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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供配电贴费的会计处理及资产评估方法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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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子芳
翁新秋
孙福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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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台州市黄岩区审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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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财税与会计》
1997年第6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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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新增电容,必须向电力部门支付相应的供配电贴费。几年前,贴费数额不大,一般都作为费用列支,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财政部门对此也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现在,贴费标准提高,金额增大,少的几万元,多的几十万元,因而引起人们对贴费的财务列支和会计处理问题,连带到资产评估方法问题的关注。 (一) 目前,企业对供配电贴费的财务处理比较混乱。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把贴费纳入配电设备价值或者单独列为固定资产核算;二是把贴费视为一种使用权列入无形资产核算;三是把贴费视为费用,一次性摊销或者通过“待摊费用”、“递延资产”核算。由于财务会计核算方法的不同带来了对贴费评估的困难。 (二) 根据电力部的有关规定,供配电贴费是用户为取得供电权而一次支付的费用,既不能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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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评估方法
会计处理
供配电
递延资产
无形资产核算
待摊费用
固定资产核算
审计师事务所
财务会计
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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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10.42
[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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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加强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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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翁新秋
孙福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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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台州市黄岩区审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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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资产评估》
1997年第6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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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产评估机构
职业道德建设
资产评估人员
注册资产
审计师事务所
职业道德行为
基本内容和要求
不正当竞争行为
原则性与灵活性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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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3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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