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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留置盘问措施法治化完善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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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一强
谭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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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如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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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海洋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7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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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留置权是人民警察法赋予警察的一项特权。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公安机关不仅需要在执法方面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而且还要提高执法水平和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在面对新的执法环境所带来的挑战和压力下,需要针对警察留置权运行中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为留置盘问制度的立法完善和执行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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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留置权
留置盘问
制度
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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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ien
interrogation
system
impr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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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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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可行性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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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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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如一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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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昌教育学院学报》
2011年第4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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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既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所谓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是指政府以一定的成本获取律师事务所或社会律师(政府法制部门和公职律师所及其工作人员除外)以各种形式提供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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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府购买
法律服务
制度化
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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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overnment procurement
legal services
institutionalized
standard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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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0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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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执行复议制度完善的若干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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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一强
蒋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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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如一律师事务所
江苏如皋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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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证券期货》
2010年第11X期125-12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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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未赋予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任何法定的救济方法和途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只能通过申诉等渠道向法院反映问题。因法律对有关程序缺乏明确规定,法院对这些问题的处理也显得较随意,导致当事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及时、充分地得到救济。一定程度上亦影响了司法的公信力。2007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专门增加了对违法行为进行救济的规定,明确赋予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执行复议的权利,填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对违法执行行为进行程序上救济的法律空白。然而对申请执行复议如何操作的问题缺乏一些具体的规定,以致这种新的执行救济制度在实践中的运行情况不是很理想。为减少法律适用中的争议和分歧,在执行程序中就需要落实完善执行复议制度,深刻把握执行复议制度之法律规定精神,从而达到弥补该程序中救济措施的不足,亦是充分发挥这一特殊司法制度之积极作用、有效地保护执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必需之举。本文就执行复议具体程序做出了理性的符合实际需要的制度选择与构建,以期在执行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执行复议程序,以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功能,实现执行复议程序的设立初衷,也为推动完善执行救济制度提供一些可鉴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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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违法执行行为
执行复议
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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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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