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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法规二元双维备案审查机制的建构 被引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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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肖华 聂辛东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30-36,共7页
依照传统思维和实践路径,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仅限于"党内"备案审查的一元运作系统,以及"主动"审查的一维模式。但是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的执政党与领导党,基于法治国家建成的通盘考量,传统的"一元一维"... 依照传统思维和实践路径,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仅限于"党内"备案审查的一元运作系统,以及"主动"审查的一维模式。但是中国共产党是长期执政的执政党与领导党,基于法治国家建成的通盘考量,传统的"一元一维"路径已经无法满足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需要,党内法规必须纳入法治的运行轨道。建构"二元双维"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即由"内审单元"(党内备案审查)与"外审单元"(联动备案审查)并行之二元机制、"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齐举之双维模式共同构成的新型备案审查制度,能有效消弭党规与国法之间的张力,补强党在法治话语下执政权与领导权的正当性,并最终提高党的公信力、改善党的执政能力、提升党的领导能力,助益法治国家的建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备案审查 二元双维 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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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律与他律:中国宪法实施的战略定力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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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肖华 聂辛东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32-39,共8页
宪法实施的核心内涵在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然而,源自宪法实施目的、主体、内容及机制的诸多阻碍,使得立宪"限制公权,保障私权"目的不达,宪法文本中公民基本权利规范未能得到很好实施。自律不足和他律缺失是其基本病理。现... 宪法实施的核心内涵在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然而,源自宪法实施目的、主体、内容及机制的诸多阻碍,使得立宪"限制公权,保障私权"目的不达,宪法文本中公民基本权利规范未能得到很好实施。自律不足和他律缺失是其基本病理。现阶段而言,自律性宪法实施机制虽然保障了宪法的部分实施,然而,综合分析看,中国宪法实施仍呈"独腿前行"状态,因此,未来向度的宪法实施当二者并重。依当下宪法规范含义理解的非确定性以及"实体—程序"二元背离的现实,激活宪法解释机制加强自律落实,构建违宪审查制度监督宪法他律实施,是中国未来宪法实施的两条永恒战略定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宪法实施 公民基本权利 宪法解释 违宪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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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法规制定权限:三步确界与修法方略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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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辛东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70-82,共13页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方式授予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法规制定权,形成了以人大立法权为核心且以行政立法权、监察立法权和军事立法权为补充的更优的“一元三系”立法分工体系,监察权也得到了极大丰富,进而有利于织密权力监督之网。当前...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方式授予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法规制定权,形成了以人大立法权为核心且以行政立法权、监察立法权和军事立法权为补充的更优的“一元三系”立法分工体系,监察权也得到了极大丰富,进而有利于织密权力监督之网。当前的紧要任务在于明确界定监察法规制定权限,以在推进监察法律规范体系立体建设的同时保障监察法规制定权规范演进。利用“三维考察+三层掘进”的阐释模型耙梳可以发现,目前国家监察委员会既可以为执行监察法律、监察直接相关法和间接相关法的规定,单独或者联合其他国家机关进行执行性立法,也可以在遵守法律保留原则的前提下,就领导性管理事项进行创制性立法,还可以基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门授权,就法律的相对保留事项和监督性管理事项进行授权性立法。接下来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的基础上对制定监察法规的立法权限、形式和备审等内容作进一步规范,以备我国《立法法》修改之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监察委员会 监察法规制定权 立法权配置 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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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立法权的理论逻辑及其规定性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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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辛东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35-46,共12页
监察立法权具有制定一般性规范的权力能力,从而在规则创制维度强化了监察权。约束监察失控风险并规制监察立法权,应在权力源头上警惕“功能代偿”实践逻辑所揭示出的人大立法功能的系统性不足。及时满足监察职权须以“法律”形式具体化... 监察立法权具有制定一般性规范的权力能力,从而在规则创制维度强化了监察权。约束监察失控风险并规制监察立法权,应在权力源头上警惕“功能代偿”实践逻辑所揭示出的人大立法功能的系统性不足。及时满足监察职权须以“法律”形式具体化的宪定要求。在权力行使上确立“人大的法规创造力原则”,明晰国家监委就领导性管理事项立法的创制性立法权限,防止创制性立法侵入监督性管理事项的领域。认知“一般授权+解禁授权+专门授权”的配权结构,释明国家监委无权行使授权性立法权限,进而通过更新法律保留清单预防授权性立法权限被僭越之风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立法权 法律的法规创造力 人大的法规创造力 创制性立法 授权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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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社会建设的三域构造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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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辛东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7-13,共7页
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相比,法治社会不仅具有独立意涵,而且其建设更关乎法治中国建设的命脉。然而,由于法治社会建设之本体尚未在理论上备位,以致整个理论研究好似"盲人摸象",无的放矢。实质上,法治社会建设的本体包含三个领... 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相比,法治社会不仅具有独立意涵,而且其建设更关乎法治中国建设的命脉。然而,由于法治社会建设之本体尚未在理论上备位,以致整个理论研究好似"盲人摸象",无的放矢。实质上,法治社会建设的本体包含三个领域:公民社会、政治社会和经济社会,而法治社会建设就是三域法治化的过程,法治化本质即是基本自由权的实现。通过借助科恩和阿雷托提出的社会三分结构理论,确立相应的原则与边界,阐发三域的互动策略与原理,最终得以证立法治社会建设三域构造之存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社会 公民社会 政治社会 经济社会 三域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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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解释权的法治化原理及其方案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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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聂辛东 《南大法学》 2020年第4期45-61,共17页
