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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联合国的主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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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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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世界》
北大核心
1995年第10期13-1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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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联合国的概念最初是美国总统罗斯福提出的,他在1937年10月5日(日本全面发动侵华战争后)所发表的演说提出:“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应即起而合作,反对违反条约与人道的行为”。1942年元旦,包括中美苏英法在内的26国代表在华盛顿签署《联合国宣言》,以示共同反对德意日法西斯的侵略。1943年10月,中苏美英四国外长在莫斯科签《普遍安全宣言》,提出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经过筹备,1945年6月26日,50个国家在旧金山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同年10月24日,联合国正式成立,会员国为51个,半个世纪后发展为185个。后来10月24日被定为联合国日。其总部设在纽约,欧洲办事处设在日内瓦。中、英、法、俄、西、阿拉伯语被定为联合国通用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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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联合国宪章》
国际法院
安理会
非常任理事国
托管理事会
安全理事会
会员国
联合国大会
爱好和平的国家
非政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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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813
[政治法律—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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