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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小议非全日制用工超时性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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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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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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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8年第12期26-3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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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非全日制用工已成为当今社会一种普遍的用工形式,对于企业灵活用工、降低成本以及劳动者灵活就业具有重要意义。现行法律仅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进行了规定.但对非全日制用工超时问题和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加班问题没有做出规定。导致实务中非全日制用工超时劳动争议频发。如何正确合理地认定非全日制用工超时的性质问题.不仅可以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法律依据.而且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发展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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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全日制用工
性质问题
用工形式
灵活就业
工作时间
现行法律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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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249.24
[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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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浅析我国陪产假制度的立法实践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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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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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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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7年第9期30-35,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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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陪产假,又称为“陪护假”“护理假”,是指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在妻子生育期间,丈夫享有的专门看护、照料妻子和婴儿的一段假期,陪产假制度的初衷是在妻子生育时,丈夫对妻子和新生儿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同时,能够享有正常工资和福利待遇,使得妻子在工作和家庭生活双重压力下得到舒缓释放,免除丈夫和家庭由此而产生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方面的后顾之忧,并使得新生儿得到父母双方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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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立法实践
产假
制度
福利待遇
家庭生活
精神慰藉
生活照料
生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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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C913.11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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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几个问题的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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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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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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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6年第5期30-3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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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为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追求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立法价值勿庸质疑,但是实施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至今,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中一直争议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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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合法权益
2008年
理论与实践
立法价值
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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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5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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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一则案例谈不定时工时制事后监督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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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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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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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5年第2期29-3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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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不定时工作制是一种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的限制,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能受固定时数限制,而直接确定职工劳动量的工作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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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后监督
工时制
不定时工作制
案例
工作职责
工作性质
工作时间
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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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830.42
[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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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小议工会主席任期内解雇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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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彩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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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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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4年第10期33-3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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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工会主席的权益保障是工会组织有效开展维权工作的重要前提.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职期间的劳动合同.这属于对特殊劳动人群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即解雇保护问题。而现实中.常常发生企业以解除工会主席等人员劳动合同的办法直接干扰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间接打击和阻挠工会的依法维权行为,这类事件严重挫伤了工会干部及集体协商代表的工作积极性.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本文中,笔者将对我国解除工会主席、副主席、集体协商代表任职期间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进行疏理,阐明自己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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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工会主席
立法保护
解雇
劳动合同解除
任期
法律法规
维权工作
工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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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412.6
[政治法律—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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