序中可转股债权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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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刚
祝丹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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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浙江分所
浙江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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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03-10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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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06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本轮市场化债转股的启动,继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重整案第一次尝试在破产程序中运用市场化债转股化解企业债务和经营危机后,越来越多的破产企业将其作为一种重要的自救方式,债转股已成为常态化的化解企业债务危机的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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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场化债转股
企业债务
债权转股权
破产企业
经营危机
企业重整
破产程序
债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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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71
[经济管理—企业管理]
F832.51
[经济管理—金融学]
D922.291.9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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