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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以人为本”视阈下的法律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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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云
章筱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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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大学法学院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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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实事求是》
2010年第6期65-6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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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检察机关注重"以人为本",是"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将"以人为本"的精髓融入法律监督权中,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才能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权,为和谐社会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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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以人为本
法律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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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4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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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强化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工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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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筱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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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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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9期74-7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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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乌鲁木齐市水区检察院自重建以来,院检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在保证正确执法,提高案件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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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检察委员会
人民检察院
案件质量
决策机构
乌鲁木齐市
法律规定
集体讨论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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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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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吾某某不服法院执行行为检察监督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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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筱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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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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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22期34-3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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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司法的最后一个环节,是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最终保障。新疆乌鲁木齐市检察系统首例民语系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是典型的因法院违反执行程序引起的申诉案件。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察建议书》的监督方式,纠正了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错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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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执行程序
违法
监督
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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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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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被侵权人未取得既赔保险金能否向保险公司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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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筱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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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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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第22期77-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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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案情]2016年6月5日零时许,李某(被保险人)驾驶某运输公司货运汽车与张某驾驶的小轿车在乌鲁木齐市某路口相撞,事故造成张某所驾车辆严重受损。事故现场为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因无法查证事发时交通信号灯的状态,导致事故成因无法查清,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事故责任。张某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运输公司承担70%责任,张某承担3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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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保险金
被侵权人
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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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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