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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数据资产:如何确权?怎样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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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力玮 《中国外资》 2024年第4期71-73,共3页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在推动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催生着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企业数据资产,成为当务之急。企业数据资产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还对企业战略决策、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要素在推动全球资源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催生着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企业数据资产,成为当务之急。企业数据资产不仅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还对企业战略决策、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地利用和保护企业数据资产已成为学术界和企业界关注的焦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企业战略决策 企业数据资产 产业形态 市场营销 商业模式 资源优化配置 产品研发 数字经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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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租抵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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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绍坤 纪力玮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1期32-41,共10页
以租抵债是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债的清偿方式,属于新债清偿的一种形式。以租抵债成立后,新债与旧债并存,债权人应先以新债请求履行,当事人双方受到新旧二债的双重约束。债务人先行履行新债时,应类推适用租赁合同的规定,承认债权人具... 以租抵债是实践中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债的清偿方式,属于新债清偿的一种形式。以租抵债成立后,新债与旧债并存,债权人应先以新债请求履行,当事人双方受到新旧二债的双重约束。债务人先行履行新债时,应类推适用租赁合同的规定,承认债权人具有承租人的地位,在租赁期间发生租赁物所有权变动时应当允许承租人适用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以租抵债 新债清偿 优先购买权 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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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未为登记时的责任划分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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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力玮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01-108,共8页
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未为登记时,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抵押权未设立。抵押权未设立情况下不能适用无效行为转换制度,不能将保证作为替代行为用以解决纠纷。因债权人原因(包括抵押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情形)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 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抵押权未为登记时,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抵押权未设立。抵押权未设立情况下不能适用无效行为转换制度,不能将保证作为替代行为用以解决纠纷。因债权人原因(包括抵押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情形)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债权人不能向"抵押人"主张违约责任,仅能基于有效抵押合同主张权利,可参照适用关于保证合同的有关规定;因抵押人原因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动产抵押 抵押权登记 无效行为转换 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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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克隆卡纠纷中银行与持卡人责任分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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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力玮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30-36,共7页
目前对于"克隆卡"盗刷纠纷处理,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由于法律规范过于笼统,法院通常适用一般性的条文,出现了举证责任分配不一致、发... 目前对于"克隆卡"盗刷纠纷处理,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由于法律规范过于笼统,法院通常适用一般性的条文,出现了举证责任分配不一致、发卡行与持卡人责任认定不明的情况。针对克隆卡盗刷案件,首先应当明确发卡行与持卡人二者属消费保管合同关系。依据严格责任原则,由持卡人证明盗刷款项为伪卡交易(即银行构成违约),由银行举证持卡人存在保管不当的过错并最终确定二者责任承担的限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费保管合同 举证责任分配 持卡人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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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宠物形象权益的民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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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力玮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18-23,共6页
宠物形象不同于肖像、商标和实体物,其具有独立的理论价值。宠物形象的利用,涉及到了形象利益权利人与形象利用者之间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划分问题。故从宠物形象争议案件着手分析,论述宠物形象特殊的价值及给予法律保护的意义,结合... 宠物形象不同于肖像、商标和实体物,其具有独立的理论价值。宠物形象的利用,涉及到了形象利益权利人与形象利用者之间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划分问题。故从宠物形象争议案件着手分析,论述宠物形象特殊的价值及给予法律保护的意义,结合传统物权法理论,借鉴国外相关立法,就现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比较对比,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宠物形象争议纠纷的法律保护思路和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宠物形象 肖像权 商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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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担保适格性研究——以《民法典》第329条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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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力玮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 2022年第2期121-136,共16页
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是权利人经特许取得的,具有典型排他性开发、利用国家所有的有限自然资源之权利。《民法典》第329条所确认的用益物权并非均为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具有公权属性的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虽然并未完全为民事法律体系所接... 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是权利人经特许取得的,具有典型排他性开发、利用国家所有的有限自然资源之权利。《民法典》第329条所确认的用益物权并非均为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具有公权属性的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虽然并未完全为民事法律体系所接纳,但不能否认其担保适格性。在我国“双重权利承认”立法模式下,在认可土地/海域使用权与其他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相互独立的基础上,应当允许其他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在不违反民事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参照适用《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设定担保,并处理好其他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与土地/海域使用权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资源特许使用权 双重权利承认 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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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继与变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重点制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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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洪平 纪力玮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6期80-90,共11页
在承继既有立法和政策文件的先进成果的基础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制度变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澄清了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将“集体成员”规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成员集体”规... 在承继既有立法和政策文件的先进成果的基础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作出了一系列的重大制度变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澄清了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将“集体成员”规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成员集体”规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出资人的市场主体地位,否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破产能力,部分地承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限担保能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明确了集体成员身份确认与丧失的法定标准,对不完全成员权作出了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界定了集体财产收益分配权之份额权的性质,基于份额权的一身专属性,否定了份额权的可退出性、可赎回性、可转让性、可抵押性、可继承性。未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应当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修改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不完全成员权 收益分配权 份额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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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之解决——兼评“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196条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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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绍坤 纪力玮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24-29,共6页
"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196条对《物权法》第190条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冲突的解决内容作出了修改,但存在一定逻辑缺陷。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的解决,一方面要形成统一的缓和冲突之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应选择效力明晰的公示方... "民法典物权编(草案)"第196条对《物权法》第190条关于抵押权与租赁权关系冲突的解决内容作出了修改,但存在一定逻辑缺陷。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的解决,一方面要形成统一的缓和冲突之价值理念,另一方面应选择效力明晰的公示方式实现抵押权与租赁权设立顺序的确定性与可知性,以确保权利保护的适当性和现实可操作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抵押权 租赁权 买卖不破租赁 债权物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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