法律本身的抽象性与滞后性决定了统一且有效实施法律离不开法律解释活动,较为简约的监察法若要实施并有效规约复杂的监察实践,必然需要解释襄助。根据我国独特的法律协同解释体制,作为监察法实施机关的国家监察委员最适宜就监察法的具... 法律本身的抽象性与滞后性决定了统一且有效实施法律离不开法律解释活动,较为简约的监察法若要实施并有效规约复杂的监察实践,必然需要解释襄助。根据我国独特的法律协同解释体制,作为监察法实施机关的国家监察委员最适宜就监察法的具体应用问题作出应用性解释。实践中,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在行使的解释权部分来源于对被整合机关解释权的概括承继与转化升级,但如果监察解释权要从实践形成阶段跨入规范形成阶段,就必须通过正式授权完成法治化转型。监察法规制定权的存在并不会减损监察解释权的配置必要性,授权国家监察委员会解释监察法律规范本身可以促进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这不仅符合我国法律解释权核心配置规范“1981年决议”所揭示的法律应用性解释权“权为事需”的生成原理、“权随事走”的转移原理与“权尚事效”的选择原理,还契合我国“解释权分享”的制度原生逻辑、“适用者解释”的制度构架逻辑、“功能最优化”的制度运行逻辑。未来可以考虑以决议型授权方式赋予国家监察委员会监察解释权,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包括一般解释和具体解释在内的应用性解释,并以解释监察法律规范为主,以解释与监察工作相关的其他法律规范为辅,同时监察解释权应当受到必要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解释权 应用性解释 适用者解释 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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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共预算中公众参与程序的制度缺陷及其完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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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文龙 聂辛东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47-53,共7页
公共预算涉及最广泛的公众利益,因此在其中引入公众参与程序,并将其制度化,以三位一体的规制层级予以保障,是极具意义的。在我国,公共预算中的公众参与程序的发展深受公民、政府和社会资本等具体环境之影响,存在着适应地域窄、运用层级... 公共预算涉及最广泛的公众利益,因此在其中引入公众参与程序,并将其制度化,以三位一体的规制层级予以保障,是极具意义的。在我国,公共预算中的公众参与程序的发展深受公民、政府和社会资本等具体环境之影响,存在着适应地域窄、运用层级低、机制单一、有效性不足等多方面缺陷。为了填补传统研究领域空缺,构建公共预算中的公众参与程序制度,从理念到原则再到模式,作了从宪法高度到诉讼保障的全方位制度安排,以此保障公共预算中真正融合公众参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预算 公众参与 三位一体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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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法律部门的规范建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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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福惠 聂辛东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2年第4期5-19,共15页
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依托,以《监察法》为规范基础展开,我国创制了全新的独立监察权,构建了一套与世界诸国相异的监察制度,带来了对监察权理解的挑战。从独立监察法律部门的基本维度观察宪法对监察权的创制,有利于系统准确地理解具有... 以第五次宪法修正案为依托,以《监察法》为规范基础展开,我国创制了全新的独立监察权,构建了一套与世界诸国相异的监察制度,带来了对监察权理解的挑战。从独立监察法律部门的基本维度观察宪法对监察权的创制,有利于系统准确地理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监察制度。宪法创制的独立监察权预设了部门监察法的基本定位,监察权的行使也从理论和实践多层面提出了监察法律部门的构建要求。在存在性的实然意义上,部门监察法既非宪法相关法,亦非行政法,更非刑事诉讼法,其应当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且该法律部门以以《监察法》为核心的监察法体系为规范基础,调整特定的监察法律关系,构成监察权运行的规范场与理论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法 监察权 监察法律部门 监察法体系 监察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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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监察法体系及其宪制基础 被引量: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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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福惠 聂辛东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18-127,共10页
2018年宪法修正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通过,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监察法》为纲领性和主干性法律,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监察工作的专门法律为基础,以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018年宪法修正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的通过,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监察法》为纲领性和主干性法律,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监察工作的专门法律为基础,以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的监察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具体执行性规范,以涉及监察权运行的其他法律法规为补充的内在协调一致的监察法规范体系。监察法规范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法治的组成部分,它具有独立于其他法律规范体系的属性,既区别于其他法律规范体系,又与其他法律规范体系关联、融通和衔接。同时,监察法规范体系体现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法治化,因此,党内法规和法律都是监察法的渊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法 监察法体系 监察法治 党内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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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公权力制约的新元素:公众参与引入的动因、机理、优势与进路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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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肖华 聂辛东 《行政法论丛》 CSSCI 2015年第1期102-124,共23页
<正>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从国家的'一元之治'向国家与社会的'多元共治'的变革,~①其核心特质在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②社会公权力组织不再简单的是公共治理的客体,在新一轮的公权力消长中,~③它与国家公权力组... <正>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从国家的'一元之治'向国家与社会的'多元共治'的变革,~①其核心特质在于治理主体的多元化。~②社会公权力组织不再简单的是公共治理的客体,在新一轮的公权力消长中,~③它与国家公权力组织共同承担起了国家治理的重任。回溯远古,跨过茹毛饮血的蛮荒时代,人类在灾难中集结。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社会公权力 公权力组织 公众参与 新元素 核心特质 国家公权力 外部行为 外部公众 权力配置 蛮荒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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