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1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刑法修正案(九)本月实施 这些事再干将是犯罪
1
作者
综合法制网
<羊城晚报>
《共产党员(河北)》
2015年第32期30-30,共1页
指望医闹获利?这是打错算盘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
指望医闹获利?这是打错算盘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
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首要分子
聚众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刑法修正案(九)本月实施 这些事再干将是犯罪
1
作者
综合法制网
<羊城晚报>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5年第32期30-30,共1页
文摘
指望医闹获利?这是打错算盘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犯罪
剥夺政治权利
有期徒刑
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首要分子
聚众
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刑法修正案(九)本月实施 这些事再干将是犯罪
综合法制网
<羊城晚报>
《共产党员(河北)》
2015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