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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亲属自杀行为的定性分析——以张志祥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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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符天祺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21年第2期124-131,共8页
我国司法实务将参与亲属自杀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理由有二:一是帮助自杀;二是不救助行为违反作为义务。但是,当自杀者对自杀有清晰认识和积极态度时,这种真意自杀应属于法外空间。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对此进行帮助的行为,没有一个... 我国司法实务将参与亲属自杀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理由有二:一是帮助自杀;二是不救助行为违反作为义务。但是,当自杀者对自杀有清晰认识和积极态度时,这种真意自杀应属于法外空间。根据共犯从属性原理,对此进行帮助的行为,没有一个规范上违法的实行行为可以依附,故不成立该罪共犯。同时,帮助者也没有对自杀行为有所支配,不构成间接正犯。真意自杀应当由自杀者自我负责,法律并不强制其他主体承担诸如先行行为和扶养义务产生的救助义务,所以也不成立不作为式的故意杀人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外空间 故意杀人罪 帮助自杀 自我答责 作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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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正犯概念的批判性考察——基于构成要件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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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符天祺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5年第2期157-171,共15页
引论犯罪参与,是多人共同作用于同一法益侵害结果的现象,是一个事实范畴,并不意味着刑罚的发动。当犯罪参与进入刑法的视野时,即当多数人作用于刑法所规定的不法构成要件,或者对于一定犯罪结果有所作用时,刑法首先要判断的行为人,究竟... 引论犯罪参与,是多人共同作用于同一法益侵害结果的现象,是一个事实范畴,并不意味着刑罚的发动。当犯罪参与进入刑法的视野时,即当多数人作用于刑法所规定的不法构成要件,或者对于一定犯罪结果有所作用时,刑法首先要判断的行为人,究竟是以限定于一定条件之下者,方属于所欲规范与判断的行为人?或者只要与行为作用或结果发生具有关联性存在之人,均可纳入行为人的范围?〔1〕或者说,在共同犯罪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行为 从属性 二元参与体系 帮助犯 教唆犯 构成要件 犯罪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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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犯的结果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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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符天祺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7年第2期89-122,共34页
帮助犯的结果归责以归因结构为起点。根据单一正犯体系的观点,帮助犯的因果关系是必要的,内容为帮助行为和正犯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类型和正犯一致,考察时纳入时间因素,采取修正的条件说。在检验构成要件符合性阶段把结果算到帮助犯... 帮助犯的结果归责以归因结构为起点。根据单一正犯体系的观点,帮助犯的因果关系是必要的,内容为帮助行为和正犯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其类型和正犯一致,考察时纳入时间因素,采取修正的条件说。在检验构成要件符合性阶段把结果算到帮助犯头上是否符合刑法目的的结果归责方案中,客观归责理论借助虚拟的理智第三人的视角,借助诸多下位规则,将帮助犯的结果归责限定在客观构成要件部分进行,主要体现在对帮助者行为有没有升高正犯行为的风险的审查上。但其风险降低、风险变形和理智第三人视角都有致命不足。故宜采主观归责理论来解决帮助犯的结果归责问题,以帮助犯自身对于法不容许的风险的事实的认知来判断其是否升高了法不容许的风险。其对于中立帮助行为的问题也能提供更优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帮助犯 因果关系 结果归责 客观归责 主观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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