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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对部分金融机构偷漏税问题的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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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培新
胡均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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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河北省衡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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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审计》
北大核心
1998年第3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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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们在审计中发现,一些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普遍存在偷漏税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 从1996年到1997年上半年,衡水市审计机关直接审计了两个专业银行的20个分支机构和6个信用合作社共计26个单位,发现有22个单位存在偷漏税问题,占被审计单位的84.6%,查出偷税、漏税金额4461345元,平均每个单位偷漏税20.3万元。 一、金融部门偷漏税的主要手法 1.隐瞒截留收入。主要是采取收入不入帐,帐外经营,收取贷款利差等达到偷漏税目的。如某金融机构采取不并入财务决算报表直接坐支的手法,隐瞒、少记下属单位应税利息收入300多万元,造成偷漏营业税151250元,城建税及附加158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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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偷漏税
非银行金融机构
统计分析
金融部门
审计机关
企业所得税
下属单位
1997年上半年
税务部门
专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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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39.65
[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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