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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及西汉初期的奸罪与腐刑--以出土简牍资料为主要依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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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存福 程令政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69-79,F0003,共12页
在秦及西汉初期,奸罪已经被分为和奸与强奸两种类型,其相应的刑罚也有相当大的区别,其中的强奸要被处以腐刑。不过,在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腐刑的适用并不单纯,在其律文之中,腐刑无法以一种统一的含义去理解。如果结合奸罪分析腐... 在秦及西汉初期,奸罪已经被分为和奸与强奸两种类型,其相应的刑罚也有相当大的区别,其中的强奸要被处以腐刑。不过,在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腐刑的适用并不单纯,在其律文之中,腐刑无法以一种统一的含义去理解。如果结合奸罪分析腐刑就会发现,在秦及西汉初期存在两种不同意义上的腐刑。虽然在秦汉之后的传统中国法里,这两个问题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在出土简牍资料中却可发现秦及西汉初期的奸罪与腐刑之间的隐秘联系,并可以尝试将这种联系追溯到刑罚初定之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奸罪 腐刑 睡虎地秦简 《二年律令》 岳麓书院藏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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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崇为“良法”的康熙、雍正诸条例——劝与惩的导向及其精神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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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存福 程令政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1期26-36,共11页
《清史稿·刑法志》的作者许受衡,在评价清代法律形式之一的"例"时,一口气说了清代的6类7种"良法"。它们出现于多个领域,既有正面的"教""劝",又有反面的"惩""杜",是... 《清史稿·刑法志》的作者许受衡,在评价清代法律形式之一的"例"时,一口气说了清代的6类7种"良法"。它们出现于多个领域,既有正面的"教""劝",又有反面的"惩""杜",是许受衡所认为的体现清代盛世气象的"良法"。这里的总体精神是在劝与惩之间,作者是既嘉其宽,又赏其严。许受衡以"隐合古义"和"矫正前失"为判定制度优秀与否的两个标准。前者被理解为是"复古",后者被理解为是"矫弊",两者同被认为是有所进步、有所创新的两大领域。最终体现的,是或严、或宽。严、宽之间,宽有宽的道理,严有严的考虑。在许受衡关于清代法律的总体评价里,我们能体味到的是作者对这些制度、这些措置,以及在这背后的观念、意识、精神的自信,而丝毫看不出这是在大清帝国已经覆灭之后关于末世之法的一种回顾。这是一种制度的自信,是中国人对其良法美意的肯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许受衡 制度自信 《清史稿·刑法志》 良法 文化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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